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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观后感

更新时间:2023-09-15 00:27:10 编辑:www.wenshu999.com

  认真看完一部作品以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吧。在写观后感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

  本来没有打算去看冯小刚的这部电影,好几次从电影院出来,那种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的感觉让我决定以后,不再看国内那些所谓大导演的电影。

  昨晚无意中看了一篇严歌苓的介绍,这部电影是由她的原著改编而成,而且有好多电影都是出自她的作品,比如《金陵十三钗》、《归来》、《天浴》、《一个女人的史诗》、《少女小渔》,电视剧《幸福来敲门》也是由她的原著《继母》而改编。好奇于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啊,心中不免泛起了倾慕之情,便决定去看看。

  当《芳华》电影结束,灯光打开,我却还沉浸在其中,不愿离去,但想着在外等着的亲人,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前后好多人都还坐着,盯着屏幕,或许片尾的歌声也是值得回味吧。

  主人公刘峰与何小萍命运的崎岖坎坷,没有向现实低头,让我由衷佩服。一个把“好人”做到了家,另一个坚持做自己,历经欺凌、磨难、诬陷后,能够以一颗宽容、平和的心面对,最后,两个人不求名份的相濡以沫,这种情感,无法用语言形容,只是真的很扎心,有几个片断,让我抽泣不止,当意识到自己泪点低而特意控制一下时,却也感觉到了周围不止一人的哽咽声,这部片子的确值得看一看。

  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场景是,何小萍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给她的父亲写信。入耳的一字一句让我难受的不能自已。她所受到欺凌时缄默的表情,真是揪心的痛。她的孝心、她的坚韧、她的忍耐让我之动容。

  第二个扎心的片断是,当他拖着伤残的身体,一手拎着水果,慢慢进入病房看到精神失常的何小萍时,默默的牵着她的手坐在凳子子后,把头扭向一侧,哭了。印象中这是看到他唯一一次流泪。

  还有几次,鼻子酸酸的,泪水轻轻的滑落,那是感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无论曾经得到过多少荣耀,无论曾经在战争中受过多大的伤害,也无论你曾经为这个和平年代付出过多少,终究也抵不过现实中的背景和关系……

  刘峰拖着残缺的身体一个月300元,却被现在所称呼的城管讹诈1000块钱,多么残酷的现实。

  在墓地,何小萍问他,这些年过的好不好的时候,他是这样回答的:“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那要看跟谁比,与长眠与地下的战友比,我能说不好吗?”

  结尾的画面定格,让我思绪万千。因为爱,两个伤痕累累的灵魂相依为命,彼此成了唯一的依靠。

  这应该算冯导除了《集结号》外又一力作,那一种悲凉演绎的透彻心扉。

2

  看了两遍《芳华》,心忽然似乎跟着刘峰、何小萍一起老了。

  想唱歌也唱不起来了。

  七十年代,我还是个小孩子,我不知道中国竟然发生了那么多事。在远远的地方,有一个北京,北京有一个大院,叫文工团。里面住着许多的大哥哥大姐姐,大姐姐好漂亮,大哥哥好英俊,一个个会翻跟头,会跳舞蹈。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练舞,一起玩耍,一起憧憬美好的生活。

  他们也生气,爱瞎闹,有的人没有素质,甚至连男兵都当面说何小萍臭,但那是一个不重素质、不明白修养为何物的年代,更是一个不能随便瞎闹的年代。紧接着风云突变,就像卢生做完黄粱梦后,马上就遭遇了滑铁卢。刘峰告别了文工团,进了伐木连,又调到野战部队,上了前线。从鲜花、掌声、歌声中,一下跌入炮火、鲜血、胳膊头颅乱飞中。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

  那是青春吐芳华

  铮铮硬骨绽花开

  滴滴鲜血染红它

  ……

  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年代,也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年代。

  片子拍得很好,人物丰满,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时代,歌也好,舞也好,但是,英雄的结局太惨了,惨到惨无可惨。不光英雄的结局太惨,这部片子里,英雄还代表着好人,好人的结局也惨无可惨。

  《芳华》是在质问社会?还是想向观众传递这样一个价值观——好人没好报?

