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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汇总10篇

更新时间:2025-06-12 21:33:35 编辑:www.wenshu999.com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客车在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辆,争取指标为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提取服务费,完成辆以上的按购车价%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某某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销售某某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

  2、代理期间,甲方保留直接销售的权利,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主要范围限于:装饰公司及装饰队伍、设计单位客户资源、设计师客户资源、大型客户、定做客户。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价格同样不低于甲方指导价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以及铜牌,乙方必须将其放置在产品销售的醒目位置;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3、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价目表、广告宣传图片及经销辅助材料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平米,甲方所供产品应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5、在乙方销售量连续个月低于平米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独家销售保证金人民币元;

  2、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样品后,须向甲方提供样品押金人民币元,当乙方销售总量超过平米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样品押金。

  3、乙方应保证月最低销售量不低于平米,年最低销售量不低于平米,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激励条款

  为激励乙方开拓所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如乙方每年销售量超过平米,甲方奖励乙方平米普通型平板。

  四、竞争禁止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均不得代理或销售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产品。更不得制造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或类似于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

  若乙方违反此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包括续签合同的合同期内)代理产品的所有销售额的10%的比例的金额赔偿给甲方。赔偿应首先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密条款

  1、甲方不得将乙方销售单价、销售额、客户或其他乙方认为应当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2、乙方不得将所知道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者其他甲方认为应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六、价格条款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提货价格;

  2、普通平板价格为元/平米、起伏型价格为元/平米、定做平板价格为元/平米;

  3、若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销售价格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最低销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若乙方擅自降低销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首次发现,甲方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元罚款;若再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权并没收其独家销售保证金;

  2、乙方单次(一次定货单)销售平米以上,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对最终销售价格必须予以保密;

  4、甲方指导价作为合同附件予以提供,如调整指导价,甲方需提前天通知乙方。

  七、物流条款

  (一)定货

  1、乙方与客户达成一致,乙方将定货清单传真或邮件至甲方指定员工。定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销售合价、需供货的时间;由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2、甲方确认货源后将确认清单回传或邮件至乙方,确认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供货单价、供货合价、供货时间;由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3、定货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邮件等形式。甲方不接受口头、电话、短信等非书面形式的订单。

  4、双方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需提前天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给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付款

  1、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的合价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货款通过现金交付或者银行转帐的方式递交甲方,甲方收到后立即确认;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另行书面约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不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导致的任何资金风险或损失。

  (三)提货

  1、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注明的时间到甲方仓库或指定地点提货。甲乙

  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对提货单项目予以检查并确认。货物与确认清单型号、尺寸、品质不符者,乙方必须在检查中予以当场提出,甲方必须当场更正。货物一经乙方检查、确认、装车拉出,风险转由乙方承担;

  2、乙方款到甲方后尽量当日提货。若货源紧张或货源不足,甲乙双方提前约定提货时间。

  八、终止条款

  注:应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至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层,共(套),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合同范本《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甲方已取得 品牌商标持有人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授权,有权在网络上营销或经公司书面同意转授权他人在网络上营销 品牌产品;

  2、乙方作为专业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其拥有开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的经验和能力。

  为共同开拓 品牌产品的网络销售市场,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意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的网上销售业务提供运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互相陈述和保证如下:

  甲方拥有 品牌系列商标在互联网上的使用权及 品牌产品在互联网上的销售权,并有权将该等使用权和俏售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使用。

  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保证乙方不会因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构成违法行为或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行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了开设及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以及完成本合同项下其他服务内容的所有的、必须的、适当的权利、能力和授权,且该等权利、能力

  和授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持续有效。

  乙方拥有开设及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各项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资质、经营能力等证明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其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其相关的资质条件能持续满足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需要和甲方

  的要求。

  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保证义务,则另一方将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单方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人民币 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守约方仍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即双方合作期限自起至 止。

  三、合作内容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非独家的网络销售服务商,授权乙方在 上开设并运营品牌产品网络旗舰店《以下简称“旗舰店”)壹家,甲方负责甲方品牌产品的供应,乙方负责代销及相关销售运营服务,并保证该店只能展示、销售甲方品牌产品。具体有以下合作内容:

