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职工申请特殊工种认定流程
一、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档案。
2、本人要求特殊工种认定的书面申请。
3、单位要求对本单位职工特殊工种认定的书面报告(个人申请的.不提供)。
4、单位对申请特殊工种认定人员的公示(个人申请的不提供)。
5、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仅20XX年8月6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
6、市人社局备案资料。
上述材料不全者,缴费记录记载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者,2002年8月6日之后解除劳动关系且近三年没有单位缴费记录者,不予受理。个人申请的仅限20XX年8月6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业务人员受理及初审。
三、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四、稽查科复核。
五、分管领导审批。
六、提交市人社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