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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范文

更新时间:2023-11-22 09:26:52 编辑:www.wenshu999.com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县一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对此,我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二、认真部署,确保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序展开。

  一是结合实际,拟定方案。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法制办积极沟通,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明确创建重点,突出本区特色和亮点,创新审查验收机制。做到总体有方案、长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半年有总结、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标准,将创建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分阶分步,细化方案。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要求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考核阶段,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经审定合格,最终确定上报。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考核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作为评定示范单位申报单位的重要指标,在考核中验收培育成果,确定申报对象。

  三、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实行梯度创建,形成省、市、地三级创建联动模式。按照3:1的比例,对申请创建单位进行初审,确定3个培育对象并进行具体指导。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1家申报省级示范单位后,其余两家依次替补为XX市和XX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二是加强指导与监督。结合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各单位特点,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一次创建工作的专项督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各单位有效整改提高。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单位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践行依法行政,创建活动亮点纷呈:如XX市烟草局制定《XX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事后监管及退出机制暂行办法》,实行“三级联批”、“阳光许可”等措施,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市工商局创新“知行合一”培训模式,早上进行业务培训、下午实地办案后开展分析点评的,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同时强化非处过程监管,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管能力;市林特局实行“执法五步法”,分确定法定职能、完善监督监督、细化自由裁量、统一文书范本、事后回访监管五步骤,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

  20xx年底,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从考核情况来看,市烟草局能够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规范制定方面,针对烟草领域普遍存在的经常性违法户、“人证不符”、“一户多证”、“空壳证”、“异地证”等多种异常情况,市烟草局制定了《XX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事后监管及退出机制暂行办法》,通过统一监管事项、统一办理程序、统一相关文书,统一了退出标准,该《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退出有“法”可依。该《办法》实施以来,该局共清理异常许可证293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多与卷烟货源供应不足的矛盾,也进一步提高了卷烟零售户依法经营理念,保障了卷烟市场的稳定秩序。

  具体执行方面,市烟草局对于许可证的审批设立了“所长—科长—分管领导”的三级联批制度,即所长对于专卖管理员提交上来的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专卖科长对于所长提交上来的许可证情况进行再次审查、核实,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对于一些疑难复杂、影响面大的许可,则再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这种做法有效地防止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坚决抵制了“人情证”、“关系证”等,确保了每一本许可证的进入与退出不受权力的影响,有力地维护卷烟市场的公平秩序。市烟草局所创立的“三级联批制度”是烟草监管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真正使烟草许可证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监督方面,市烟草局实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了市人大、政协、市法制办等代表为监督员,对该局的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对许可退出机制工作的监督,同时,设立“12313”投诉举报热线,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

  市烟草局“烟草专卖许可退出机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我市卷烟市场不规范经营现象大幅度减少,销售假冒、私、乱渠道卷烟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卷烟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从总体考核情况看,市烟草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更加显著,在全市各单位中起到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且无《目标要求》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形发生,符合“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最终确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