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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范文汇编7篇

更新时间:2023-07-31 15:58:07 编辑:www.wenshu999.com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聘用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企 业 类 别:

  法 定 代 表 人:职务地 址:乙方(劳动者)

  姓名:年龄:性别: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

  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聘用合同 篇2

  美国(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聘请乙方烹饪技师一事,进行了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中国签订本合同,条文如下:

  一、服务项目

  1.乙方应甲方聘请,派遣名烹饪技师赴美国酒家进行技术服务。职责是:遵照甲方的要求,准备菜菜谱,主理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应为反映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辅料、调料,其费用由甲方负担。原辅、调料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待遇及费用

  (一)乙方应聘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的膳食、住宿、交通、医疗、保险和一切税捐等费用,并提供当地同行业职工的同等劳保用品;

  2.应聘人员住房应设有空调和冬季保暖设备,以及家具、卧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员享受中国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国庆节二天,春节三天),工资照发。

  4.乙方所有应聘人员在现场工作十二个月后,享受两周有薪休假。其往返机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负担。

  5.乙方人员因病或工伤事故需要医治或休养时,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伤残,死亡时,其抚恤金亦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好善后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1.乙方应聘人员第一次赴美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美元的准备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八名应聘人员每月净工资为美元;(其中特一级烹饪技师工薪为美元,特二级烹饪技师为美元,特三级烹饪技师为美元,中一级烹饪技师为美元,中二级烹饪技师为美元),工作每满一年,即从第十三个月起,给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编排办理。如平时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每小时的加班费为小时工资额的150%。小时工薪按下列公式计算:小时工薪额=净月工资25天8小时。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担乙方应聘人员自中国到达工作地点的往返旅费(包括交通食宿),并在乙方人员赴任启程前三十天内,将机票和准备费汇至中国银行分行公司外汇帐户(帐号:),待中方人员到达后据实向甲方核销;

  2.负责办理乙方应聘人员进入甲方境内的签证、居留证、工作许可证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并负责其费用;

  3.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习惯,保护其人身安全,并在合同期满后按时返回中国。

  (二)乙方责任

  1.选派技术能胜任、身体健康的烹饪技师;

  2.向甲方书面提供赴聘人员的姓名、履历、以及健康检查表等有关资料;

  3.负责办理赴聘人员在中国境内的有关出境手续,并负担其费用;

  4.负责缴纳起点聘人员在中国境内应付的一切税款;

  5.教育赴聘人员遵守甲方国内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准参加所在国工会组织和一切政治活动;

  6.乙方人员如有违犯甲方国内法律,经当地政府判令离境者,其回国旅费由乙方负担;

  7.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店规,并遵照甲方编排的工作时间服务,无故旷工者按工时扣薪,如继续故犯,屡戒不悛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解雇,其回国旅费,由乙方负担;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准备费、加班费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为上月工薪和加班费的结算日,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清单通知后七日内,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费汇至中国银行分行公司外汇帐户;

  3.上述汇款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4.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过期一天则按应付工薪和加班费总额的0.5%付罚款。超过三十天不支付,则视为违约。

  五、应聘人员的更换与解雇

  1.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临时招回、更换个别应聘人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如要求缩短个别应聘人员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负担;

  3.应聘人员工作态度不好,甲方可以解雇,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说明其原因。回国旅费由乙方负担。

  六、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为两年。有效期从乙方应聘人员离境到达美国酒家之日起计算。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的某些条款要求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双方商签补充合同。如需延长合同期限,必须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经双方商得一致意见,并办妥合同延期手续后,方可延长。

  3.如一方违反合同而造成中断合同时,除乙方人员归国费用由违反方负担外,违反方还需负担按当时应聘人员人数累计三个月的工薪总额赔偿给对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之。

  本合同共两份,以中、英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单位: (甲方)

  聘用对象: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 聘用期限:

  二、 工资福利待遇 :

  1、 月基本工资: 元。

  2、校内结构工资及节日福利:与校内公办教师一视同仁,结构工资经考核后按月发放。

  3、 年终奖:参照职工,金额由镇政府决定,经考核后发放。

  4、 养老保险金:由学校和本人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承担30﹪,本人承担70﹪。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决定是否聘用;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 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 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 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六项流程,教育质量教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6、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乙方须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工资及年终奖金。

  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单位性质:

  全民所有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别:民族:学历: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居住地址:路号室

  户口所在地:区路号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XX]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XX]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

  7、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乙方签名:

  (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徐悲鸿远东艺术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年(自二0一一年 月 日起至二0一一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三、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甲方在核定岗位指导下,根据学校的设岗计划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数量标准。

  2、甲方依法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3、乙方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还应完成甲方安排的与本岗位有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4、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法维护乙方的各项合法权利。

  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学额工资、绩效工资等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

  4.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及福利待遇。

  5、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岗位和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6、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期为乙方缴付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 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2.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

  4、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满勤满量。

  5、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7、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处。

  8、乙方不得对本校生从事有偿家教。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甲方事业性质发生变化的,应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六、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外出学习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搞有偿家教,经教育不改的;

  3、向学生推销辅导资料、学习、生活用品,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聘用单位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聘用单位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

  (五)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 面解除本合同。

  七、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续签的聘用合同的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为稳定教师队伍,凡经本校聘用的教师,须出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供甲方验证。确定证件合格后,乙方需交纳 元,并将在校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避免教师中途擅自离校后给甲方造成教学的不利或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甲方履约保证金 元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视为违约金。

  (二)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后辞聘的,若双方就培训问题订有合同,按合同约定处理;若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乙方应返还培训费,返还培训费的标准按培训后回甲方服务的年限,每满1年递减 %的比例计算;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培训费用包括:培训缴费、出差补助、车船费等因本次培训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在合同期限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徐悲鸿远东艺术学校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二0一X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

  乙 方(受聘人):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日 期: 文 化 程 度: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方 式: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住址: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培训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5日内)。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文件。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公积金。

  四.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实际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五.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5.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6.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9.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3.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爱护甲方的财产;

  4.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工作,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5.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6.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7.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八.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计算机

  软件、数据库、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

  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 乙方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不得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

  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 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

  动;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 不得允许(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方式触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

  方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 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需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

  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 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

  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 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

  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方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九.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月基本工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35.如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

  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连续三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职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十.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前三十天上交书面申请;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或《辞职申请》,由店长、运营部等部门签字同意;

  3.交接工作;

  4.到运营部归还乙方所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

  如有遗失、损坏应予以赔偿;

  5.乙方亲自到财务部门结算当月工资,支付培训金,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还应支付赔偿金;

  6.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若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但如果这种延误是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若本合同今后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 订 日 期:签 订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