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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更新时间:2023-11-16 12:56:46 编辑:www.wenshu999.com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货运代理公司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相关法律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至诚堂健康食品委托乙方为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经销总代理,委托丙方为出口代理公司。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及销售单价

  (1)(写明具体产品)

  (2)、

  (3)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建议,改变产品的包装、规格标识以及定价等,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但是一旦更改,生产数量须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代理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统一销售单价的28%。

  第三条:代理期限

  (写明三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期限)

  第四条:代理区域

  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五条:永久代理权

  甲方的产品正式投入中国市场后的3年时间内,在乙方保证销售总额达到人民币280万元之后,乙方持续拥有甲方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产品永久代理权,甲方为乙方颁发永久代理权证书。甲方不得与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六条:深入合作条款

  在销售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可合作在中国加工生产至诚堂相关保健食品。相关合作项目需甲乙双方另议。

  第七条:直销权

  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一年后,如果成绩双方都满意,可协商在中国申请直销权。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数量和供货日期

  甲方产品在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之后××日内(无强制性法律规定甲乙方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即可)

  (甲乙双方可约定甲方延迟供货的责任条款)

  第九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交予丙方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经丙方查验无误后,甲方即可通知乙方于日内支付货款。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除向甲方支付货款外,还应支付每迟延一日以全部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条:出口货运代理人

  甲方委托丙方为出口货运代理人,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制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费用、责任、风险的转移

  EXW甲方工厂或仓库适用(INCTERMS20xx)中文版中EXW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

  甲方在工厂或仓库将货物置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甲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备妥的运输工具,不负责出口清关;

  乙方承担自甲方所在地受领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乙方与丙方约定的费用、风险、责任条款除外。

  第十二条:检验条款

  (1)甲方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甲方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之后,乙方须申请中国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负责外,乙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日内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就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问题向甲方提出索赔,且因此引发的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乙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甲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乙方须电告甲方延长商检期限日。

  第十三条:换货

  乙方在收到货物××日之内对滞销品种可与甲方协商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销售、推广等有关产品销售的一切活动有咨询权、知情权和市场检查权;

  (2)甲方有权监督、查询、质询乙方的产品销售账目;如发现乙方不按双方商定的价格销售产品,甲方有权实施惩罚措施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约责任;(具体双方可约定)

  (3)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销售包装符合所在国产品质量标准及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计算;

  (4)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外包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计算;

  (5)甲方保证提供与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提供的样品同等质量的产品;一经发现产品低于样品质量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负责提供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样品实物及相关文书材料;

  (7)甲方负责提供保健食品检验机构检验所需的样品及相关文书材料;

  (9)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事项完成后,甲方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9)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样品,以供乙方临床实验用;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2)甲方生产的其他品种经中国审批合格后,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对产品在中国范围内的一切经营销售活动有最终决定权,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广告、店面租金、招聘人员等费用;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设立分代理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代理权,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申请进口保健食品的注册事项予以积极配合,乙方承担办理此事项的全部费用;

  (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产品经营活动,否则,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只能在代理区域内以规定的统一价格销售该产品,严禁跨区经营,严禁随意窜货、调货;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9)严禁使用甲方的有关证件进行违法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每月底向甲方报告市场销售情况及下月的销售计划,便于甲方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均为正本,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章)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厂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丙方:×××货运代理公司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时间: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平等互利为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发房软件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软件所有人。

  2、甲方保证其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4、乙方因本合同项下的经销活动同第三人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 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发房软件系列产品的同时作为该产品在该区 域的销售服务中心。乙方有权在上述地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分销商。

  如甲方在该区域发展了销售代表,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次月,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 如遇区域用户直接跟甲方签定的合同,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并将合同款项于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划到乙方账户上。

  第三条 协议有限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日至年日止。合同期内每年营业额不达 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每年营业额是从上一年 月日到次年月日之间的软件销售总收入),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目标,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第四条 产品版本与服务价格

  1、甲方对全国市场实行等级制的价格体系,在乙方代理区域,发房软件的发行版本为 目前甲方开发的所有版本(即:职业版、专业版),如果乙方要申请开通企业版,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期限内新开发的所有版本,以供乙方更有力的开发市场。

  2、发房软件专业版在乙方区域的统一销售价为元/月/帐号。其他版本均按照甲方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以上价格统一向顾客售卖产品,不得私自变价销售。价格变动或执行 任何活动必需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获审核后才能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第五条 合作程序

  为了保证双方的投资利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来开发乙方代理区域。

  1、甲方开发乙方市场所需要的发房软件版本,建立对应的和数据库服务器。

  2、乙方以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负责设立办 公场地,以及投入与市场相关设备和人员,确保市场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缴纳2日内支付全额代理费。