  《芳华》到底想告诉观众什么?

  如果它想质问社会,或者告诉人们:为什么英雄最后竟落到如此地步!那么,它成功了。

  但是,从观众看完这部影片后心里的感觉——好人没好报——来看,它就是一部装饰华美的垃圾!

  从今后,谁敢再去做英雄?做好人呢?

3

  作者严歌苓以萧穗子作为化名,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六七十年代她们文工团一代人的故事。主要人物刘峰、沈小曼(其实书中用的是何小曼,最后才出现改姓沈,此人物身世坎坷,一生命运多舛,我更愿意遵照其个人意愿说是沈小曼,文章后续会进一步说明)、林丁丁、郝淑雯。

  刘峰是一个活雷锋,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他,他默默的喜欢林丁丁,明里暗里为林丁丁做了很多事情,等到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向林丁丁告白时,过于激动的心情以及错误的理解林丁丁的反应,导致“触摸事件”的发生(“触摸事件”贯穿了整本小说,是小说围绕的中心点)。“触摸事件”即刘峰失控的抚摸了林丁丁的颈部至背部,吓的林丁丁大哭大叫。要说刘峰应该是没有什么邪恶的想法的,只是出于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的本能反应,触摸当然没有进一步发展,在林丁丁大哭之后刘峰即刻停止,冷静下来,林丁丁哭着跑出去,林峰独自哀伤……而事情并没有结束,“触摸事件”后经过一系列人物的传播,刘峰被处分。关键就在于被处分时,平日里受帮助的那些人且不说站出来为刘峰说句话,竟然都集体指责刘峰的不是,落井下石之流,到处都是。也许正如萧穗子所说,刘峰太完美了,以至于文工团的人都在等着有一天刘峰会犯错,这样大家心里才会平衡,才会恍然觉悟:哦,原来刘峰也是人,也会犯错!“触摸事件”是所有人都在等着刘峰犯得一个错误,大家想证实这世上不可能存在没有瑕疵的人。而也正是因为刘峰在大家心目中太完美了,以至于大家错觉的认为他不应该有七情六欲,对女人的情感对他来说是一种亵渎,所以林丁丁说“谁都可以追求她,就刘不行。她会感到惶恐,不适,恶心。”要说这种情绪我也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然而林的过激反应毕竟就此改写了一个好人的一生。

  林丁丁是团里的独唱演员,刘峰就是因为她这一副好嗓子喜欢她的(当然也有其他的原因,例如长得美啦,平时柔柔弱弱的林黛玉啊……)。林丁丁其人善于隐藏真实的自己,或是说她是个多面的人。她一直希望嫁入“豪门”,有两个备胎,同时还在物色其他的对象。当然,最后虽如愿进豪门,后又离婚再嫁再离婚,最终回归单身,性格也不再隐藏,显露出真正的自己,是有些不顾形象的“豪放派”女性,与之前的娇小柔弱反差很大。

  萧穗子即作者本人在小说中的化身,是有些作为旁观者的存在,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作者提到自己的内容很少,所提之处也是为了其他人物的叙述,但在刘峰“触摸事件”中作者应该属于不作为。如上文所说,作者其实和其他人一样都在等着刘峰犯错,来证实这世界不可能存在这么完美的人,来为自己的不完美找一个出口。但作者也是沈小曼唯一能说的话也是唯一想与之来往的人,最后刘峰去世的葬礼上,沈小曼只邀请了作者这一个故人。

  沈小曼,书中的女主角,我最心疼的一个角色。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父亲自杀,后跟着母亲改嫁给一个姓林的抗战军人,生活上过得小心翼翼,母亲不敢对她显露太多的爱意,连对母亲的拥抱都要通过故意高烧来换取,后有了弟弟妹妹生活即心理上更是承受着莫大的艰辛。后来凭借自己的舞蹈功底被郝淑雯选入文工团,以为从此生活会有所改变的她,却依然受到文工团里战友的排挤(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来“提升”自己的“格调”,“提高”自己的存在感)。后因受到刘峰的帮助,而对刘峰产生爱慕之情,“触摸事件”中,她是唯一一个为刘峰说话的人,唯一一个为刘峰送别的人。萧穗子说只有沈小曼懂得刘峰的善良,因为“一个从未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沈小曼在刘峰走后对文工团其他人彻底失去的了信心,后因装病演出被派遣到某卫生所做护士,再后来中越战争上前线救助伤员稀里糊涂成为人人学习的”战争英雄“,突如其来的受拥护导致没怎么受过关注的小曼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一度精神失常。

