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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范文10篇

更新时间:2025-04-12 02:53:15 编辑:www.wenshu999.com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今双方入股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乙方各入股百分之五十股份资金合开一间小吃店。

  2.20xx年3、4月,甲方的妻子以服务员的身份领取工资1000元,剩余所得盈利中,甲方得百分之六十五,乙方得百分之三十五。在5月及以后,甲方和乙方按甲方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进行利润分配,甲方及其妻子不领取工资。

  3.因小吃店发展需要,如果要招兼职人员,则工资支出算作成本,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如果后期发展需要,需要再行融资,也是各出百分之五十。

  4.在小吃店经营期间,无论哪方退股,只能退回自己股份百分之七十资金,如一次性转让时,甲方应的百分之六十五股份资金,乙方的百分之三十五股份资金。

  5、收入由甲方保管,每月结算一次,同时分红利。

  以上经过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名称:性质:

  乙方:

  姓名:性别:

  年龄: 籍贯:

  用工形式:

  鉴证编号:

  编号:

  甲方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

  乙方: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甲方:姓名 ,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 ,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姓名,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乙、丙两方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加入甲方在湖南娄底开办的艾柳瑜伽会馆 ,并在将来成立艾柳瑜伽有限公司,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艾柳瑜伽品牌,法人代表: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艾柳瑜伽春园店、东方豪苑店、星达鑫都店三店共计投资 万。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 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34%,投资金额

  为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 万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 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艾柳瑜伽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月16号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合股、退股

  1.合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艾柳瑜伽的成长和壮大,艾柳瑜伽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两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

  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艾柳瑜伽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

  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艾柳瑜伽经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

  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

  利润;

  ③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

  还要给予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4.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 在艾柳瑜伽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甲方:

  乙方:

  丙方:

  2. 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 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

  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4. 艾柳瑜伽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艾柳瑜伽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 艾柳瑜伽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 如艾柳瑜伽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 艾柳瑜伽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艾柳瑜伽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股东无责任感,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 (按手印)

  合股人:(按手印)

  合股人:(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 日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牌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培训期间的路费由乙方承担,食宿由甲方提供),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设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为经销区域内的牌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经销区域内非乙方销售的牌产品不得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甲方依据乙方季度回款额的%作为乙方的季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月统计一次,逐月累计,每季度结算。季度结算时,如乙方季度实际维修费用超出季度回款额的%,乙方应该在当季度将超出部分支付给甲方。反之,则移至下季度,年终余额可移至下一年度,不作为货款抵扣。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季度回款的%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建立“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外药品生产实训基地”。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总则

  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指示精神,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药学系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派遣学生到乙方进行课程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乙方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内容,为学生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甲乙双方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甲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管理。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2、聘任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兼职教师。

  3、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和指导工作。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5、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6、向乙方推荐优秀实习学生。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教育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一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整,占公司股份%

  2、乙方:出资额为元整,占公司股份%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如需续交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进口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地级、县级)代理商,销售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乙方必须在签订此协议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若在代理期内无违反此协议的情况发生,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将退回保证金(无利息)。

  3、代理期限叁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次订货赠送等于总货值10%的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全国标准零售价的 折(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甲方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全国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西班牙酒庄交流活动。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代理保证金在代理期满或中止后的十五天内退还给地区代理商(因违反本协议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除外)。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只针对付费会员服务,免费会员不受该合同约束。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贸易信息推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标准,将甲方的产品信息如实的用excel汇集并发送到乙方指定的邮箱。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产品展示

  1.元/年,提供条产品信息空间,包括图片(单个图片应不超过k)。

  2. 元/年,提供条产品信息空间,包括图片(单个图片应不超过k)。

  3. 元/年,提供条产品信息空间,包括图片(单个图片应不超过k)。

  4. 条以上的,单独email联系,我们将给予更优惠的价格。

  收录到数据库

  1.根据甲方的公司性质将甲方的公司信息收录到乙方的进口商或厂商的数据库,供国外客户查询。

  国外进口商客户目录

  2.每个月保证不少于个国外进口商客户目录,通过网站访问。

  2.2 乙方向所有到访的国外注册用户开放付费会员的详细资料,包括联系电话和email,同时将自动向乙方提供的email发送访问客户的注册信息,该信息是注册信息,不能保准其可靠性。

  2.3 国外客户通过乙方的网站访问到甲方的联系信息后,乙方不参与以后的贸易谈判等事情,甲方如发生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

  2.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信息后,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的上传和更新。

  3.违约责任

  3.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2 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网站访问(病毒、电信部门检修除外),时间超过一天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

  4.免责条件

  4.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4.3 由于乙方只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不参与贸易,因此如甲方根据乙方网站提供的信息发生贸易行为,如发生纠纷或损失,与乙方无关。

  5.付款/结算方式

  5.1 甲方成为乙方的付费会员最低资金限额是元人民币。

  5.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

  5.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作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10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身份证: 电 话:

  地 址:

  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就下列机动车辆的买卖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基本资料:

  车辆型号:捷达FV7160CIX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年1月 驾驶位置: 5座

  车身颜色: 白色 使用燃料: 汽油

  二、 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资料与车管所档案相符。

  三、 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备件:

  A、 行驶证: □正本 □副本 B附加税:□收据 □完税证明

  B、 原车发票:□有 □无 D、机动车登记证书:□有 □无

  E、养路费: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F、车船税: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G、钥匙 套 H、备用工具:□备胎 □千斤顶

  I、 其他:

  四、 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陆万陆仟元整 元(¥66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