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格外需要注意的,以下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借鉴。
【1】
学位论文用纸规格为A4,页面上边距和左边距分别为3 cm,下边距和右边距分别为2.5 cm。
页眉:奇页页眉为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偶页页眉为论文题目(不包括副题目),居中,5号宋体字,页边距为2 cm。
页脚:需设置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开始编写,用阿拉伯数字编排,正文以前包括摘要的页码用罗马数字,一律居中。
1、封面:封面内容包括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系(部)、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此页不编排页码。
2、题目:题目应概括整个论文最主要的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0字以内。
3、摘要:① 正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学位论文摘要约300~500字,应说明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见解,语言力求精炼。
为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② 英文摘要在文后(参考文献后),内容与中文同,不超过250个实词,上方应有英文题目。
第二行写学生姓名,指导老师等信息;关键词,应与中文对应,便于交流。
外文论文(设计)的中文摘要放在英文摘要后面编排。
中文摘要:
(1)标题小4号黑体,1.5行距,段前0行,段后0行;
(2)主体部分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3)关键词:小4号宋体。
英文摘要:
(1)题目用小2号Times New Roman,1.5行距,段前0行,段后0行;
(2)主体部分用5号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
(3)关键词:小4号Times New Roman。
4、目录:应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即一级、二级标题)及页码。
目录要求标题层次清晰,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附录也应依次列入目录。
(1)目录二字,中间空2格,小2号黑体,段前段后0.5行距;
(2)主体部分用小4号宋体,左对齐,段前段后为0,1.5倍行距;
5、引言:在论文正文前,应阐述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对本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有针对性的简要综合评述和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等。
6、正文:是学位论文的核心。
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一般包括:①理论分析;②研究材料和实验计算方法;③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的分析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
(1)正文部分
① 正文标题:1级标题:黑体4号字,段前0.5行,段后0.5行;2级标题:宋体加黑,小4号字,段前0.5行,段后0行;3级标题:楷体GB2312,小4号字,Times New Roman;② 正文内容:宋体小4号字,首行缩进,1.5行距。
引言和正文凡是引用文献处,应在引用句后括号[ ]内标明1 2 3 ,上标。
示例为:[1]。
(2)量和单位
各种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
非物理量的单位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
(3)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应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使用方法的统一规定正确使用,忌误用和含糊混乱。
(4)外文字母
外文字母采用我国规定和国际通用的有关标准写法。
要分清正斜体、大小写和上下脚码。
(5)公式
公式一般居中放置;小4号宋体,公式的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写,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公式与编号之间不加虚线。
公式下有说明时,应在顶格处标明注:。
较长公式的转行应在运算符号处。
(6)表格和插图
① 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
表内内容应对齐,表内数字、文字连续重复时不可使用同上等字样或符号代替。
表内有整段文字时,起行处空一格,回行顶格,最后不用标点符号。
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中文五号宋体字,Times New Roman.,表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写。
表格用三线表。
表头文字宋体加粗,表内文字宋体5号。
② 插图。
每幅图应有自己的图序和图题。
一般要求采用计算机制图。
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中文为五号宋体字,5号Times New Roman.。
图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写。
③ 图、表中的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小5字体,字母顺序编号。
7、结论:结论应该明确、精炼、完整、准确。
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
应认真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在本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己的新见解的意义,也可以在结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8、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文后,其书写格式应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S标准,P专利。
(1)只列作者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
(2)标题4号黑体;主体部分可按一般学报格式,5号宋体字,包括作者、
题目、来源(出版期刊名称、年份、卷数、期数和页数。
书籍须注明
出版单位和年份)。
段落1.5倍行距。
9、致谢:英文摘要之后。
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
字数不宜超过300字。
10、附录:最后一页。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2】
导语: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违法,广义的行政违法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法。
论文摘要:试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检察监督
论文关键词:行政,监督,检察,行为,执法
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随着《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的不断出台,越来越完备,依法行政的氛围也越来越浓厚。
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制约产着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法治目标的实现。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甚多、最根本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是否享有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独特权力,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值得探讨。
本文试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现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法律监督实践等方面,来论述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检察监督的可行性。
一、行政执法行为现状
(一)当前行政执法行为的状况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即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由人治走向法治,各方面的矛盾大量涌现并相互交织,严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和稳定,也对公共行政管理特别是政府的执法行为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行政执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和进步,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仍然不适应客观要求,已成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中的薄弱环节。
目前我国行政机关在实施现状执法行为中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行政处罚环节上重利益轻义务,重罚款轻整改,重罚款轻监督,重罚款轻教育,有的行政机关受利益驱动,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凡是能扩大本部门管理范围并能带来实际利益的条款,凡是易于施行的规定,都积极主动地承担,凡是没什么利益所得,得不到实惠的规定,或是需要执行单位出资出力,工作难度大的条款。
往往借口职权重叠交叉,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推来推去,出现“争权于朝、争利于市”,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在行政强制环节上,重罚款轻管理,一罚了事、以罚代管,对行政相对人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级检查的现象随处可见,作风粗暴,不文明执法,最典型的是曾多次见于报端的城市管理人员打人(等野蛮执法)事件,近年来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和旧城改造等领域滥用行政执法权力的案例急剧增加,群众申诉上访数量剧烈攀升,就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事实。
(二)行政执法行为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个问题的产生,总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其中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笔者认为,目前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两点:
1.行政管理的思维惯性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还不是很健全,行政机关人员素质跟不上社会发展,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在实施行政活动时习惯于采取简单的命令方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政人员习惯于以行政命令进行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从而忽视了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法性和规范性。
人治观念占主导地位,说话于法无据,办事随心所欲,与合法、规范、理性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一种习惯往往是长期形成的,想要在一时之间将其改变是不现实的,这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在行政人员的潜意识中有着深深的烙印,是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主观原因之一。
2.行政权力的监督不力
我国行政权力偏大,而对行政权力制约不够或者说是监督不力。
当前我国行政机关的监督,内部主要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来自于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核查监督,但由于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效果并不理想。
外部监督一是来自行政相对人,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由于行政相对人许多是受益者,比如,土地、矿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了违法的行政审批行为,容易导致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低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采矿或乱砍滥伐,使国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而此时的行政相对人往往从中获取了巨大利益,因此也不可能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种违法审批行为,而其中受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又因为处于弱势地位,往往不敢或不愿提出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来自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监督缺乏法律效力,故一旦实施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拒不纠正,则无可奈何。
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一)从监督现状看
目前我国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主要有3种类型。
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产生行政机关,并对其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质询或询问等法律规定的方式了解行政执法活动状况,发现其中的违法行政行为,并及时纠正。
权力机关的监督虽然范围大,方式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很少使用。
二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内部也存在着对于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种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比如行政复议。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在当事人的申请下,由上级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以裁决方式解决纠纷。
由于行政复议因其组织机构不具有独立性、程序的不完备以及行政机关领导不够重视等因素,部门保护和推脱职责的现象较为突出,监督功能未能有效发挥,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