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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23-01-01 07:47:00 编辑:www.wenshu999.com

  财产租赁合同是怎样的?签订租赁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

  【1】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2】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方承担。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八、其它。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承租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订

  【3】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