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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介绍信参考

更新时间:2023-10-04 12:28:15 编辑:www.wenshu999.com

  篇一:介 绍 信

  介 绍 信

  呼市车管所:

  我公司委托 办理车号 车架号 挂车车号 车架号 的车辆手续。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三年无事故介绍信(个人)

  介绍信 交警大队车管所:

  兹有我单位 持 驾驶证、驾驶证号: ,因从事出租车营运工作的需要,特介绍前来贵所办理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望办理为谢!

  慈溪市三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三:临牌领取介绍信

  介绍信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为:****************)去车管所办理领取临牌事宜,望车管所领导予以办理。 感谢为感!

  *************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日

  篇四:车辆管理

  1.6机关车辆管理

  1.6.1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单位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大组每季度对内管单位的车辆抽查一次,车管处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会签制度,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大院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处为市级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车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各车管大组每季度对大组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机关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车辆时,由车管处会同有关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大组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

  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予以通知驾驶员和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安全教育

  1、驾驶员须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参加由市级机关车管大组组织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由车管大组组长组织,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教育,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开展相关活动。

  3、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时,须携带“驾驶员安全活动考核卡”,由大组长按驾驶员实际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签章。

  4、驾驶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的,应由单位出具请假条,不得无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需参加二天交通法规学习后,方予办理年审。

  四、申领车辆号牌规定

  1、申领市级机关车辆号牌单位范围为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各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2、上述单位购车凭单位介绍信、购车手续(资金审核表、发票、合格证等),向车管处申请。特殊号牌须局领导签发。

  3、车管处审核购车手续后,出具市级机关“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

  4、购车单位凭“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及购车手续,到车管所上牌。

  5、凭“机动车行驶证”到车管处备案登记。

  1.6.2机关用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制度,确保正常的行政用车,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

  (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

  (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

  (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 5公斤以上者。

  (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

  (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用车均须提前填写出车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司机出车。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出车单所定时间、地点请及时告知调度员。司机未经调度员派车,不得擅自出车。

  4、去外地工作用车应适当控制,确需用车时,应提前1-2天提出用车申请。

  5. 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6.能通过传真E-mail发送的,原则上不派车送材料。

  6.在部内小车外出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由校长办公室安排,但应从严控制。

  8.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也应提前申请。

  9.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二、车辆管理

  1.汽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办公室不允许安排私人用车,如有特殊或紧急要求,应经分管领导 批准,办公室方可安排。

  3、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

  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4、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5、驾驶员要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做好经常性的卫生工作,保证汽车的良好工作状态。遵守交通管理条例,按时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如汽车确需保养、修理,须提前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把关。如车外借,修理费由借车单位负责。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科)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借车,必须经机关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XX办[2002]61号文件)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XX管发[2003]2号文件)精神,鉴于省直厅局希望我局带头执行好[2003]2号文件的情况,以及局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局机关部分老同志对机关公务用车的合理建议,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特制定局机关公务用车暂行规定。

  一、根据XX管发[2003]2号文件关于“在职局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按1-2人1辆、3人2辆、4人以上则每增加2人增配1辆”的具体规定,取消在职

  局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好局领导的公务用车。相对集中机关“XX0-00421”、“ XX0-00294”、“ XXA-00294”、“ XXA-07058”等四台小轿车作为在职局领导的公务用车统一安排使用。

  二、根据XX管发[2003]2号文件关于“厅局级单位每15人配备1辆”的具体规定,局机关各处室一律不配备公务专车。局房改处的“XXA-00297”车辆收归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均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将“XX0-00598”、“ XXA—00297”、“ XXA-00296”、“ XXA-00298”等车辆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公务用车(含接待用车)。

  三、根据XX管发[2003]2号文件有关“离退休厅局级干部每10人配l台车”的规定,经局研究决定,相对固定“XXA-00291”旅行车作为局机关老同志的公务活动用车。机关老同志公务活动需要用车时先向局老干办申报,并由老干办统筹协调后报局办公室派车。考虑现阶段局机关的公务活动多且用车比较紧张,因此,一般情况下老同志的公务活动不再增派车辆。

  四、居住局机关院外的现职局领导上下班的接送用车均实行轮派制度。参照兄弟厅局的做法实行车辆驾驶员一月一轮换,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五、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必须派车的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由本处处长签字后,交车队调度根据当日用车情况酌情安排;局机关各处室因公需长途用车,应提前申请,在机关车队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报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现职局领导的长途用车报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六、机关处室或个人都不得以各种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局办公室调度员的派车单或指令出车,没有派车单和调度员的指令,驾驶员一律不准出车;驾驶员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出车,未经报告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擅自停放院外或过夜,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局机关的车辆仍按现行的维修审批制度执行。即先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调度员审核维修内容,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车辆的办公室负责

  人核准后送厂。在维修过程中,分管领导必须检查质量,核准经费,以示负责。

  八、驾驶员的补贴奖励办法仍按现行的标准执行。

  九、省直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站的现有车辆,分别按局有关规定保障分管的局领导、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考核、聘用司机时由该部门和局办公室共同进

  篇五:新车上户流程

  车主购新车后,注册、挂牌、入户、上户、上牌提供资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1、车主携带购车发票,即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持海关单)、出示4S店打印的电子审核表、新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去当地地税局及所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购税、完税证明(车辆纳税金额根据当地的优惠政策而定)。

  2、持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购买交强险即车船税。

  3、持购车发票、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介绍信、单位公章,到车管所领表窗口领取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及查验表,按要求正规填写车主信息及车辆信息。

  4、拓印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及发动机号并按规定粘贴在查验表的相应位置。

  5、在外检处由民警查验、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颜色、座位、尺寸(长宽高)轴距、车辆型号、车辆类型、车辆外形、轮胎规格、安全带、三角警告牌、侧后部防护装置。

  6、查验完后民警登记车辆及车主信息,车主排队等待给车辆照相,持车主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相应窗口领取车辆查验记录表流程单资料。

  7、若是非免检车辆需要上车辆检测线,在规定的窗口缴纳上检测线费用,排队等待上线,检测车辆性能及尾气排

  放标准是否合格。合格车辆领取检测报告表到规定窗口签字并盖章;不合格车辆需要维修、维护后再次上线检测,合格为止。

  8、持以上相关资料进入大厅排队等候受理,民警查验、核对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提交车辆资料是否一致,若车辆手续代理人需要填写代理人详细信息

  9、持流水单到选号机选择车辆号牌号码,根据当地车管所规定的车辆类型按程序选择理想的汽车号牌(分个性号牌、自编号牌或者在家电脑编号)、随机选号(五选一、十选一)汽车号牌。

  10、持流水单到交费窗口缴纳车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临时牌照费用。

  11、持交费单、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指定领取窗口领取车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临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