  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而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想再对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再进行叙述了。小说的男女主角既已出现,那么那些不善良的人在我看来也就无足轻重了。

  人性是真的可怕!平日里你与人为善,你活雷锋,别人有事也找你帮忙,笑脸相待,你不图回报,你以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你傻乎乎的以为别人都会念你的好,即使你并不图回报。可你不知道别人私下里都在说你傻,都在等在看你出错,等着看你的笑话,多么可怕!但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通病,这是出于一种嫉妒,嫉妒别人的优秀,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时,就期待着别人犯错,我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假如我是刘峰他们中的一员,我想我应该是作者一样的存在,但我希望我能够更勇敢一些。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书中最让我欣慰的是林丁丁等人的结果也不是很好,虽然这样说显得我很“恶毒”,但好人都没有好的结果,凭什么不好的人要幸福。

  《芳华》已被拍成电影,电影我也去看过了,别的不提,只说电影最后的结果:刘峰与小曼约去为中越战争中死去战友扫墓,夕阳西下,扫墓结束十分,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小曼对刘峰说:

  “你还记得当年你受处分下连队我送你的那天吗?”

  刘峰说记得。

  小曼说:“其实那天我有话想对你说,只是没有说出口。”

  刘峰说:“那现在能说了吗?”

  小曼说:“我想说的是,你可不可以抱抱我?”

  刘峰丢掉手里的烟头,用没有残废的那只左手猛地一把揽过小曼的肩头,小曼满脸幸福的依偎在刘峰怀里,镜头长时间停在两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年老时的样子,就让我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属于我们的文工团岁月,愿我们芳华永驻(大概这样吧)。”

  电影结局其实是和小说有出入的,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小曼如愿以偿,因为刘峰也将不再孤单,我可以任自己想象两个人就此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4

  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昨天上映了,轩主也赶了一回时髦,昨天晚上买票去看了冯小刚这部新片。由严歌苓创作的小说已经看过,电影是严歌苓和冯小刚联手打造的,也是他们对于自己那个时代的一种总结吧。

  说实话,电影并不特别吸引人,也没有大片的那种震撼感。可在娓娓道来的讲述中,还是把人带入那个特殊的的历史时代,这也许就是编剧、导演的本意所在吧?

  电影浓墨重彩的描写了部队文工团的好人刘峰,还有文工团的几个女演员。好人刘峰被称为“活雷锋”,在那个年代这是个了不起的称号。记得轩主小时候学习就号召“学雷锋,做好事”,雷锋精神可谓是那个时代的最强音。而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也就理所当然的应该是一个完人,不能有自己的私生活。这就是刘峰的悲剧所在。女一号何小萍是刘峰带到部队的新兵,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到来却引起了文工团老战士的一致反感,所以何小萍在部队过的并不如意,好像人人都在故意针对她一样,当然,好人刘峰除外。何小萍的一切都成了别人嘲笑的对象,因为身体有味道,跳舞的是时候没有男演员愿意和她跳,还是刘峰出来拯救了她。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恋爱是一种罪过,特别是部队这样一个雄性云集的场所,女性凤毛麟角,而文工团却又是女性集中的地方,所以必须严格控制恋爱风气的蔓延。所以当刘峰抱了林丁丁之后,被严肃处理也就不奇怪了。当然,领导还是手下留情了,并没有开除他的军籍,只不过把他调离了文工团。何小萍在唯一的朋友离开之后,也失去了留下来的理由,所以才有了她去卫生所的一幕。最起码在卫生所,通过自己的努力,何小萍融入了所在的群体,这和她在文工团的遭遇大相径庭。

