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地产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万元,开发费万元,建筑安装费万元)。投入资金规模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 ,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 每次出资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份。合同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
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 篇3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万元,开发费万元,建筑安装费万元)。
投入资金规模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
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违约责任: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议,就乙方承租甲方卫生室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XX市XX区纺织路口服务大厅对面的西杨庄XX西医卫生室租
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期享有经营管理权和受益权,在使用期间,甲方不负任该卫生室的任何医疗事务(包括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医疗卫生现状已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医疗卫生室,并保证合法经营,乙方承租期间,实行独立核标,自负盈方、自已经营、自己用工。
三、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房屋的整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承租期限为一年即:XX年元月3日致XX年元月3日,年租金为:40000.00元,剩余药费折合人民币一次付性,年租金付款方式:
1、首付人民币10000.00元。
2、每月28号以前给甲方5000元,不得推迟,直至付完余款30000.00元。
五、乙方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
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
七、乙方如不按以上协议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山东省 ( 以下简称本案)销售总代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有关重点概念定义
1、甲方:系指 ,为 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资格。
2、乙方:系指 ,在合同期内为 项目提供整体营销策划、销售推广的策略制定,项目物业独家代理销售。
3、本案:系指 。地址: 。
可销售面积约 ㎡。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生效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终止日:本案开盘日或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以时间后者为准)起算满 个月,销售完成率达到 %。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案预售所需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手续,以及销售面积测绘报告、工程施工进度表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以本合同签订后销售工作开始前,向乙方交付齐全 ,其中属于项目开工后应取得的文件,甲方应于取得文件之日起及时向乙方交付。
2、甲方负责协调与银行的关系,申请购房客户房屋按揭贷款事宜。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案基本相关资料(如建筑设计模型、景观环境效果图、鸟瞰图、建筑单体立面效果图和透视图、房型墨线图等乙方策划、宣传资料使用)和销售道具制作。
4、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的销售工作,负责与买方签订认购书和预售合同的签订、售楼款的收取、办理客户按揭手续及代表发展商现场解答在销售中出现的问题。
5、甲方保证客户购买的房屋实际情况与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面积正负误差符合国家规定)。
6、甲方提供销售处场馆及其对内、外部进行装修,现场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电力设施、音响系统、电话、网络、饮水机、空调、LOGO墙、销控台、销售桌椅、文件柜等设施)和费用的承担。
7、甲方承担本案开盘时相关的形象展示、绿化及其他配套工作等以及需营造气氛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开支;以及对相关本案的房展会等活动参展和费用的承担。
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函件,须在收到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提出意见,逾期不作答复视同认可。
9、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服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支付乙方的有关费用,需支付滞纳金(每日500元),逾期超过15天,除继续收取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相应延长销售时间,连续2个月未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10、本案销售现场根据情况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等相关管理人员。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现金 万元作为乙方运营费用,此费用在后期佣金中扣除。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案营销策划、推广计划、销售计划、销售组织与控制等工作服务细项方案的编制。乙方完成报告后,需书面向甲方提出并应提前报请甲方批准,经确认后实施。
2、协助甲方完成项目规划及产品设计建议,并针对此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3、协助广告公司对相关本案的房展会等活动提出策略方案。
4、协助广告公司提出本案销售、接待中心等的包装设计方案建议。
5、乙方指派销售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办公文具易耗品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的销售控制与销售执行。乙方可协助甲方办理本案销售中涉及的登记、公证、保险和按揭贷款等手续。
7、乙方需定期对本案的销售情况、市场分析、下步销售计划、销售、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及时调整、落实。定期向甲方提交销售月报表。
8、制定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格,双方予以确认后执行。
9、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有关商业机密, 遵守职业道德。否则,由此而形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乙方对本案的任何销售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10、 乙方有权在发布本案的宣传媒体、本案推广现场、项目所在地、售楼处等甲方认定的适当位置加印、描绘、悬挂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标志。
11、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销售队伍;本案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销售进度和编制楼盘销控表。
12、乙方负责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的签订,以及协助甲方及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的签订。
13、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14、乙方负责销售执行工作,派驻现场销售骨干若干,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
15、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价目表、结算表单等均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如甲方在提报要求最后期限未有书面回复,则一律视为全部认可。
16、乙方积极投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和市场相结合。
17、乙方协助甲方对中间付款及尾款的收取工作。
第五条: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销售代理佣金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
1、双方约定本案的销售代理佣金总价为 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案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关于退房/退定:
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结算及支付
1、本案乙方完成销售,获得全程营销代理费的界定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即可视为乙方成功完成销售;客户所签定的预售合同中,银行按揭的客户以银行按揭到帐为准结算佣金,选择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90%时,按全额代理费计提;分期付款的客户按照付款比率提取佣金。
2、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佣金结算表,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约定的销售期内所有销售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2、甲方提供乙方本案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文本修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甲方必须出具本案的《项目与预售(买卖)代理委托书》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为本案独家营销代理公司;甲方不得指定其他策划及销售代理公司;乙方不得自行分包、转包。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 篇6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包销甲方开发的 事宜,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 项目商品房(共房屋 套,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的包销商,销售甲方在 兴建的 项目,该项目系现房(期房),用途为住宅(商铺、写字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包销房屋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详见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约定之包销,是指销售代理商与开发商签订包销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承包销售开发商的商品房,按约获取服务费,包销期限届满,由包销商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行为。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包销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行指定其他代理销售商进行销售,甲方亦不得自行销售上述房屋。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所约定的包销房屋的包销基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在包销期限内,乙方对协议约定的包销范围内的商品房享有独家销售权、房价确定权,本项目销售超出基价部分的房款收入属于乙方的包销服务费收入。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做为履约保证金,对本包销协议的履行进行担保。包销期间届满,仍由未售完房屋的,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乙方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购房款。
第五条 包销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包销服务费。
1.在与客户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包销义务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包销服务费。
2.乙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基价房款支付甲方;属于银行按揭的,乙方应收齐预付款,扣除包销服务费后在3日内将余款支付甲方。甲方可委派财务工作人员监督乙方的收款行为。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验收备案登记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 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销售商的委托书,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风险、赔偿和其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本项目销售享有银行7成20年按揭的政策。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前期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应避免、应克服的事项。
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屋仍未售完,则甲方应在5日内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自然人按包销基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提出按揭申请,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包销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3)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5)代理甲方与购房客户沟通、谈判、签署意向书或合同、收受定金、预付款和购房款;
(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虚假承诺;
(7)鉴于乙方将对房屋进行装修后销售,售后房屋如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负责向买受方收集办理产权和银行按揭所需的资料。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金港湾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屋仍未售完,则乙方应在5日内由自己或指定的自然人按包销基价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财务等事宜。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销售,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乙方仍不同意出资将所剩房屋按双方约定包销价格全部收购的,乙方所付保证金以及装修投入费用概不退还;
2、如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未能如约将应付款移交甲方,甲方可按应付款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自行销售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的,按下列办法处理(两者一并执行):
(1)自销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全部列入乙方已经完成的包销任务,溢价部分收益归乙方所有。
(2)按实际销售面积*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的,除向对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0万元用于预期经济利益损失的赔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本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包销房屋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
3、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