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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模板汇编5篇

更新时间:2023-11-16 14:32:21 编辑:www.wenshu999.com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合同 篇1

  托运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运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运输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运输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运输项目

  1.设备名称:粗过滤器3台。

  2.运输起止地点:起点终

  点 内蒙古乌海市乌斯太工业园区

  3.运输设备尺寸:长17米,直径4米加法兰盘90公分,合计

  宽为4.8米,高4.5米,重40吨。

  4.运输方式:分两次拉运,第一次运输两台,第二次运输一台。

  5.运输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运输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输总费用为(含税)大写: )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两台罐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承运方 元;第3台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剩余所有费用。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期间,甲方指派运输项目的安全的具体联系沟通。

  2)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应特种设备的捆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

  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拉运的车辆进行检查

  2)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负责落实厂区内的现场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要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4)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施工的管理。

  2)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

  3)负责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4)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5)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7)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8)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承运方承担。

  9)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10)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11)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和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13)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14)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必须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上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双执1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靖边县支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解决南河家园业主装修垃圾运输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运甲方的装修垃圾的运输工作。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双方职责,特定如下条款:

  1、运输垃圾范围是南河小区2#、3#、6#楼办理装修手续的业主。

  2、乙方须按时完成小区业主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不含绿化垃圾、生活垃圾),有延误运输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须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垃圾场,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须配合车辆调度,保证道路畅通。

  4、乙方运输垃圾过程中,涉及各项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小区内公共设施,乙方须按价赔偿。

  6、乙方与甲方按户结算,以业主在物业公司登记户数为结算依据。

  7、乙方承运甲方小区装修垃圾,每户为190元,两个月结算一次运费给乙方,乙方提供给甲方与运输等值的油票。

  8、为确保小区安全,垃圾清理人员不得在小区随意走动,与垃圾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装车。不得寻衅滋事,服从小区管理。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运输合同 篇4

  砂石料运输合同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车队):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所在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十个全覆盖村村通项目提供三桥运输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装卸地点

  1、碎石;装车地点:蓿荄乡,卸货场地:吉日嘎朗图镇指定的搅拌站。

  2、砂石;装车地点:吉日嘎朗图镇,卸货场地:吉乡村村通施工现场。

  二、运距及结算价格

  运距:碎石90-100公里;砂石70-90公里。

  结算价格:碎石46元/立方米;砂石39元/立方米(随行就市,价格波动另签补充协议)。

  三、工期

  因收料员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故工期受根据国家法定假日、项目进度及天气因素影响,不保证可长期不间断施工,乙方应予以理解。

  四、协商条款

  1、砂石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装车,乙方负责将砂石料运到甲方指定卸货场地。

  2、结算办法:日结。每天上午结算。甲方核对票据后向乙方支付当日运费,结算款项现金支付给乙方或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3、运输途中因车辆手续、加高马槽等原因导致运输车辆被扣罚,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运输途中因车辆故障、司机操作、酒驾、毒驾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损坏、石料洒落、人员伤亡等由车主自行承担。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增加运输车辆数量,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6、合同执行期间,车队主要执行碎石和砂石两项运输任务,乙方需听从甲方调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有对提供车辆的管理和结算权。

  8、乙方应组织协调好车队,确保甲方的运输任务得以顺利进,乙方车队需服从甲方项目部调遣,根据项目指挥部的调遣安排执行砂石或碎石的运输任务,在乙方车队管理有序、车数稳定的前提下,甲方优先安排碎石运输业务给乙方或由乙方车队独立运输。

  9、甲方应确保到场车辆不因场地机械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无法装车,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当地政府行为、碎石料质量、数量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无法装运情况,乙方应予以理解,给予甲方处理协调的时间并做好车队安抚工作。

  10、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车辆的运费进行日结算,乙方有权停止执行运输任务并追要运费,视情况而定是否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当日结算,甲方会提前与乙方沟通选择隔日结算,乙方应予以理解。

  五、补充说明

  1、乙方因各种原因无合同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包运输合同,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终止合同,未经得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项目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不得因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解决,未经得乙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变化)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争执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到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仲裁。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账号:

运输合同 篇5

  发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

  号 ,发动机号 。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4、承运金累计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双方就上一财务月运费进行核对在承运经营的次月15-18日全额发放,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日发放。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的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 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

  50公里内: 2 小时;100公里内: 4 小时;200公里内: 8 小时;300公里内: 12 小时。 (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 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承运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窜货、私自开单销售或将承运货物转卖任何第三方、换车、配载的、捎带与承运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