  4、为了扶持乙方的代理市场,甲方提供在自年日至年日止不进行用户收入分成。年5:5进行分成;采取月结方式,乙方于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

  第六条 服务保障

  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派的人员进行软件产品方面的技术培训,相关的差旅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

  2、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提供3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故障排除等,甲方给予相应远程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规范市场体系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非保密技术支持文件。

  2、对乙方销售负责人员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3、有计划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推广并事先通知乙方予以配合。

  4、监督乙方的经销活动。

  5、提供乙方市场软件版本的升级与维护。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所在区域用户提供正规发票,由乙方支付国家规定相应的税费。

  7、在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合同。

  乙方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不得扰乱甲方正常销售秩序。

  2、乙方不得生产、代理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产品。

  3、乙方积极推广该产品。

  4、乙方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

  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

  6、乙方在本协议指定地区内展开业务,不得跨地域销售。

  7、乙方有保护甲方产品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产品机密。

  8、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调整产品市场定位及策略。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的事项,未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2、乙方如因经营确实有困难,在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处理好用户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

  3、如因甲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双方确认同意,甲方须按代理费的双倍偿还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或是由于乙方销售中出现问题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发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结清所有甲方应得分成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1、就分成方式甲乙双方以按月结算方式,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给甲方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款项来往均按规定执行,如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结算,每逾期支付一天,违约方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规定履行相关条款,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到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附件方式加入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甲 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外包形式

  提供人事服务为单位集体委托。(注:单位集体委托包括已办理人事代理开户单位)

  二、 双方服务内容、承担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2、代为乙方员工办理招工建档。

  3、代为乙方存档员工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

  4、代为乙方办理员工的职称初聘和中高级职称申报。

  5、代为乙方管理存档员工的计划生育关系。

  6、代为管理乙方员工接转党、团组织关系、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7、代为乙方办理外地员工档案的入市审批手续。

  8、代为乙方员工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 。

  9、可为乙方员工提供大学毕业生落户、集体户管理服务。

  (二) 乙方承担如下责任

  1、乙方企业倒闭和违法乱纪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

  2、乙方人员档案属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中心“人才库”管理,不是中心的工作人员,任何情况下,不许以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中心的名义出现。

  3、此合同有效期一年,服务费用根据乙方人员数量具体定制。现根据人员情况数量暂定代理费元每人每月,由乙方单位缴纳。

  4、如合同不到期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期内全年代理费。

  5、如代理人员变动聘用单位,乙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有特殊情况变动时,由甲乙双方协商有关事项,单方不得擅自更动。

  三、代理费一年一结算,逾期未支付代理费的.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需支付所拖欠费用百分之十五的滞纳金。

  四、合同未尽事宜遇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乙方代理甲方的“软件”,代理期:年, 代理地区:

  二、甲方提供软件, 乙方负责当地的销售,安装,培训,售后服务工作。甲方承诺提供的软件系统稳定,软件升级,数据准确,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属于软件本身问题,甲方有免费修改的义务。

  三、甲方提供的软件,按以下作为全国统一报价:软件(网络,单机联体)价格:元(不含税)。

  四、乙方首期必须购买套软件,才能获得代理资格。代理价:按甲方全国统一报价的%计算,%归甲方所有,其它归乙方。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供注册号前一天付清全部款项。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双方的其它经营活动与对方无关.乙方在销售甲方的软件时不能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如造成甲方声誉严重受到伤害,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累计完成个客户,双方可以补签合同:乙方可以有更优惠的代理价。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协议双方为: 甲方

  名称: 地址: 乙方

  名称: 地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国。

  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第二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1. 委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 广告资料:甲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 支持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定购,甲方应

  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者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者未经不正确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 推销:乙方应积极地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壮大。

  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者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3.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第一个12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元。以后每12个月递增50%。

  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般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甲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者拒绝。

  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客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

  7. 市场情况报道:乙方应负责每月

  (或者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道,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五条 佣金

  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

  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

  (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 关税及货物税;

  (2) 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 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 退货的货款;

  (5) 延期付款利息;

  (6) 乙方佣金。

  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者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佣金予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

  (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且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

  (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 超额50%时,奖励佣金为%;

  (2) 超额100%时,奖励佣金为%。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时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给乙方。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书面确认。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者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

  通知后天内仍未能加以纠正;

  (2) 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者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

  (3) 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八条有关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情况;

  (4) 如发生本协议第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

  时。

  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

  第八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全部或者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者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第九条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事故发生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者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两国文字缮就,共有正本份,副本份,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不适用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者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者投标交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