下面就是范文,欢迎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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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镇江市文联、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
承办单位:金山杂志社
协办单位:全国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及各专业文学网站
二、征文要点
1、将在全国重点网站发布大赛活动启事,面向全国征稿,并组织知名网络作家参赛。
2、作品必须是原创,文责自负,作者有完整版权。
3、作者以微小说的形式,爱情为主题,以“金山湖畔”为发生地,古今虚实皆可。
4、作品限1000字以内。
5、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6、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具有数字传播权、信息发布权,对获奖作品有数字改编(影视、动漫)权。
7、获奖作品将由《金山》杂志专辑出版发行。
8、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数字、纸媒等相关宣传与信息发布中使用,不另支付稿酬。
9、获奖作品将有机会被改编为微剧本,拍摄成微电影,作为镇江城市宣传旅游代言片。
三、征文时间
20XX年11月30日截稿,12月评审揭晓。
四、奖励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000元)2名;二等奖(1000元)5名;三等奖(500元)20名;优秀作品奖(200元)50名,均颁发证书和赠送《金山》杂志征文专辑。
五、投稿事宜
投稿电子邮箱:jszzs08@qq.com
标题请注明:”遇见爱情主题征文”字样,也可在”金山文学期刊”网站投稿区直接上传,或邮寄: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34号机关综合楼5楼金山杂志社(邮编:2XXXX),咨询电话:0511-8442XXXX、808XXXX、844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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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嘉定区江桥镇政府、上海《东方剑》文学杂志社
协办单位:江桥镇文化体育中心、《海外文摘》杂志社、《虹桥商务报》社
支持单位:上海竟航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桥镇图书馆:华江路129弄2号楼1楼 联系电话:021-39516976
二、大赛评委会
聘请中国微小说界著名评论家、专家组成
三、征文时间
自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截止。
20XX年10月1日后开始评选,20XX年11月公布评奖结果。
四、征稿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弘扬社会正能量,体现“人性美”为佳。
小说篇幅原则上每篇1000字内,每人限投2篇。
必须原创首发,严禁抄袭,违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者请在稿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和联系方式,以及个人简介。
不要重复投稿。
五、投稿方式
投稿均采用网络投稿方式,投稿专用信箱:XXXXi@126.com。
六、评奖办法
大赛将通过初评、复评、终评,评选出:金奖1名,每名3000元;银奖7名,每名2000元;铜奖30名,每名500元。
对获奖者颁发奖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每位获奖者可获赠样书一本。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拍摄微电影、网上公布、宣传、出版及改编的首选权。
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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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向上向善正能量,促进社会文学创作,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共青团烟台市委与烟台日报社将共同主办“中银财富杯·向上向善”微小说征文大赛。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烟台共青团 烟台日报社
2.协办单位:中国银行烟台分行
3.承办单位: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网络电视
二、作品要求
1.参与对象: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2.投稿数量:每人投稿不得超过2篇。
3.作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故事情节新颖,结构清晰,内容完整,创意独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作品题材:微型小说,不超过800字。
5.截止投稿时间:20XX年9月30日下午17:00。
三、实施步骤
1.报名投稿阶段(8.10-9.30)
参赛者需将微小说作品(统一以微小说题目+参赛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及个人简介的电子版发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
活动组委会邮箱:ytwxszw@163.com
2.入围作品展播及网民投票阶段(10.1-10.20)
大赛网站将展播入围小说作品,并开放供网民投票环节。
3.奖项评选阶段(10.21-10.30)
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终审,并与网民投票情况相结合,评选出相关奖项。
4.结果公布阶段(11月上旬)
在“烟台青年”和“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官方微信公布由评审专家组确定的各个奖项。
四、奖项设置
评审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初评、复评、终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均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2.凡参赛者必须遵循活动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活动相应的安排。
3.作品切忌抄袭、套改,必须为作者独立完成,系尚未出版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5.凡被选中入围的稿件,将分期在主办方官方微信平台#烟台青年#和#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发表。
6.主办方将改编部分作品,择优制成微电影剧本并拍摄相关影视作品。
7.微小说原稿版权归作者所有。
8.入围作品的改编权及后期制作的相关影视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选登集、刊、网络不另付稿酬。
9.组委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