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二孩政策已发布,那关于生二胎单位证明怎么写呢?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欢迎阅读。
【1】
证 明
兹有省县乡村组村民同志(身份证号为)与其妻子同志(身份证号为)属初婚。
该夫妇婚后生育一男一女,男孩已于幼年早逝,现有现存唯一子女(身份证号),未办理独生子女证。
年月日,夫妻一方因病去逝,夫妻另一方至今未再婚也未再生育,现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
特此证明
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乡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县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2】
证 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女,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与配偶,男,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于年月结婚,并于年月日生有儿子(已办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号码:,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现前来办理单独二胎有关手续。
特此证明
【3】
证 明
兹有我单位管理的已婚育龄夫妇 ,女,年 月,月 日出生,二人于记结婚,年月 日合法生育一胎男(女)孩,该夫妇现符合省条例 二十一条(一)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一方为独生子女&rdquo 系独生子女。
经张榜公开,群众评议无异议,村两委调查核实,该夫妇符合申请生育二胎条件,特上报办理《生育证》。
支部书记 村 主 任
计生主任 统 计 员
村 民 委 员 会 村 计 生 委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