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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单(非合同)

更新时间:2025-04-29 23:15:58 编辑:www.wenshu999.com
  水路货物运单跟陆地货运单有什么不同呢?这就要看看下面这张货运单了。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以下水路货物运单文章由毕业生范文网提供学习。
本运单经承托人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月度运输合同号码: 货物交接清单号码: 编号:
船名: 航次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约定装船日期:
 年 月 日托运人全 称 收货人全 称 约定运到期限: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费用结算方式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应收费用 发货符号货名件数包装价值(元)托运人确定承运人确定运费计算费目费率金额(元) 重量(吨)体积(长×宽×高立方米)重量(吨)体积(长×宽×高立方米)等级费率(元/计费吨)金额(元)                                                总计              大写:             核算员:收款章 合计            特约事项          复核员: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运到时间: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收货人签章
年 月 日托运人签章
年 月日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单说明
  1.水路货物运单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人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
  第三份(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
  第四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五份(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
  第六份(提货凭证)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2.水路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承运人名称。
  3.水路货物运单第六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五份均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危险货物运单第六联用红色纸印刷。
  5.规格:长19厘米,宽27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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