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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物转让合同

更新时间:2023-12-08 15:23:43 编辑:www.wenshu99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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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购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将位于的在建工程抵偿给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通过公告竞标方式公开出售在建工程,乙方竞价成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抵债物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通过抵债方式获得下列抵债物。甲方对抵债物拥有处分权。现甲方将下列抵债物转让给乙方:

  抵债物名称: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地号为号,房地产权证号为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通过竞价自愿受让上述财产。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第三条 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以此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预付款,并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协议实际履行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时间和方式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

  付款方式为:人民币资金的转帐支付。

  甲方的收款帐号名称、帐号及开户银行:

  1.名称:

  2.帐号:

  3.开户银行:

  第五条 权利转移和风险转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自款项付清之日起日内),(在地方)(以方式)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的财产,并同时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和证明资料。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按前款规定交付财产时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为根据法律要求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则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土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权利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且及时缴纳与此相关的税收、费用(及土地出让金)。

  (2)所转让财产的权利的转移遵循当地房屋管理机构的规定。

  (3)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财产转移至乙方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4)由于政府原因致使办理转让手续的迟延,不得归责于甲方。

  第六条 抵债物质量

  因乙方购买的该等财产系甲方以物抵债财产,乙方在购买时已对其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前述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

  第七条 税费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各自相应部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确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将该款项支付完毕,则甲方有权利对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比例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购买款总价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已收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部分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传真:;电话:

  2.乙方地址:;传真:;电话: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