  (一)货品营理和销售管理

  乙方应根据其多年的运动品牌电子商务实战经验,对旗舰店所需产品的款式和数量提出建议,甲方根据乙方的建议确定最终的产品款式和数量。

  旗舰店所销售产品的货品宽度与深度、新品占有率、价格折扣波动范围、补货周期等细则均由甲方最终确定,乙方可以提出建议。同时甲方可以根据旗舰店的实际销售状况对上述内容加以调整。

  旗舰店所需产品的款式和数量确定后,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货品保证金,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即安排将产品运送至乙方指定仓库,乙方负贵到货核对,确认无误后须签收相关收货凭证,且乙方仓储人员签署收货凭证即视为交付完成。

  甲方随产品的运送一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产品信息和配送包装物料(包装箱、胶带、封口签、手提袋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甲方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

  甲方将对旗舰店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对缺货现象给予及时补货支持;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也可以主动向甲方提出补货需求,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补货支持。

  甲方将根据市场经营需求为乙方提供一定的培训和指导,以便乙方更好地经营品牌产品。

  甲方保留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的所有权,直至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层人员、投资者、股本结构、注册资本、经营状况等信息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前告知甲方并在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二)仓储管理和配送管理

  乙方对甲方交付的产品负有仓储保管义务,并负责产品的分拣、包装、配送等工作。

  乙方需保证每个自然月至少对其所保营的甲方产品作一次全面盘点,并在下个自然月的日前将盘点数据提交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产品库存情况进行抽盘,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如甲方产品在乙方仓储期间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按柜应产品的吊牌价等额赔偿甲方.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赔偿款。

  乙方负责挑选物流快递公司向每个消费者提供快捷配送服务,并对出售的每单货品均提供适当的包装。如因物流配送或乙方包装不当等原因导致产品出现损坏或其他影响再销售的情况,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损失,甲方不予退(换)货。

  (三)客户服务和退换货

  乙方须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负责为旗舰店客户提供售前咨询、订单处理、产品包装、售后退换货服务、纠纷处理等所有相关服务。

  甲方需对消费者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三包责任或其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责任。.

  对于存在质量瑕疵的产品,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的退换货要求。除质量存在瑕疵的产品外,对于甲方交付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在收到货物后个月内售罄率达到%,即甲方最多可接受的每批货物的退货比例为%,如货物售罄率连续或累计个月内未达到%,则甲方将拒绝接受退货要求。

  (四)财务营理和IT系统管理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须定期提供日销售报表、周销售报表、月销售报表、季度销售报表及半年度、年度销售报表,定期进行旗舰店的数据整理,为常规订货以及特供款定制提供数据支持。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正常销售月度对账、零售价审核、成本核算等工作。

  乙方运用自身的订单管理系统完成销售订单的整理,并为甲方提供其管理系统账号及登陆权限,与甲方共享销售数据;如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应采用甲方提供的订单管理系统。

  乙方负责升级核心IT系统,并提供实时批量登录管理、资料更新等服务,开放远程权限以便甲方随时了解旗舰店运营数据。

  (五)店铺形象设计管理及产品装饰

  根据甲方公司的VI使用规范和品牌形象,乙方负责设计、制作、维护旗舰店的所有页面、促销活动页面,并负贵每季度进行店面的优化升级改版。

  乙方负责每件上架产品的拍摄、修图、图片上传、产品描述等工作(平铺,五至七张不同角度细节图)。所有产品的相关信息必须经甲方事先确认后方可上架;

  上述事项(包括店铺形象设计和产品装饰方案及相关更新方案)均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上线执行,如乙方提交的相关设计方案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在甲方限定的合理时间内重新提交新的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旗舰店开设进度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乙方执行开店计划的时间依据,乙方须严格执行。

  (六)品牌推广管理和营销管理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旗舰店的营销提供一定金额的品牌广告推广支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品牌推广工作。

  乙方负责自主创意、策划并实施旗舰店相关的促销、宣传活动,但每项促销、宣传活动方案在实施前都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配合甲方策划并实施品牌相关的推广工作。

  (七)人员营理

  1、本合同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成立项目协调小组,相互配合,共同对甲方网络销售项目负责,项目协调小组的具体架构和职责安排如下:

  1)项目经理:负责双方合作期间的项目总协调与沟通。

  2)产品小组:负责组织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

  3)财务小组:负责定期对账、结算、确认旗舰店销售货款。

  4)营销传播小组:负责沟通确定广告资源购买、营销传播排期、营销传播活动的执行。

  5)客服小组:负责对接消费者的接洽、咨询、退货、投诉等工作。

  (八)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邮编: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邮编:

  若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附上最新的联系方式。若任何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相关变更情况,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四、产品销售价格及服务费用

  产品销售价格:旗舰店销售产品分为当季新品、过一季、过二季、过三季和复刻产品五种。甲方将在每次发货前制定出当批货物不同货号产品的平均折扣率,乙方可根据平均折扣率灵活掌握定价策略,但如果产品实际销售折扣率低于甲方制定的平均折扣率。则甲方将从乙方服务费中扣减实际销售折扣率与平均折扣

  率之间的差额部分。

  产品保证金:甲乙双方确定出首批产品的款式和数量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批产品吊牌总额的25%作为其在本台同项下的产品保证金,甲方将在收到该保证金后发送首批产品;当乙方仓库存货超过首批产品的货款总额时乙方提出发货耍求,则需先行支付超出部分的产品保证金,金额为超出部分产品吊牌价总额

  的25%;甲方在收到追加部分保证金前。有权拒绝发货。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双方在结清债权债务后,甲方将乙方支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及其他相关欠款。

  乙方服务费:

  (1)乙方服务费按旗舰店自开张之日起连续12个月销售总颇(以含税金额为准)的以下比例计算(如实际销售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比例折算销售额):

  旗舰店销售额

  服务费比例

  高于3000万元

  20%

  3000万元(含)2400万元

  19%

  低于2400万元(含)

  18%

  上述服务费包含了仓储费、邮寄配送费、系统管理费、平台费等乙方提供本合同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服务费先按18%的比例收取。

  (3)货款及乙方服务费结算方式:旗舰店上线后,乙方负贵管理旗舰店销售款项,于每个自然月的日、日和当月最后一天前分别向甲方全额支付当期销售款项。甲方于下月的10日前向乙方出具该自然月销售总额的发票;

  在每个自然月结束时,乙方财务人员应向甲方出具该自然月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账通知单和淘宝网操作平台所记录的旗舰店的日常交易明细,甲方在收到对账通知单和日常交易明细后S个工作日内将对账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双方对结算对账单和乙方该自然月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费用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将该自然月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如乙方实际支付的销售金额少于甲方对账确认的销售金额,乙方须在甲方对账确认后的3日内付清该差额部分。

  待双方合作期满后,双方在最后一个自然月的销售额结算时,须对合作期内旗舰店的销售总额进行核对。根据核对结果确定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比例,双方根据应收比例多退少补。

  如任何一方对对帐单或乙方服务费金额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当双方通过对帐方式不能解决此问题时。则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及审计师事务所)。对旗舰店的财务数据资料进行审查,并以该等中介机构的审查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推广经费: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为旗舰店投入不低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旗舰店销售总金额的%的推广经费,但该推广经费的投入以本合同有效期内旗舰店销售额达到人民币万元为前提,并以人民币万元为最高限额;合作期满后,如甲方实际投入的推广经费超出了旗舰店实际销售额的%,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实际投入经费与旗舰店实际销售顺的%之间的差额。

  (2)如甲方确认需要执行包邮促销活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公司选择及报价方案经甲方确定后,相关包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须提供每单包邮的订单号。该部分费用将纳入上述推广经费中,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推广支持。

  甲方指定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乙方指定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五、知识产权

  1、甲方授权乙方为旗舰店装饰装演、旗舰店产品销售、旗舰店品牌推广之目的使用甲方品牌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但甲方品牌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商标、标识、徽记和产品外观设计权。上述授权不意昧着乙方困此获得与甲方品牌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

  2、乙方对甲方品牌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的使用必须符合甲方对甲方商标、标识和徽记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改变或添加,不得在本条第一款所述授权范围外使用或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更不得试图获得甲方商标、标识或相关徽记的任何权利。

  3、除旗舰店内产品销售之使用外,乙方在每次使用品牌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前均应事先将使用方案和计划提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实际使用。

