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移动访问 m.wenshu999.com
热搜: 心得体会  合同  年终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 > 稿件 > 新闻稿

网络文明新闻稿

更新时间:2023-11-22 05:52:17 编辑:www.wenshu999.com

  【1】

  20XX-20XX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期和攻坚期。

  今年8月,《兰州市201x-201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正式出炉,确定了10大任务42项工作。

  《总体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新一轮创建工作启动后,兰州市调整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担任常务副主任。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为市书记和市长的“一号工程”,兰州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兰州晚报记者方言

  上下协同,向创城顽疾“宣战”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从上至下的全方位配合,尤其是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相关责任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来自基层的落实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在克服城乡环境整治等顽疾方面,更需要上下协同,取得长期效果。

  为了更好地完成区文明办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迎检工作,配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进行,提升辖区环境总体水平,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兰玻东社区积极开展了各项环境整治活动。

  最近一段时间,社区综合治理专干王俊玉天天在社区里巡逻,对居民楼道堆放杂物的行为进行劝阻。

  王俊玉说:“楼道堆放杂物是个老大难问题,我们只能一次次劝,劝不动我们就自己动手清理。

  在跟物业多次交涉并对部分居民进行劝导提醒后,王俊玉及社区网格员和居民们一起,清除了楼道里违规堆放的杂物。

  城乡环境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城的顽疾之所在。

  特别是主城区的环境卫生,更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5年10月,针对即将开始的全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工作,城关区提出,作为此次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全国卫生城市的主战场,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逐一落实。

  城市管理部门围绕以往创建工作中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铁路沿线等区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尤其是对窗口行业、政务大厅、医院、车站、广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等区域,重点加强管理,做到城市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城乡接合部及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城乡共建的重要内容。

  2015年10月,我市联合兰州铁路局,坚持“总体设计、凸显特色、分段分区、同步实施,远谋近施、迅速见效”的原则,按照“一廊两段穿五区二县,一带五站串十二景区”的思路对兰州至中川铁路沿线进行综合整治。

  并提出,通过1—2年持续整治,在铁路沿线构建多处自然及人文景观,打造一条干净整洁、特色鲜明、靓丽多彩的景观廊道,成为展示我市形象和面貌的新平台。

  农村村容整洁卫生、建设美丽乡村,也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13年开始,我市利用5年时间,在全市农村组织实施“清洁家园”行动,配套实施“十乡百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每年组织10个乡镇、100个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到2017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实施“十乡百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建成一批村容整洁乡村、乡风文明乡村和美丽乡村。

  有进有出,打破文明单位“终身制”

  针对部分文明单位创建只在“评比”时搞突击,牌子到手便“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现象,兰州市在探索建立“创文”长效机制中,还打破文明单位终身制,及时修订完善了《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实行期限制管理。

  办法规定: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应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本单位的重大活动、成绩和经验。

  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底前报市文明办及所在县区文明办,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报告。

  各县区每年对本辖区内的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并向市文明办书面报告复查结果。

  同时,办法还要求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届期制,每4年为一届。

  届满后由市文明委复查考核,并向全市通报考核结果。

  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工作停滞不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撤销其荣誉称号。

  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单位、村镇、社区,不得再悬挂荣誉奖牌。

  据悉,市文明办还采取随机抽查、群众评议、集中检查的方式对文明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出现学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不履行社会责任等十大问题之一的文明单位,直接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打通了文明单位退出的渠道。

  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城市文明水平的提升。

  体制推进,建立创建工作专项奖励机制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包抓、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责任制以及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各单位、各部门细化分工,明确措施,有序推进,为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督查落实方面,我市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平时检查、季度测评、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创建责任单位工作考核打分排名,考核结果通报全市。

  同时,我市还组织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组建市民巡访团,对创建工作进行巡查监督。

  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专项奖励制度,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分等次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

  创城需要体制的推进,更需要财力的保障,在公共财力保障创建工作方面,我市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财政投入逐步向城乡公共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基层单位倾斜,加大投入比例。

  同时,我市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还合理安排经费投入,为创建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积极为基层开展创建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物质保障。

