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丰县源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不进行非法集资、吸取公众存款的
承诺书
本公司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违规经营,倡导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认真负责地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积极推进小额贷款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二、小额贷款公司严格遵守只贷不存的原则,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进行非法集资。
三、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高息放贷、牟取暴利。
四、小额贷款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收贷。
五、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发放和收取过程中,严禁现金结算和账外经营。
六、自觉维护贷款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保密,不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小额贷款无关并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保证认真遵守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体发起人签字(指印):
东丰县源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