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心得体会  合同  年终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 合同

最新收藏品赠与合同

更新时间:2025-01-31 04:27:16 编辑:www.wenshu999.com
  赠与人:
  受赠人:历史博物馆
  一、赠与人自愿将多年来珍藏的、无偿赠与受赠人历史博物馆。
  二、赠与的和,于赠与合同正式生效时一次性交付。由历史博物馆派专人负责清点接收。
  三、为保证该批和得到妥善保存和利用,历史博物馆应当建立专门的藏室和展室;并建立严密的保安措施。保管所需费用,由历史博物馆自行解决。
  四、历史博物馆决定每年安排一次公开展出,向社会公众展览。内部展览根据有关研究单位和学者的请求,不定期举行。展览所得收益用于赠与物品的保管。
  五、该批赠与的和,历史博物馆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但可以小批量的复制,复制品可以出售,出售所得,可用于馆藏服务。复制品应精工细做,不得粗制滥造。不得以高额赢利为目的,大批量复制。
  六、赠与物品交接地点为:。
  七、本合同经过公证之后正式生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在赠与人逝世后,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期满之后,可以由赠与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与历史博物馆协商,确定有关事宜。
  赠与人(签章):       受赠人(盖章):
  赠与人亲属(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