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安全出行倡议书【1】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城市建设年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交通文明离不开文明市民。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交通陋习,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1、开文明车。
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
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
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2、行文明路。
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
3、做文明人。
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
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市民朋友们,交通文明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携手共建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交通环境,让市民更舒畅、让宣城更和谐!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文明出行倡议书【2】
亲爱的同学们:
三年前,公安部将20XX年12月2日确定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12月2日也就是明天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这对于推进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更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升级”。
交通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行车、走路,不但直接反映人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还能集中体现一个城市、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交通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所以,文明出行,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当代大学生来说,极为重要。
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引导大家积极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我们倡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
弘扬社会新风,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转变出行方式、改变出行习惯,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支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积极运用微博、QQ等向身边的人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积极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低碳方式出行,踊跃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人文明出行不添堵。
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安全事故,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XX年十二月一日
“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倡议书【3】
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争做“文明出行示范单位、示范者”百日主题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省文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的交通文明程度,我们向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倡议:低碳出行、健康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出行示范者,为城市文明做出贡献!
一、树立意识,分享理念,争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生态环保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共识,我们要积极主动学习低碳环保知识,并向身边的人宣传“绿色出行、文明交通”活动,倡议大家树立低碳环保、文明行车理念,带动更多的人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行动,踊跃参与,争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我们要带头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选择“拼车”而行,或选用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减少汽车和摩托车的使用,学习市国税稽查局工作人员近郊骑自行车公务做法,并鼓励家庭成员参与其中。
努力做到“每周少开一天车、家庭成员同遵守&rdquo起好示范表率作用,用实际行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三、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驾驶车辆自觉做到不乱停车、乱变道、乱转弯,不闯红灯、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不违反标志标线,不开“特权车”、“霸王车”、“违法车&rdquo礼让行人,严格做到“酒后不驾车、开车不超速、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rdquo努力营造文明行车、安全有序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绿色出行、文明交通”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和谐余姚、幸福余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余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余姚市委
余姚市妇女联合会
二○XX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