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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更新时间:2024-02-13 21:43:56 编辑:www.wenshu999.com

  技术转让合同的生效从什么时候开始?核心技术也是比较值钱,不少的新技术在开发之后都会转手,下面我们来了解相关常识吧!

  技术转让合同的生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

  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

  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这就需要在具体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法律、行政法规对该类合同的生效是否规定有相应的程序性条件。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样吗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合同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进一步的法律约束力,是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来考察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意志,从而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价。

  可见,合同成立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属事实判断问题,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的意志,属法律价值判断问题。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不仅在立法中而且在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一直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混淆,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合同法理论界较偏重于合同生效的研究,而忽视对合同成立的研究,有的民法著作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混为一谈,不少论著则干脆将合同的生效要件等同于合同成立的要件。

  与此相联系,在合同司法实践中,宣告合同无效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判决合同不成立的例子却是凤毛麟角。

  直到新《合同法》生效才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出明晰规定,第一次从立法上将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开来,这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25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

  最新的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2.技术指标和参数: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2.实施方式:

  3.实施期限: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泄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泄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2.;

  3.。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

  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