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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答辩状

更新时间:2023-11-01 17:14:32 编辑:www.wenshu999.com
  答辩人:深圳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被答辩人:XXX,男,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专利侵权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答辩人购买他人产品,并不知道产品是侵犯他人专利产品,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案侵权主体应该是制造者,而不是经营者。至于制造者是故意仿冒或者制造产品雷同,被答辩人应该对制造者追究责任,而不是对不知情的经营者或消费者主张权利,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请求对象错误,应驳回其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三、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要求停止侵权,答辩人不存在继续侵权,因为答辩人没有再购买和经营该产品。没有对答辩人造成侵权,该项请求不能成立,致于其提出的50万元赔偿和各项费用的赔偿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所以不是赔偿的义务主体。
  
  以上答辩,请求人们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深圳XXX
  
  XX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