  说句题外话,看了好人刘峰的遭遇,轩主有些明白了早些时候退伍军人闹事的原因了。一个过去总是模范的军人,一个战争中立下战功的英雄,却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刁难,怎么能够让军人安心?而我们整个社会仿佛已经忘记了他们,这对于他们是不公平的,对整个军人团体也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

  当然电影也有一些细节值得磋商,比如说电影中说好几个战友的亲人都解放了,言外之意是她们的父母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的。在那个年代,政审如此的严格,亲友中有问题的人肯定不能进入部队吧?那个年代讲究一个“根正苗红”啊!当然如果是大人物另当别论了。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一代人的芳华终究会有落幕的一天,愿芳华能够被人重温吧!

5

  很久没看电影了,闲来无事,正好有空看正在各大影院热播的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

  《芳华》是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的,影片讲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因时代的变化而充满了变数的人生命运。

  影片中的两位主人翁善良且乐于助人的刘峰(黄轩饰)和从农村来的被女兵歧视和排斥的何小萍,意外的离开了浪漫的文工团。

  刘峰是文工团的活雷峰",文工团的什么事都少不了他,吃饺子他吃煮破了的饺子皮,好的饺子留给别人;战友结婚买不起沙发他给战友做;甚至文工团的猪跑了也要他去追回来。在抢险中腰受了伤,队里为了照顾他让他进修的名额他也让给别人了,然而就这样的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却因为抱了下喜欢的人就被调到边远的滇越边境,这样他也没有一点怨言。在战场上失去了右臂,但他仍自食其力,活出自己的尊严。他的善良终究有好报,二十年后重病在身仍有何小萍照顾,相伴终身。

  何小萍从农村到的文工团,在家里,母亲和继父不喜欢她,弟弟妹妹欺负她,亲生父亲在她六岁那年再也没有见过。她以为来到队里就没人会期负她,然而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因想早些拍照片寄给自己六岁后再也没见过的父亲,所以偷穿了室友的军服照像,之后确被室友所排斥,甚至没有人愿意和她跳舞,嫌弃她身上有汗味。在文工团里,只有刘峰一个人对她好,所以在刘峰被发配到伐木连时她去送他,当刘峰被发配"到代木连之后她对文工团的所做所为不满,因此在此之后她有机会出演A角机会的时候确故意装病放弃了。因此而被调出了文工团。

  影片除了至真善良的刘峰,明白的何小萍,当然还有利已的刘灿,只看好处的林丁丁等等。独白声中影片落下了帷幕:“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只有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也许这就是看完电影后的应该思考的吧。刘峰和何小萍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人活着有几种:善良地活着;明白的活着;幸福地活着。我们虽不能象刘峰那么任劳任怨、大公无私、极度善良地活着,但可以象何小萍那样明明白白地活着,对自己好的人好。每个人的命运取决你自己做人的原则。

  电影《芳华》确实是一部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的优秀作品,它没有对历史与现实进行简单的评价,而是将历史与现实如实地再现在观众面前,通过对人物行为的描述,让观众自己去辨别,去分析在不同背景下的人物,他们的所作所为,对与错,真与假。

6

  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队伍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的的确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q奸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所以,她爱上了刘峰。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队伍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队伍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日,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高干的子弟。丁丁最终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终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日,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终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终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终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终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终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7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8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

  《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

  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

  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

  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

  《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

  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9

  上映了很久,终是去看了。全片不炸裂又难掩的泪点,平和而又热烈的情感,在影片最后的那句“就让荧幕,留住我们的芳华吧”深深含蓄。

  影片开始时何小萍一个不规范的敬礼,将她稚嫩却又理想的期待表达的淋漓尽致,也给之后纷至沓来的悲伤而失望的生命深深讽刺。

  这正是何小萍的芳华,也是许许多多战斗英雄的芳华。

  是刘峰带着何小萍来的文工团,年年的标兵却因为冲动的一抱,将往日善良积蓄全部透支被下放到西南边境,而何小萍也因为对集体的失望,宁愿被埋没也不愿再对往日的光荣梦想卑躬屈膝,而被处理到了军医所。从小受尽欺负的她也终于在战争的阴影下,文工团的不屑中,刘峰的远走而进入了精神病院。

