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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更新时间:2025-06-28 11:31:09 编辑:www.wenshu999.com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地产合同 篇1

  甲 方: 乙方:

  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月,到年月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担任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元;②岗位工资元;③职务工资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 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房地产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XX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市区。

  2.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附属间面积为㎡)(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币种)大写: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币种)(大写)(¥)。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币种)(大写)(¥)。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当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

  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币种)(大写)(¥),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利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当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地产合同 篇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标准和本市有关法则,甲、乙两边遵循自愿、刚正和诚笃名誉的原则,订立本公约,以资互助服从。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地皮利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让渡给乙方。房地产详细状况以下:

  (一)房地产坐落在上海市[区][县](部位:)房屋类别布局:;

  (二)房屋构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地皮利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畴

  (四)该房地产地皮扫数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扫数]地皮;地皮利用权以[出让][划拨]方法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从属办法状况、套内装潢标准 (六)甲方依法获得房地产权证号:; 乙方对甲方上述让渡的房地产详细状况已富裕明白,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两边经会商同等,赞成上述房地产让渡代价为(币)计元。(大写):千百拾万千 百拾远整。 甲、乙两边赞成,在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的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让渡价款分付与甲方,详细付款方法、期限另立付款和谈。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据。

  第三条 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法][划拨方法]获得国有地皮利用权的,供以下第[一][二]款办理。

  1、甲方获得国有地皮利用权的利用年限为年(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此中乙方按本公约商定受让上述房地产,具有国有地皮利用权的年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乙方依法利用国有地皮利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让渡给乙方后,出让公约载明的权力、任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标准、规章及有关法则,[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地皮利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法则[办理地皮利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地皮利用权出让金][将让渡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地皮收益上缴国度].

  第四条 甲、乙两边赞成,本公约见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身分外,甲方定于年月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记:.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办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议外,上述房地产权力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让渡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力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公约见效后,甲、乙两边应按国度及本市有关法则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力转移][转移占有]前未付出的利用该房屋所产生的物业办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公约附件四商定付出。自[权力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产生的费用,按本公约附件四商定付出。

  第八条 甲方让渡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录的属[栖身][非栖身]房屋,其相干干系(包括典质、相邻、租赁等其他干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利用期间不得擅自变化房屋结会商利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干系的大家部位、通道和办法利用享有响应的权柄负担响应的任务,并应保护大家办法和大家长处。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响应的权力和负担响应的任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让渡过户变动挂号后,甲、乙两边互助到物业办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让渡后变动利用、补缀办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包管在上述让渡的.房地产交代时异国产权胶葛和财务胶葛。如上述房地产让渡交代后产生交代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胶葛,由甲方负担扫数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公约商定期限付款的,应按过期未付款向甲方付出利钱,利钱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钱按谋划。过期天后,甲、乙两边赞成按以下[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1、乙方除应付出利钱外,还应按过期未付款的%向甲方付出违约金,公约连续践诺。

  2、甲方有权关照乙地契方清除公约,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付出过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敷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关照之日起日向甲方付出。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吃亏的,甲方实际经济吃亏超出乙方应付出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吃亏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补偿。

  3、.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身分外,甲方未按公约商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付出利钱,利钱自商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钱按谋划。过期天后,甲、乙两边赞成按以下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1、甲方除应付出利钱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付出违约金,公约连续践诺。

  2、乙方有权关照甲地契方清除公约,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关照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付出的房款和利钱(自乙方付出房款之日起至清除公约之日止)外,还应按已付出房款的%向乙方付出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吃亏的,乙方实际经济吃亏超出甲方应付出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吃亏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补偿。

  3、.

  第十二条 惊甲、乙两边会商同等,本公约未尽事件,在不违背本公约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目或补充和谈,甲、乙两边订立的补充条目和补充和谈及附件为本公约不可破裂的一部分。本公约及其附件空模样部填写的笔墨与铅印笔墨具有划一出力。

  第十三条 本公约由甲、乙[两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见效。甲、乙两边在签订本公约时,具有完全民事行动本领,对各自的权力,任务明白明白,并按本公约法则践诺。

  第十四条 本公约利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标准。甲、乙两边在观光本公约进程中若产生争议,应会商办理,会商不能办理的,选定以下一种方法办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告状。

  第十五条 本公约一式份,甲、乙两边各执份,[市][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机构一份,[市][区][县]房地产挂号机构一份(本公约经公证的公证部分保存一份)。

  甲:

  乙:

  日期:

房地产合同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全程施工安全负

  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及身体原因导致的病、伤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承包价格。甲方将包括地基开挖、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内外墙的瓷砖、室内地板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卫生间地板砖、厨房操作台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价款为 元。

  三、房屋结构。一、二层全部线浇;地基开挖,深度 公分, 宽度 公分;三七灰土,夯实基础;砌砖为62公分、50公分、37公分、24公分;出正负零如有回填土和转出费用由甲方支出;窗门口钢筋为5.5毫米冷拔筋,硬过底三根上,两根下共计五根;屋面结构为线浇,顶厚为10-12 公分,下水底为6公分,一次性起坡;楼梯按斜坡平面每平米算1.5平米;砌墙见角加筋。

  四、粉刷。沙灰打底,纸筋挂白压光,起砖灰比100号混合粉刷,75号混合灰(粉刷内粉、外墙前后,山墙不在内)。

  五、材料。尧柏水泥325号,水洗沙。砖甲方已备,按实际使用数和每叶0.37元结算,在总承包费用中扣除;钢材按民用材承包,超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顶的钢筋为5.5毫米的冷拔扎成10*12的方格)。

  六、施工要求。

  ①墙体外墙3.7 内墙2.4 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内墙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 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 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 一铲灰 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打混凝土和砌地基时不允许添加沙浆王。

