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整治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xx〕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及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根据x办[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实行“政府统筹、村组落实、全村参与”三级联动,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一村一品,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重点打造和争创亮点相结合,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
整治目标:达到“五无”,即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贴乱挂。
长效管理目标: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环卫设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桶、垃圾池、清运车;有人,即有专职保洁员;有制度,即建立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
整治时间目标:X月底,在全乡开展以XX路、XX路沿线各村为重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大清扫、大清运、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X月底,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备全县示范村标准,面貌根本改观;X月底,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实现常态规范运行;利用3年时间争取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升级达标。
三、工作重点
1、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全乡检查线主次干道路面要干净;路肩及路边沟无杂草、无杂物;清除沿线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杂物。
2、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围绕小店、余庄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庄环境无“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墙体乱画、电线乱拉。二是房前屋后要美化,清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绿地游园。
3、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全乡、各行政村实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各村要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做到人员、设施、经费、制度四落实,确保机制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迅速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级联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发动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力作用,既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境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全乡经济观摩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对于整治不力的后进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乡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整治较好的村,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给予表彰奖励。
整治方案 篇4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整治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整治方案 篇6
为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废气排放的防控力度,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镇“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深化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
二、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
“小散乱污”企业主要是指在土地使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有一项或几项手续不齐全、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的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非法加油站、非法矿山、异味污染源等。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建档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动动员,对全镇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的摸排,填写《邹城市网格化监管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建立管理台账,3月9日前由各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作为我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依据,纳入网格化管理。3月13日-3月20日镇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管区摸底情况进行抽查,3月下旬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日-9月30日)
落实属地责任制,针对第一阶段排查的清单,各管区、各村、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逐一对清单进行核实后实施清理整顿,6月底前完成取缔50%以上,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针对第二阶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镇里成立检查组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发现有1家漏报的管区将问责村支部书记,发现有3家漏报的,将问责管区负责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作为排查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将“小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经贸委、环保站、村镇办、畜牧站、国土所、工商所、食药所、派出所、纪委监察室、交管所等部门成立“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并在全镇通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管区、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传媒和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清理取缔工作公开曝光。
整治方案 篇7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县文明县城的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我局《开展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涉及交通运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相关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
二、整治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3日至5月18日。5月18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5月19、20日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保持工作成效。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旅游公路绿化带环境卫生整治
1.督促原施工单位对旅游公路沿线绿化带上的垃圾和乱堆乱放的各种东西进行清理。
2.对旅游公路村庄过境路段群众乱堆乱扔乱倒各种生活和建筑垃圾的问题,积极与沿线乡镇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监管。
(二)高速公路互通和经至公路环境卫生整洁
组织养护人员抓好旅游公路路面整洁卫生、水沟清理和督促县公路局做好至村塌方的清理和协调省高速公路分公司做好高陂互通出口环境卫生的整治。
(三)景区至村非法客运车辆整治。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非法客运车辆的查处整治力度。
(四)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口至景区路段广告牌整治
对高速公路口至原省道203线连接线广告牌进行整治。具体工作安排为5月XX日路政人员沿线调查登记广告牌、落实是否许可并通知,5月15日前整改完毕,5月16日路政人员沿线督查整改情况,5月16-18日请沿线乡镇、公安派出所配合强制整改。
(五)县城城区公交车整治
加强对城区营运车辆、公交车辆的巡查监管,做到营运规范,车容车貌保持整洁,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行驶或停靠,禁止随意停车,不能拒载乘客,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群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关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高标准、零差错”的要求,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此次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整治工作的落实,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不出纰漏和差错。
3.加强督查。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本月18日前完成并做好保持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8
为了做好新学期的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做优初中、做强高中”,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把我校打成为省重点中学这一中心工作,学校决定在开学初进行为期一周的学风整治工作,特制订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高中)、z(初中)
副组长:各驻级校领导
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内容:
1、各班主任要严格抓好学生的考勤,对于迟到的学生应该问清原因,对于缺席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能按时到校学习。
2、抓好新学期“七个一”:
①停好第一次自行车(通学生),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课教育学生把自行车停本班所在位置,保卫处应安排保卫人员协助自行车管理人员做好自行车停放工作;
②升好第一次旗,要求全体学生在正月十六早上七点到校,做好升旗准备工作;
③上好第一节课,每一位任课老师要将试卷发放到学生手上,做好试卷的讲评工作;
④上好第一节早晚自习,下班辅导老师应及时到校,做好学生的早晚自习辅导工作;
⑤开好第一次班会,班主任应认真备好班会课,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和纪律要求;
⑥吃好在校的第一餐饭(住校生),总务处的相关人员应对食堂的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住校生的吃上满意饭;
⑦睡好在校的第一次觉(住校生),班主任应到寝室对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了解,保证每一位校生都能睡上安稳觉。
3、做好寒假学习任务布置的检查工作。各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寒假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未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应当督促其继续完成。
4、在开学第一周对全体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含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及批改)。
5、加强对早晚自习纪律及“三个提前”读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班主任应当坚持做好“三个提前”到岗工作,对学生的上课、自习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让学生从“过年”的状态进入到正常的学习状态。
6、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上课和自习提出相应的学习要求。
三、补充说明:
1、各年级管理小组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年级的检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进行检查评比。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年级进行检查评比,并设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分、15分、10分列入当月年级考核评估。
3、对整治不到位,级风、班风、学风、教风较差的年级、班级、教师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年级班级考核分20至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