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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12-10 07:17:04 编辑:www.wenshu999.com

  普法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你对普法工作有什么心得?看看下面吧!

  【1】

  今年暑期6月28日——7月4日,作为法学院暑期“三下乡”活动众多志愿者中的一员,我很荣幸自己能参加此次社会调研。

  为期七天的实践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在此过程中我也获益匪浅,得到了成长和锻炼。

  活动前期,我们一次次地修改活动方案,进行选拔和培训队员、分工、布置任务、整理活动所需材料和物品、与合作单位和实践地点联系沟通等各项准备工作。

  这其中所需要的细心负责和付出的辛苦,只有真正参与的大家才能体会到。

  在活动中,大家针对活动的实施、如何提高活动效率等问题各抒己见。

  有时可能会产生分歧,但只有在一次次的争执、讨论、磨合中,才能确定最佳方案、将工作做到最好。

  采访、调查、宣传、开会、总结是这几天活动的基本概括。

  模拟法庭演出之前,大家都认真背词、多次排练,互相鼓励和配合,为的就是能带给当地居民更真实的感受。

  在街头采访时,"蓝精灵"们不畏酷暑在街头奔波着,即使队服也被汗水浸透。

  有时遇到冷眼相待、不屑配合的群众,也有过心酸和无奈,但看着同样辛苦却任劳任怨的同伴们,我还是坚持着圆满完成了这次实践。

  此次活动中,我有很多深刻的感受。

  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需要提前想好问题,这些问题既要贴合主题又要让被采访者愿意回答。

  而且在发调查问卷的过程中,有一些群众不愿意配合,觉得浪费时间,也有一些群众觉得难为情,在普法过程中,更需要运用语言的艺术把深奥的学术知识转化为群众更容易理解,更乐于接受的通俗语言,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拉近我们与被调查群众的距离,消除他们的紧张情绪,更易于普法。

  其二,我们在大学里接受着高等教育,希望学到有用的知识为社会服务,然而,不深入到社会中体验社情是无法融入社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

  社会实践是课堂知识的延伸,我们的调查对象有从事各类行业和各个年龄段的群众,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商家会遇到强买强卖、不法推销等问题,村民们会遇到遗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纠纷,由此我感受到了《婚姻家庭法》、《消费者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来源于社会,但是法律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发展,虽然我国的法制已经比较健全,但并不能完全解决实际生活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学会灵活地运用这些知识为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我国已经成为文明的法制社会,在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然而实践过后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普法教育程度还有待提高。

  在我们调查的人群中,只有小部分人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人还只是通过偶尔看法制栏目和浏览法律网站了解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的了解也基本上是被动的,了解程度较低而且依法维权意识较差,还有极少数群众根本不了解、不关心法律,更谈不上运用法律。

  由此可见,法制教育在基层极待加强的,而这也正是是我们法律人真正需要努力的方向。

  通过暑期三下乡活动,我们深入地了解了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社会的法制建设情况和普通群众对法律的关注程度。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通过举办模拟法庭,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多项活动进行普法,同时在调研中增进了对社情民意的了解,更加明晰了自己的责任和担当,为以后的学习和发展指明了方向,相信此次活动必将在我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

  【2】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

  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

  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

  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

  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

  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

  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

  “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

  “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

  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rdquo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

  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

  规定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

  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

  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

  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

  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

  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

  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

  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

  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

  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

  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

  “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

  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

  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

  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

  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

  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

  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rdquo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rdquo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rdquo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rdquo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rdquo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rdquo搞合力不够。

  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

  因此,仅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

  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

  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

  “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