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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买卖合同范文

更新时间:2023-08-06 01:12:57 编辑:www.wenshu999.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和数量

  l、品种: 。

  2、数量: 。

  (必须明确规定生猪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l、等级和质量: 。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猪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 。

  2、货款结算方式: 。

  3、奖励办法: 。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 ,地点: , ,方式: 。

  第五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l、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买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l、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