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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建生态文明乡镇、村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0 04:21:15 编辑:www.wenshu999.com

各乡镇(场):

  生态文明镇(乡)、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做好农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快镇村生态文明创建步伐,根据《关于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三创发〔2012〕5号)要求,请各乡镇认真做好20xx年生态文明镇(乡)、村(社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乡镇均要申报20xx年生态文明乡镇;每个乡镇限申报2-3个村(社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为20xx年度申报村。

  二、申报时间

  全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村(社区)要据实将申报表报区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纸质材料要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时间截止5月xx日,逾期未申报的,本年度将不予参评。

  三、相关要求

  1、集体研究,认真呈报。各乡镇(村)要把生态文明镇村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具体责任人,真抓实干,力求实效。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考核主要采用目标申报、考核达标制,即由各乡镇、村(社区)对照考核细则,认真谋划今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召开乡镇党委会研究,在乡镇(场)党委的具体指导下确定乡镇和村(社区)创建目标任务、对象及内容。申报创建目标任务确定后,以乡镇(场)为单位申报,申报表要加盖党委公章。创建目标及任务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量化呈现,如村庄整治、硬化道路、新(改)建厕所、栽植绿化树、整修管道、开展创建活动等,要有具体量化指标,这些指标将作为生态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2、培育亮点,辐射引领。各乡镇、村(社区)要根据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创建目标任务排出进度表,创新工作思路,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展示创建工作中生态环境整治、生态产业发展、文明习惯培育等亮点。切实通过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创建经验和亮点辐射到全县,提升全县生态文明镇村的整体创建效率和水平。

  3、对标创建,严格考评。各乡镇、村(社区)要认真研究生态文明镇村考核细则,对照考核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实行半年考核制,上半年与下半年考核按4:6比例计入年终综合考评,作为生态文明镇村创建工作考评表彰推荐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