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移动访问 m.wenshu999.com
热搜: 心得体会  合同  年终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标准范例

更新时间:2023-10-14 21:46:29 编辑:www.wenshu999.com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下面是,可供大家阅读参考!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刘(受害人刘之兄),男,岁,族,区建设局第三施工队工人;住区胡同号。

  我因“伤害致死”一案,不服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现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我是受害人刘的哥哥。我于年月日下午收到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我认为判决书对杀人犯彭在定性和量刑上均失公正,叙述事实有出入,我们无法接受。

  1、判决书定彭为伤害致死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 应定故意杀人罪。因为刘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rdquo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上,并一刀刺死刘呢?

  2、判决书叙述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进行拦截和挑畔,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均遭到修建队长彭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记。月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然后书记要坐卡车去医院,我母亲拦车不让上,因此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医院了。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根本不在场,怎么会“拦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十二点,刘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用从仓库拿出的三棱刮刀,一刀刺在刘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只身一人,而彭他们人多势众,我弟弟没带凶器,彭却带着凶器,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刺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彭有期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由于定性不当,所以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治罪。

  为此,我们全家请求法院对此案重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伸冤,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

  此致

  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