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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承诺书

更新时间:2023-11-16 08:25:59 编辑:www.wenshu999.com

  廉政建设承诺书【一】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带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所属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价证券。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个人参加健身活动,坚决做到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

  7、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不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不违控购买、乘坐超标超编车。

  8、出国访问,要与自己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之内,不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或赞助出访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

  9、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排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

  10、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遵守住房和集资建房管理规定,认真纠正住房方面存的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不正之风。

  1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带头搞好党员干部“下访谈心办实事”活动。

  以上承诺,请上级各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二】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落实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和党委(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及“签字背书”制度的要求,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履行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

  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有计划、有重点的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

  (二)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密切配合;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委同心同德。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严明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营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浓厚氛围。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腐化问题“零容忍”,重点查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增强办案合力。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化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确保查办案件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把医改工作作为展示主体责任的有效平台,严格考察干部,让“干净”的干部有大的舞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选任干部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干部不作为的行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七)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化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八)加强党内监督。以各级党委(党支部)重要会议为载体,在做决策、用干部和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对“三重一大”全程监督;加强对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终身问题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诚勉、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用好“四大法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聚焦“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用权谋私、贪贿、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主义、享乐主义和奢廉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抗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卖官、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化行为)。

  (九)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化。以“体制机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为工作模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会商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充分运用现代手段,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

  (十)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守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二)对党委(党支部)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政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反抗“四风”,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自觉接受局党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局党委(盖章) 承诺单位党委(党支部)名称(盖章)

  局党委书记 承诺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