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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条、第3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93条之规定,在审计期间,我单位愿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下列资料和情况: 提供有关项目资料及其主要内容:
1、
2、
3、
4、 承 诺 以上资料为我单位提供的 工程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如发现有虚假、隐匿、舞弊的资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领导签字及
日期: 财务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备 注 被审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审计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被审计单位联系方式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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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更新时间:2025-03-02 06:01:07 编辑:www.wenshu99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