  影片中那句,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拾得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何尝不是对芳华另辟的蹊径。除去华丽外衣,遍地的虱子。

  有位哲人说,真正的英雄是,认清生活后依然热爱生活。被时代遗忘固然悲哀,但人性的美好,却犹如一抹温暖的亮色,让人重拾对生活的勇气。

  所以哪怕刘峰最后流落到在社会底层,退伍后的老婆跟人家跑了。哪怕何小萍终于变得风尘仆仆,不复青春,不复年华。影片最后他们相依的情景,何尝不是对生活真挚的热爱。

  一个人若是贫乏的时候不快乐,哪怕富足了也一定不会快乐,因为他不知道是什么。

  而就有这样的人,在生活的绣花针下,土匪般的囚笼困囿下,他依然收藏着醇厚的酒,潜留着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笑对生活。

  那句说烂了的“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就是对所有保管了烂漫童心的人最好的加冕。

  影片看的很长,也很短。想说什么,却说不出什么。

  但无论受众是谁,我们都需要好好反思过往岁月,打捞起寂灭太久的美好人性。我们需要一场泪雨洗刷掉我们身上的浮躁,洗涤除我们麻木的情感。

  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这一场芳华,大醉又何妨。

10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观影结束,不免有些许感慨。影片开头,是萧穗子的旁白,那个漂亮活波的女孩。可叹萧穗子的爱情,是因为她把最好的东西献给了爱情,可惜爱情什么也能留下,就溜走了。她在整个文工团里面算是性格比较好的一个女孩,谁也不得罪,谁也不讨好,所以走到了最后,生活也赐予了她很多美好的东西。而对她最寒心的是刘峰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天,何小萍受欺负的那一天,她从来没有站出来过,那个时代,善良的给予也显得无比的奢侈。

  林丁丁,那个笑里带花的姑娘,初见就是一普通姑娘,没什么特别的,细看却像是上瘾一般,对她的笑产生了迷恋。可是为什么就是这么一个让人迷恋的姑娘,在刘峰受到处分时选择了沉默,也许是当时刘峰跟她告白时的冲击,也许是当时还不懂得怎么处理感情的问题…一切的一切都只是猜测,细节我们无从可知。但我始终相信,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得已,她们始终还是善良的。

  时代造就了刘峰,让他变成了“活雷锋”;时代同样毁了他,在他的心里也就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作为“活雷锋”给他带来了些许荣耀,正是因为这些荣耀,才会显得那对于林丁丁的那一点私心也要不得,成为别人眼中的沙子。刘峰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什么事情都为别人着想,最后什么也没落着,可叹人心。退伍后的刘峰跟人合伙做生意,车被联防办扣了,非让交1000块钱才能赎回车,刘峰不愿意还被人打了,战争英雄也不过如此,现实的残酷逃也逃不掉。

  何小萍,本影片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女孩,面对嘲笑,她勇往直前,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可就是这么努力认真的姑娘,在她受欺负委屈时,没有人愿意对她施加援手,任凭善良在每个人的心中一点一点被摧毁。在小萍被人嘲笑,爸爸去世伤心时,刘峰陪在她的身旁,虽然话不多,却足以暖人心。小萍最能感触刘峰的善良,所以心里对于那些伤害刘峰的人最愤怒。

  影片当中的战友情,也很让人感动,比如刘峰在1979年中越战争当中保护战友尸体,影片旁白说的是那颗做英雄的心,然而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那是一种使命的召唤,那是一种男人的担当,更是对于战友情最完美的诠释。战争结束,文工团面临解散,离别的那一天哭的稀里哗啦,战友情显得弥足珍贵。在大家一起唱起那首战友的歌时,我旁边一对老人也轻轻的哼唱了起来。影片结束时,看到了那对老人在女儿的搀扶下走出了影院,不免感叹时间的飞逝。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愿你把握好自己的年华,愿你心中的善良永不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