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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23 09:06:03 编辑:www.wenshu999.com
  :20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财务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20xx年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1、资产清查是教育系统履 行政府职能、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通过国有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各单位财务、资产情况,有利于科 学、全面、准确地反映负债和成本费用,有利于强化资产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资产清查是全省教育系统全面摸清家底的重要举措。
  我校是教育厅直属单位,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教育厅对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基础。
  3、资产清查是完善制度,严格监管的重要依据。
  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资产清查是规范我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进一步明确和靠实我校每一件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规范资产台账管理,健全账表卡册,做到账实相符,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力争把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为保证我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生春
  成 员:赵仙龙 陈胜利 刘 第 苏博文
  张中柏 王 海 各系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主任:张中柏
  成员:王 海 丁 瑾 李艳萍 石立峰 刘 斌
  三、清查内容
  (一)学校基本情况清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我校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二)账务清理。对学校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四)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四、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五、工作方法、步骤
  (一)工作方法:根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组织实施。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学校自查和第三方审计(4月—5月)
  学校根据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4月14日前完成)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学校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见账就清、见物就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4月18日至5月20日)
  对盘点核实的数据进行集中录入清查系统。(5月21日至6月5日)
  根据要求学校委托第三方对学校的资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5月20日至6月15日)
  2、第二阶段:报送材料。(6月15日至6月30日)
  自查工作完成后,学校根据要求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纸质材料包括正式发文、学校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3、总结阶段(20xx年10月)
  根据教育厅的复核情况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学校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处理。
  (三)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学校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盘点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20xx年4月12日
  xxxxxxxx学院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xx〕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校“家底&rdquo完善资产管理数据库,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学校“家底&rdquo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三)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准日学校所有资产均需进行清查;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其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卫东
  副组长:安士伟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宝山 朱仁可 刘建秀 闫铨钊 许培援 李 霞 吴 刚
  辛作义 张旭虹 张建伟 袁道强 高 峰 韩 超 韩庆林
  管 洲 熊卫东
  主要工作职责:审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 任:师宝山
  副主任:熊卫东 许培援
  成 员: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并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向“资产清查办”进行反馈。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
  各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占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清查工作组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1.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研究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
  3.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汇总上报(5月21日至6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3.表彰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
  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
  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
序号单位具体任务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形成全校资产清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负责无形资产(地产)、房产、家具、非教学、科研、学科设备清查工作。2财务处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报表中的所有资产与财务账目进行核对。货币资产和相关权益(含债权和对外投资)的清查工作。3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的填报。4人事处负责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所属机构、人员基本情况的清理工作。5科技处负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除地产)、对投资科技产业的资产及股权的清查工作。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教学、科研、学科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7基建处负责在建工程的清查工作。8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的清查工作。9档案馆负责档案、捐赠品、文物和陈列品的清查工作。10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本单位占用资产(包括存货)及出租出借资产的清查工作,填写各类资产清查明细表,务必做到账实相符,按时完成自查任务并接受学校资产清查小组的核查。11后勤服务单位、附属单位及校办产业负责本单位占用学校资产以及对学校授权的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资产的清查工作,并接受学校资产清查小组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