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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外包工程服务合同

更新时间:2023-11-30 06:45:13 编辑:www.wenshu999.com

  技术外包服务合同范文[1]

  1、业务名称 magento网店程序开发

  2、服务费用

  (1)人员费用如下:

  外包人员的费用:高级工程师(四年及以上magento开发经验)xxx元/人/天,一般工程师xxx元/人/天,食宿、差旅、交通、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为包干价格,包干价格为6000RMB/人/月,工作地点按目前约定的北京。

  (2)考勤的计算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

  (3)费用的计算:

  计算方式为:当月实际服务费 = 工作师日单价*实际上班的天数*工程师数量+加班费

  上述付款均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在此指定的下述账户:

  户名:XXXX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4)考勤的确认以甲方的最终确认为准

  甲方在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对乙方人员上月的考勤进行书面确认。

  3、人员新增

  如甲方项目需要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安排人员进行面试。新增人员的费用以实际到岗人数为准,从实际到岗日期开始计算。

  4、人员调换

  如乙方人员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5、加班

  (1)加班的定义:指乙方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甲方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甲方提供的项目技术服务,不包括由于乙方工作效率等原因导致的加班。乙方加班应事先取得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出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加班例外,但事后应报甲方相关负责人。

  (2)乙方人员工作时间为甲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人月费用支付乙方,乙方人员在加班工作前要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

  具体加班费用如下:

  对于在工作日加班时间,甲方应按小时服务费标准的150%支付;或是甲方负责加班员工的调休; 对于在周六和周日加班的,按小时服务费标准的200%支付;或是甲方负责加班员工的调休;

  对于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小时服务费标准300%支付。

  6、付款约定

  月结。在乙方人员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经当月校准的服务费(到场人员月工资合计+食宿等包干补贴合计)。满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对实际工资及补贴进行核对,并在下个月的月结费用中增减。

  若乙方未能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符合合同要求),每逾期1个日历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技术服务所对应服务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每逾期1个日历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费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7、乙方服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

  8、其他条款

  甲方不能在合同期间无故终止合同或提前终止项目,若甲方有该情况发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

  支付开发人员3个月的协议中约定服务费。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 代表(签字):

  日期: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技术外包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台计算机(含显示器)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年。甲方共有台式计算机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元(RM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元(RMB)/年。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年付)日之内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元(RMB),大写¥元(RMB)。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元(RMB),大写¥元(RMB)。

  二、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系统软件安装WIN98、WIN2K、WINXP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IOS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Office2000、Acds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Modem;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三、协议细则

  1、甲方台台式计算机中,在厂商保修期内的有台,已经过保修期的有台。甲方损坏的计算机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对于已经使用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年的计算机若出现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负担,乙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4、在保修期内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元人民币收费,保修期外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元人民币收费。若有机算机的过保时间刚好跨度本合同的时间范围的,按照保修器内的计算机收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会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信息丢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转载,先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

  6、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

  8、乙方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甲方不满意该工程师的.服务,可投诉至甲方技术支持中心,投诉电话:,乙方将在24小时内处理投诉,并把结果反馈给乙方。

  9、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假、坏计算机配件,来提出让甲方维修或更换的申请,一旦甲方发现此种情况,有权作出自我保护,停止该计算机配件的维护,并向乙方管理层提出申诉。

  四、软件说明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报障时,承诺从报障时后60分钟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报障地点离乙方超过5千米,响应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每次需付¥元(RMB)的士费。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执行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若乙方与甲方之间有难以解决的矛盾,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外包合同(简版) [3]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 工程质量:

  7.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发包方工作

  1. 开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 指派 (联系电话: )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主要联络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业主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 提供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其他技术要求等。

  第三条 承包方工作

  1. 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2.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3. 指派 (联系电话: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 对施工现场业主所滞留的物品、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

  7. 施工中未经发包方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9. 参加发包方或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