  4、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后,乙方可使用甲方品牌注册商标在其它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路牌等)开展有利于提升“甲方”品牌形象、促进旗舰店销售业绩提升的各种宣传推广活动。

  5、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专利、相关城名、页面版权、外观设计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六、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甲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交易数据、经营体系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甲方的

  商业秘密。

  2、保密:乙方及其雇员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使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目的,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甲方的商业秘密免于被散布、传播、披露、复制、滥用或被无关人员接触。如因执行本合同之目的而需将前述信息提供给乙方雇员,乙方应保证该雇员按本合同之约定严格展行保密义务。

  3、如乙方或乙方雇员违反上述保密约定,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交纳的所有保证金;如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仍须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指示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予以返还或销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留存任何复印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备份等。

  5、本合同的终止、无效、变更或者解除,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

  七、不雇佣、不转让条款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期满后三年内均不得雇佣对方雇员,除非该雇员已经与公司脱离任何有偿或无偿的雇佣、顾问、服务等关系三年以上。

  2、本合同生效后,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总体策划和阶段耍求进行销售代理工作,应积极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不得有证毁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言语和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摄失。

  乙方只能通过淘宝网旗舰店平台进行甲方品牌产品的销售。若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超出规定的渠道进行销售。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停止销售工作.并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2日内未停止此销售行为或再次违反本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和/或甲方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网络市场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停止销售工作,并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2日内未停止此销售行为或再次违反本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和/或甲方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类报表及货物盘点明细表,并且应保证报表及盘点表上所载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信息出现瑕疵,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再次违反本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和/或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转交销售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逾期应向甲方转交销售款项金额的干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货款之日止。

  乙方怠于响应甲方向其下达的任何与网络销售运营工作有关的指示〔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上线出售、产品销售下架、网络店铺的装修升级),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耍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或甲方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则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得私自处理任何带有甲方品牌标识的包装物料。一经发现,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至SO万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或甲方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则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向品牌产品网络购买者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甲方产品信息的专业化答复、售后配送服务的及时到位、客户关于产品本身及服务反馈信息的及时回复)。乙方的销售行为如出现客户投诉的情形并经甲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的违约金;如上述情形累计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上述标准累计计算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Z或甲方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则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贵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未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限期纠正,如乙方未及时纠正,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的违约金。上述违约情形累计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上述标准累计计算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或甲方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则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项下所称的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

  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鉴定费、差旅费用。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因地震、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或病疫、国家及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终止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但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情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少不可杭力再件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变更及终止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均需经双方同意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是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就本项目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1)授权终止:乙方基于该合同获得的一切授权和许可立即被无条件地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行使品牌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品牌的标识、商标或其他徽记。停止销售产品。否则,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向乙方索赔。

  2)收回网络销售平台:乙方应立即停止经营品牌网络店铺,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限内无偿向甲方转让域名、转交淘宝网平台及网络账号,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乙方擅自经营品牌网络店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就遭受的所有损失向乙方索赔。

  3)收回产品及物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把全部的产品及相关物料交付给甲方并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逾期交付的产品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账目清理: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限内与甲方核对财务账目,明确乙方的财务状况。乙方应于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转交全部的销售账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拖欠款项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财务账目清理工作及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清

  算、往来发票)的移交工作。

  5)业务资料交接:由乙方投资购买的有关设备及设备中所附属的软件及业务操作流程等与品牌不相关的物品等归乙方所有;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网上商城所积累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限内与甲方完成业务资料的交接,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转交账户名称、账户余额等涉及网络销售运营的相关资料。双方在办理交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系统与服务正常运转。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草):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合同签订地: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 、 b 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 、 b 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 w) × a × 2%( 以货代款 )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 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 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 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编号为 合同项下的附件:

  收货人员确认书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内,以下所有人员的签收单,即便没有盖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均视为是乙方单位的自身行为,有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笔迹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迹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迹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迹

  如果乙方对以上收货人员加以变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甲方授权乙方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甲方将为乙方免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网提供”字样。

  5.6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滞销产品:每月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订货周期:天。

  9.3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

  9.4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经销期为年,起始日期为

  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 )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 )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 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贸易合同: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 %给甲方,作为订金。

  (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