  目前,全社会齐抓共管,共谋全国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2】

  青海新闻网讯自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湟源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紧扣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精心谋划、认真实施、有序推进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组织领导构建创城工作的保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湟源县创建文明城市2010—2014年工作实施方案》、《湟源县创建文明城市201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湟源县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等文件,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努力做到分解任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各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全县各单位广泛参与的湟源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创城工作“一把手”负责制。

  各单位、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步形成了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舆论宣传营造浓厚创城氛围

  为了广泛组织和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全县迅速掀起群众性创建活动热潮,我县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镇、打造诚信湟源等,加大了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了新闻、网络宣传工作。

  在《湟源宣传》、县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湟源新闻网以及相关单位的内部网站等媒体开辟了“创建文明城市”专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等,及时传递创建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最新动态,深入报道创建工作情况,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常识,积极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自活动开展以来,在省、市、县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放、反映我县新农村建设、群众性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的新闻稿件110余篇。

  二是加大了社会宣传力度。

  先后在大十字等重要地段制作了大型公益性宣传广告。

  在全县公交车、出租车内张贴了以道德模范文明风尚、文明行为、文明礼仪、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经典诵读、名人名言、交通文明、民族团结、生态小区等主题教育为内容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广告。

  在农村集镇、中心地带、社区居民小区、楼院悬挂创建文明城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以及宣传画,设置了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环境保护治理、文明礼仪常识等内容的文化长廊和文化墙。

  截至目前,共制作创城展板180与快,创城宣传画3000余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文明礼仪常识、环境保护治理等内容的文化墙100余面。

  三是加强了窗口行业、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

  在银行、电信等窗口行业和国税、地税等执法部门服务窗口、营业网点制作、张贴、悬挂创建海报、标语口号、文明用语等,有电子显示屏的窗口单位,适时播放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文明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知识等。

  主题活动深化创城内涵

  以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指标为目标,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突破口,用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县城的文明程度。

  一是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创城与单位中心工作、争先创优、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农村突出“诚信湟源建设”主题,开展了“文明进村社”、 “科普进村社”、“文艺进村社”、“法制进村社”、“诚信进村社”等“五进村社”活动。

  并联合金融部门,开展创建“信贷信用村”等活动;在城镇社区开展了“文明城市·从我做起”、 “安全与文明同行”、“激情广场文化活动”、 “小手拉大手、同做文明人”、“红歌会“等主题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及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了“带文明知识回家”、“讲文明,文明交通伴我行”、 “唱响主旋律——诚信伴青春教育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及“传承文明,放飞梦想”传统经典诵读、“发扬传统.重建家园.青年当先”演讲比赛,同时在各中小学积极开展评选“文明之星”、“文明标兵”、“文明使者”、 “十佳少年”、“青年文明之星”活动,并由他们组成学校文明礼仪队,设立“文明监督劝导岗”,在学校显要位置进行礼仪示范,推动学校讲文明、懂礼貌良好校风的形成。

  在全县广大妇女中广泛开展“家庭文明艺术节”、“争做合格父母,培育合格人才”等教育活动,同时围绕妇女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常识、健康知识等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妇女大课堂”活动。

  为了增强广大妇女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热情,开展“热爱祖国、净化环境、亲自携手、家庭行动”、“祖国伴我成长”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家庭成员的爱国热情和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提升了我县家庭成员的素质;二是本着“治县与育人并重”的文明县城创建理念,加大了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楼院、花园式单位、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等评选活动为突破口,以建设“特色文化乡(镇)”、“小康文化村(社区)”、“宣传文化中心户”的“三级联创”活动为工作重点,把各项创建目标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创”字上作文章,落实上下功夫。

  截至目前,共评选出“五好文明家庭”2450户、“十星级文明户”3998户、“诚信户”970户,国家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1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8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6个、县级文明单位101个、文明社区5个、文明楼院30个、文明村82个、宣传文化中心户139户。

  三是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营造洁净优美的卫生环境,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我县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主要街道、小区和城乡结合部重点进行整治。

  继续贯彻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实施道路网络化的建设。

  同时,为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红领巾监督岗的作用,结合县城交通整治,利用节假日在县城大十字、东西大街等交通要道,开展劝阻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以及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