  ②圈 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七、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草图和方案以及民用建筑规范认真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沟通,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

  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付款方式。因甲方已将砖全部购臵到位、线浇钢筋部分到位,故基础开工付现金壹万元,主体开工付60%,内粉完工付20%,完工付18%,2%一年内无维修内容全部给清。

  九、其他。面积结算:以实际的滴水沿为全面积;乙方包土建部分,不包门窗、水、电、瓷等(但砌瓷的砂子、水泥、白灰由乙方提供);砌瓷另外单算、一般墚柱每跑米80元、大墚每跑米90元,地砖每平米18元、内瓷每平米25元,外瓷每平米38元。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院内、门前硬化等项目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见证人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公历/农历)

房地产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快销售回笼资金,有效发挥乙方客户渠道优势,实现甲方在售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

  甲方开发的项目***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号,甲方同意乙方将该项目在省内外地区进行销售,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统一说辞》对外接受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服务及协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收受任何有关该项目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意见书,销售工作概由甲方负责。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关于**区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地理地位置图、楼书、海报折页等;

  (3)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等。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在乙方留存的样本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并标注仅供乙方对外宣传使用。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就该项目推广销售的业务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在乙方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与甲方任何人员或委托的代理公司串通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接待乙方组织的客户参观团,设置参观流程细则,准备相关 手续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参观的接待。

  4、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客户参观情况的信息,完成乙方带来的客户认购第一国际新区的后续购房手续。

  5、甲方需对乙方组织参观团(包括自行组织前往项目参观和参加甲方在当地举办的推介活动及看房活动等)的客户名单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乙方带客户到达项目现场或参与甲方推介活动前,必须用微信向甲方确认客户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甲方原则上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

  甲方授权人姓名: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与甲方进行确认。

  乙方授权人姓名:电话

  7、甲方在项目推广中所调整的相关销售计划、策略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进行业务上的紧密配合。甲方须及时将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客户优势,积极将甲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回复客户对甲方项目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将对甲方项目感兴趣的客户组织到现场进行参观或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活动前,需微信方式与甲方确认客户信息。

  3、在推广过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许可范围。在推广、促销过程中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做如实的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欺诈。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仅作为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纽带,乙方不得收取购房客户任何性质款项,不得办理销售认购的任何手续,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约,若由此引发纠纷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超越授权与客户之间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当地推销所有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项目推广中的权限范围:

  (1)享有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项目宣传资料;

  (2)组织有意向客户参观甲方的第一国际新区;

  (3)邀约及组织有意向客户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的项目推介类活动;

  (4)在甲方书面提供的营销策略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5)负责对甲方项目的信息传播,协助甲方做好客户服务跟踪工作。

  7、客户界定标准:

  (1)乙方介绍推介的客户必须是首次到访甲方项目现场或者甲方在当地组织的推介等活动现场;

  (2)推介客户之前在甲方有来访、来电等记录,一个月内有效,仍属于甲方客户;超出该时效期的,乙方若推荐成功,业绩算乙方。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作假、不得交易客户。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客户勾结作假、不得向客户承诺甲方优惠以外的优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售楼处门口一公里之内的范围内宣传及招揽客户等。

  四、 乙方佣金结算依据(乙方主张佣金,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需满足合同第三条第7款中的规定。

  2、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必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3、若乙方人员未能在客户到访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与甲方授权确认人确认就带客户到访现场的,视为无效客户,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4、乙方登记客户30日内成交有效,如登记客户30日内未成交,该客户无效。未经乙方维护及重新登记确认,若该客户经其他分销商介绍或自行至甲方案场成交,不视为乙方业绩,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五、佣金支付办法

  1、销售佣金标准:

  协议期内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佣金。

  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全部为税前佣金,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税费。

  双方同意,在客户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在48小时内支付佣金。但是乙方应当提供发票,在非工作日时间上述支付行为顺延。

  2、如乙方介绍成交的客户退房,不予计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已结算佣金的,乙方应在客户退房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提取的相应佣金退还甲方,逾期未退还,则乙方每日按应退还佣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3、如购房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能按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购房定金。如果甲方没收购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4、乙方申请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经纪人奖励等任何款项,均应当先行出具符合税务局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并顺延付款期限。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间相应顺延。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有权无责任解除本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额仍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方可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且将已经产生的佣金与乙方进行结算。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户任何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所收款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乙方除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之一切后果和责任并应退还已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之外,还应按所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致之甲方一切损失。

  4、若乙方不实宣传、向客户作虚假承诺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双方已确认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应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价格表等情况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若乙方违反本条款,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按照合同期内佣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三条第8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总佣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8、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位于市区(县)位置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屋面积预测工作委托给乙方,甲方的测绘目的为,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 该项目的类别为。

  第三条 受托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和资质等级。

  第四条 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五条 测绘费用

  (一)取费按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执行。

  (二)取费项目及预算价款:房屋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计取,共计元。

  (三)结算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的测绘费,计人民币¥元(大写:)。

  2.在双方约定的提交测绘成果前日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测绘费,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

  1.该项目全套设计图纸、电子图;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

  3.公安部门批准的项目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5.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6.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二)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该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现场升降工具等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算要求。

  (二)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三)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则的测绘成果。

  第八条 测绘工期约定

  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预交测绘费时间视为测绘工期开始。甲乙双方约定在测绘工期开始后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2.甲方按约定缴清全部测绘费用后,乙方应不晚于工期最后一天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

  3.如果因为甲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则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应顺延。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如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测绘费的30%的违约金,如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则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测绘费,并按预算测绘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测绘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影响测绘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工或者窝工费。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停止或解除合同,除应退回甲方已交付的测绘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已付测绘费的30%的违约金。

房地产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