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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事起诉状范本

更新时间:2023-09-30 03:10:15 编辑:www.wenshu999.com

  起诉他人时需要些起诉状,那我们比较常接触的民事起诉状该怎么写呢?小编给你们带一些范文供参考参考

  民事起诉状范本【1】

  [篇一:民事起诉状]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

  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

  民事起诉状范本。

  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

  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

  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

  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

  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民事起诉状范本。

  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篇二: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范本]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

  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

  原告又于2006年6月18日,经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见证据2)。

  又于200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医院于200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

  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

  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2份。

  2、证据10份,共13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篇三: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胡,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0755-61200000010000415516

  被告:蔡,男,汉族,1982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

  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2012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

  2012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

  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

  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

  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

  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12年7月22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

  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陆万元整)。

  截止201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

  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1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

  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13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13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13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

  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

  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

  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

  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篇四: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

  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

  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

  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

  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

  [篇五: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张**,女,身份证号码:5102261944121*****,地址:**市**镇大田村6组80号,现住***老林场,电话:158259*****。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南津半南城商业步行街66号3-3,组织机构代码:795873277、

  负责人:彭**,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与原告张**雇佣劳务关系存在事实。

  二、判令被告负责对原告予以伤残鉴定。

  三、判令被告对原告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另外计算。

  四、判令被告赔偿我的多次在工作中的身体损害,一次性赔偿医疗费1万元,后续疗费1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万元、营养费5万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万元、护理费1万元、误工费:1万元、交通费1万元、伤残赔偿金10万元,

  后续整容费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61万元。

  (不含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

  五、判令被告补发原告2012年1月1日至雇佣关系解除为止之日的工资,以每月最低工资1050元计算,并按<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市政府令第106号规定,欠付时间6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

  六、判令被告支付法院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误工费,生活费,车费200元每人。

  七、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案由: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及劳务报酬纠纷

  事实与理由;1999年8月,联通合川分公司在华蓥山三汇林场夸寨子山顶修建通信网络基站机房,当时联通合川分公司请我为修建基站工程搬运材料,煮饭等事务,该公司觉得我忠厚老实,于2000年2月,该公司基站房竣工后需要一个能长年累月,坚守不离的人值守人员。

  当时,该公司基站负责人周涛,周菊,彭京等人都一致认为聘请我最适合,因为我年纪大,一个人在深山山顶静得下心看守,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干这样的工作,于是决定我为基站机房作值守员,

  但该公司负责人提出用工协议以我的儿子王小华的名义签订,由我实际工作,况且当时的这个用工协议也由他人代签,王小华根本还不知道,从那时至今日,我已坚守基站岗位13年多,为了做这份工作,

  我和我丈夫专门在山脚下搭建了临时的工棚居住,常年无照明电,都是点煤油灯作照明,十多年来吃尽苦头,生活十分艰难。

  2001年5月6日,机房天线因雷电击引起的高温灼伤,用去大量的医药费,2011年8月12日,为排除机房高温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开空调降温,当即空调高温冲击倒地,全身被烫伤,面部毁容,现场目击证人有黄文敏、杨世菊、杨延明、徐育成。

  该公司恶意拖延抵赖,两次都未予医疗报销,烫伤直到现在都未痊愈,遭遇亲友的嫌弃与疏远,内心 难以承受,使我的精神受到无比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