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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理合同模板五篇

更新时间:2025-04-30 08:34:28 编辑:www.wenshu999.com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代理合同 篇1

  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 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需终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凡未前来通知并办理终止手续的,视作此合同自动延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关系转接

  2、人事政策咨询

  3、人事档案管理

  4、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审核

  5、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6、引进人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户口挂靠

  7、出具代理人员存档、政审等相关证明

  8、其他约定的服务项目

  四、合同期间,甲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五、甲方为乙方出具的相关证明,以档案内的材料为依据。

  六、乙方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档案材料,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户口挂靠甲方集体户口的,当乙方与甲方终止人事代理关系或乙方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时应及时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因户口问题影响乙方档案手续办理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或省市发布的人事档案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销产品

  1、乙方代销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二、代销权限

  1、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销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乙方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代销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例如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对于乙方代销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必须保证其下属经销商遵守本合同约定,如其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这条删除,违法)

  (4)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做了较好的推广、宣传。

  四、商情报告

  1、乙方有义务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五、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六、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应全额支付上批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七、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八、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着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着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九、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一、订货与发货、付款与结算及运费

  1、 乙方订货时,应提前向甲方业务部发出书面订货申请单,订货申请单须经乙方签字或盖章传给甲方。

  2、 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订货单订货成功提交后,一个月内应支付该订货申请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订单后三天之内发货。但需重新订做的产品,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告之其加工时间和预期发货时间,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订做备货时间。

  3、 甲乙双方按约定每月定期对帐,完成往来货款结算。 -------------

  4、 货物运输的铁路或长途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到达该乙方城市后的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5、 对于未付款结帐的货物,乙方有义务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结算;甲方未及时通知的,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最长三十日)内向甲方结算。迟延结款的滞纳金为每日千分之五。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 日 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乙方自行处理;

  。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天,仍不改正的;

  (9)。

  十四、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十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产品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范本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A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地区总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 术语解释

  第1条 地区总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政策、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2条 县、镇级经销商:乙方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并报甲方备案的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主要销售甲方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3条 窜货:乙方或其县、镇级经销商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和从非指定渠道进货的经销行为。

  第4条 旺季:每年农历春节前三个月和春节后二个月。

  第5条 侵权产品: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软件等的任何产品。

  第6条 代理产品类别:A公司产品(VCD、超级VCD、DVD、AV中心等)。

  竞争品牌产品:指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品牌产品

  约定细则

  第7条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

  第8条 提货方式:自提。

  第9条 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乙方应利用此价格优势做好批发、零售业务,保证A公司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占绝对优势。

  第10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对此进行处罚或停止供货。

  第11条 退换商品:乙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故障机需要调换,必须包装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实际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辅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自进货起3个月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12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总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总代理;

  2.对县、镇级经销商的考察、评判,以建议处罚或取消该县、镇级经销商;

  3.销售区域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4.产品价格的决定;

  5.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6.审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广告和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中所需经费;

  7.区域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13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14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

  2. 确定和取消县、镇级经销商;

  3. 在甲方规定地方广告费用额度内行使建议使用权;

  4. 放弃地区总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15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窜货管理规定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监督和指导县、镇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承诺与违约

  第16条 甲方承诺:

  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 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促销费,费用额度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3. 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包括县、镇级经销商)存货价格作相应补价调整。

  4. 如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制订的全年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

  第17条 乙方承诺:

  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

  3. 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范围出货,价格浮动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 在甲方调低产品价格时,同时对所属县、镇级经销商采取同样的调价措施;

  5. 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 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无条件负责甲方产品在各区域销售时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会事务,如评检、抽查、新闻媒介关系及其他突变事宜,并遵照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7.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8.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18条 违约条款:

  1. 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县、镇级经销商;

  3.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县、镇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条第2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8.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住来帐务并妥善处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货物;

  9.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区域划分

  第19条 甲方授权乙方负责 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条 本协议执行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22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

  第23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关机解决。

  第24条 窜货管理规定、回款及价格规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规定等将另行起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享受与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乙方委派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元/月,服务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帐面数相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财务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需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相信赖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财务代理服务之相关事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内容:

  甲方将依据国家制定的税务法规和会计制度,利用各种有效的会计方法,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l、建立完整的帐簿、账册。

  2、指导出纳整理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合法原始凭据,并将其编制成正确的记帐凭证。

  3、指导出纳及时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准确反映现金、银行的结余数。

  4、及时登记应收、应付等往来明细帐。

  5、审核出纳编制的记帐凭证并进行汇总。

  6、将审核出纳记帐凭证登记入帐。

  7、审核应收、应付明细帐,并与总帐核对。

  8、月底进行真实、准确的财务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来的核算、费用的 核算、存货的核算。

  9、及时为乙方出具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交税金明细表)、纳税申报报表。

  10、按时为乙方申报当月税收。

  11、指派专业财务人员在税务等相关部门查帐或调查时,到达现场予以协助。

  二、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时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收到乙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 甲方承诺在使用期内妥善保管该证书,如丢失或损坏,愿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

  2、甲方有权获取根据本协议而确定的服务费用。

  3,乙方如果增加其它咨询服务,费用另计。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

  (1) 向甲方提供一切法律档、文本及相关原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并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2) 乙方配合甲方,将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原始凭据及时交给甲方进行帐务处理,井自行承担因为未及时提供上述凭据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按时申报或帐务上的正确处理)。

  2、乙方声明:如乙方提供的各项档或其内容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具备真实有效性,并因此而发生政府行政处罚事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交付甲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

  【说明:该证书工本费***元,已办理三年服务费***元,合计:***元】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而提供的服务;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费用。

  六、服务方式:

  1、甲方每月指派专业人员一次至乙方办公地点或指定地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款之服务及办理税务申报事宜。

  2、乙方自理出纳事务(包括现金、支票、发票的管理;现金、银行的收支、往来结算等实务操作)。甲方可提供电话咨询。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八、收费标准: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元(大写:*******整)。

  九、收费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做完服务后即收取上月的费用。

  十、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如有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配合做好各项会计资料的交接工作。

  十一、商业机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得对方的商业机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十二、其它:

  1、甲、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与他人的业务纠纷和违法行为均与对方无关。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终止协议后,任用甲方的在职或离职的员工。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会计帐务中处理错误,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会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可归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或乙方因不听从甲方的合理意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第十条之第一、二款,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赔偿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之其它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赔偿金。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代理合同 篇5

  20__年__月__日,以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12V-400

  ZC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地区销售12V-400ZC

  型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

  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

  ____________地区销售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

  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 乙方

  公司 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是指商业代理。商业代理系指委托人(Principa

  l)授权代理人(Agent)代表委托人在指定地区、时间、商品与第三者洽谈

  生意,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事宜。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

  生效力。

  商业代理有一般代理商(Agency),独家代理商(Exelusive

  Agency)、总代理商(General Agency)、销售代理商(S

  elling Agency)和合资代理商(Joint Venture f

  or Agency)等。在实际代理业务中委托人授予代理商的独家专营权利的

  代理业务较多,以鼓励代理经营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