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 地税”对称,那么关于国税局承诺书怎样子写呢?下面推荐介绍关于国税承诺书范文,欢迎阅读!
【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四、承诺期限
承诺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签字):
承诺人签字:
【2】
xx区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全体税务干部向所辖纳税人和行风监督员在此公开承诺。
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
一、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依法征税。
二、不利用职权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
三、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其他财物,不向纳税人赊欠任何钱物。
四、不巧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乱处罚。
五、不向企业推销商品或低价购买商品。
六、不接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七、对纳税人税收检查时,坚持做到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八、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人员“五项禁令”和各项廉政规定。
在文明服务方面做到:
一、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对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项,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对手续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二、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纳税人申办的12大类70多个涉税事项,经审核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严格按“两制”规定的限办时限办结。
三、实行办税“九公开”。
四、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投资,急办的、残疾人等办理涉税事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
五、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申请减免税的纳税人,及时受理,按规定限时办结。
六、税务人员工作期间要着装上岗,使用文明用语。
七、接待纳税人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服务热情。
八、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依率计征,依法办事。
九、税务人员不得故意刁难纳税人,相互推诿或拒办涉税事项。
十、对纳税人咨询热情接待,认真答复,积极解决。 真诚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环境兴县办关于印发《2016年公开服务标准深化环境兴县“四诺”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江安县国家税务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决定做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承诺
强化依法治税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税收业务、政务、财务和事务的能力;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税收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依法落实优惠政策,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主动地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受益面达到100%。
二、纳税服务承诺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rdquo为纳税人办实事,为纳税人减轻负担,保证便民办税春风“吹”到基层,“拂”遍基层;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深化优化“全员全程全域”征管服务模式,促进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提升各类涉税事项的服务标准。
三、权益保障承诺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各项基本权利,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和申请赔偿权等合法权益。
四、廉洁从税承诺
从班子建设、队伍管理、人才培养、增加活力和保稳保廉保安五个方面入手,综合提升干部管理能力,履职尽责能力,创新干事能力,防腐拒变能力,总结宣传能力,切实形成廉洁奉公、勤政务实的良好风尚。
五、本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下属单位“四诺”活动。
(一)我局将各税源征管单位作为“四诺”活动重点对象,并重点从履职态度、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以及具体行为的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其认真落实环境兴县各项安排部署。
(二)本单位各承诺对象代表本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测评,接受县环境兴县领导小组考核检查。
六、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可登陆县政府门户网站、江安党政网对本单位进行测评;也可拨打监督电话(0831-2628436或0831-2622539)反映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