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同志(男/女), 岁, 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 去 ,请转接组织关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年 月。
(有效期 天)
(盖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2】
:
同志(女),岁,族,系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去工作单位,
请转接组织关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2012年12月(注:毕业当年12月份)。
(有效期天)
(盖章)
年月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3】
一、《介绍信》的使用范围
凡有党员党组织关系发生变化(调出或调入)的党(总)支部必须及时开具《介绍信》,转移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凡有以下情况的,必须开具《介绍信》:
1、党员转移到原所在基层党(工)委外(包括市外、市内其它党工委两种情况)的单位党(总)支部。
2、党员转移到原所在基层党(工)委内的其它单位党(总)支部。
3、党员转移到本单位内的其它党支部(含老干党支部)。
二、《介绍信》的具体使用流程(转出的流程):
1、党员转移到外市党组织的流程:
党员原属党支部——直属工委——市委组织部——党员新单位党支部的上级县(市)级党委组织部
2、党员转移到本市内、直属工委外党组织的流程:
党员原属党支部——直属工委——党员新单位党支部的上级基层党(工)委
3、党员转移到直属工委内党组织的流程:
党员原属党支部——直属工委——党员新单位党支部
(接收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流程参照以上流程的逆方向)
说明:有以下两种错误做法。
一是从外市转入党员,有的单位会不经过市委组织部和直属工委而直接将关系转入新单位。
二是从外党(工)委转入党员,有的单位会不经过直属工委而直接将关系转入新单位。
三、《介绍信》的填写
1、第一联的填写:①一份《介绍信》共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说明:最后留存的第一、三联序号必须一致)。
②预备/正式:用“X”或“√”符号进行选择。
③组织关系由XXX支部转到XXX支部,要写到具体的党支部(如:中共XXX支部,注意:不能写成中共XXX(党)支部,因为中共已代表党的意思)。
④年月日要大写,要加盖骑缝章,一般是骑年盖月。
2、第二联的填写:①系统内的要写具体党支部(中共XXX支部),系统外的要写具体党委名称(中共XXX委员会)。
②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
③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可留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最好留家庭电话或住址,因为相对固定,方便联系。
④由XXX(具体党支部)去XXX(说明:系统内的可写“你处&rdquo系统外的要写具体党支部)。
⑤党费已交清才可以转移(当未交党费时间超过1个季度的,一般要求在原党支部补交后才同意转移),党费未超过一个季度的到新单位补交。
⑥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工)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工)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
⑦有效期组织部定为15天,超过15天要重写,但毕业学生可适当延长或放宽。
⑧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第三联的填写: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②一个党员的回执要一出一入。
组织部要求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工)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
但直属工委统一要求党支部也要使用回执。
③回执要求在一个月内通过邮寄或传真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