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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模板集合7篇

更新时间:2023-09-25 08:06:33 编辑:www.wenshu999.com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兰溪星辰青少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三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辅导的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学生成绩。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中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监督保证授课效果。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中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基本工资元/月,课时费元人民币/课时。(寒暑假:学期结束发放工资,春秋季:每月发放一次工资。)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故意不遵守或违背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原定年基本工资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 20xx年教师聘用合同中其它事项规定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本合同终止。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教师

  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期间每月工资报酬。

  2、工资为元/月,试用1个星期(试用期间合同签订日起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付工资),遵守考勤制度,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下个月的当日为一个月。

  3、上班时间为:早上7:00-18:00(夏至)

  早上7:30-17:00(冬至)

  4、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迟到、早退、外出一次(15分钟以内),扣工资5元。迟到、早退、外出20分钟以上扣10元(超过一个小时视为旷工)。班内如有事故发生,按事故轻重情节处理。

  5、工作期间甲方供乙方中餐,不提供住宿。

  6、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四、教师要求

  教师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教师上岗资格证、毕业证原件、普通话测试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以便备案。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1.工作岗位:

  2.工作内容:

  三、聘用期间的待遇:

  1.基本工资:人民币 元(包括工资 元,交通费 元,午餐补助 元,

  2.销售奖励提成:完成每一单项物业,依据公司销售部制订的《销售费用提取及销售人员奖励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

  四、劳动纪律:

  乙方应认真学习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及劳动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劳动时间及劳动保护:

  1.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节假日及公休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相关事宜:

  乙方与甲方签定本协议时,应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合同,并结清一切相关事宜,乙方如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同甲方签署本协议,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 签订本协议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它:

聘用合同 篇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20xx_年_11月_20_日续签_20xx年_11_月_15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20073007001 )。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20xx_年_8_月21_日至20xx_年_8_月_20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甲方聘用乙方在专业技术(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工作,岗位名称护师 ,岗位等级级,岗位聘期自 20xx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20 日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学校):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上级主管部门:

  乙方(教师):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身份证号码:

  受聘方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个月。

  第二条 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条 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四条 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着(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 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着(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大学)。

  4.人才培养任务: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禁止兼职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六条 教师道德

  1.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应当做到爱岗敬业。

  第七条 科研条件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以下便利: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

  (2)科研配套经费:。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选聘):。

  (4)办公条件:。

  (5)生活条件:。

  (6)招生条件(包括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

  第八条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着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条 监督与备案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与科研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乙方应认真如实填写兼职教师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开学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备查。

  第十条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5.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若出现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十二条 成果奖励

  1.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乙方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3.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第十三条 校方对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媒体公布解聘消息的权利。

  2.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及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情节;

  (10)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或在一个月内经两次书面催促明确拒绝归校。

  第十四条 受聘方对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2)经聘用单位同意,受聘人员升学、应征入伍、调出本校到其他单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报请教育部审核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的处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以出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以协商为前提。

  2.甲乙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在聘用期间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义从事学术及其他社会活动。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时间计算,每少一年,应支付的违约金为元。

  2.若乙方在聘期内若享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时还应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训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的申诉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有在校学生均已毕业或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 聘 人):

  地 址:家庭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5月01日至 20xx 年 5 月 1 日,合同

  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会计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 全面履行企业会计职责,负责公司各种票据的收集、分类、制作凭证,做

  到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 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完成分类帐、总帐、报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

  析。

  3、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负责税务办理,协调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4. 负责销售货款督催、结算。

  5. 进行年度公司清产核资工作。

  6. 根据公司领导布置,提供会计分析资料。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及劳动用品.甲方需为乙方购买财务软件,方便公司财务工作的展开。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3.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第四条 工作报酬

  从合同签订时间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实际发放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3500 元/月,甲方于次月 1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工资支付给乙方。甲方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款,缴费标准不低于实际发放工资金额。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声誉和对外形象, 爱护公司的设备和设施。要自觉的保守企业秘密, 不准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和磁盘记录资料提供他人查阅和复制。并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做好本职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通常为用人学校)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教师资格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工作量为。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课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年薪为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