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移动访问 m.wenshu999.com
热搜: 心得体会  合同  年终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书 > 介绍信

领取商标注册证介绍信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17 07:42:11 编辑:www.wenshu999.com

  篇一: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篇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我是 ,现委托  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请予以接待!谢谢!

  申请人章戳(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领取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xxx部:

  兹有我公司 ,身份证号码为 ,前往你处领取  xxx培训证书,身份证号码为 ,接洽为盼。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xxxx年 x月x日

  篇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来自:.CssYq.com 书业 网:领取商标注册证介绍信)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篇五: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二、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86-10-63219616 86-10-68027820 86-10-63219612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三、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