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下是关于,欢迎阅读!
【1】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名称品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 售 时 间 及 数 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2】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鉴(公)证意见: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甲方受粮食局委托与乙方签订购买合同。
甲、乙双方按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粳稻谷(东北产)
二、生产年限:年产,新粳稻谷
三、质量标准:国标(GB1350-1999)三等以上(含三等)
四、储存指标: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粳稻谷"宜存"指标及新陈判定的要求,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
五、数量:万吨整。
(注:供货数量不得超过本合同数量的±50吨。)
六、价格:元/吨(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含包装)。
注:在年月日前发出的稻谷,结算价格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市斤提高元,发货日期以铁路发票为准。
七、总金额(大写):
八、包装、运输及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一)稻谷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包装物的规定。
(二)执行铁道部《关于解决铁路粮食运输散落问题的通知》,确保在装卸及运输环节中不散不漏。
(三)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1、稻谷底价以出糙率≥77%为基础价,出糙率每增加1%(含1%),价格提高元/市斤。
出糙率最高结算标准为81%。
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拒收。
2、谷外糙米按照国标要求为≤2%;3、水分按照国标要求为≤14.5%;4、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大于25.0mgKOH/100g的稻谷拒收;
5、黄粒米按照国标要求为≤1%;6、整精米率按照国标要求为≥60.0%;7、杂质按照国标要求为≤1%;8、稻谷必须是年产新粳稻。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年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年月底。
以铁路大票发运时间为准。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入库任务,则被视为违约,甲方据此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按每吨元交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全部履行后,在最后一份《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开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通知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
结算数量以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市粮食局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农发行申请贷款。
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所属地区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