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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9篇

更新时间:2025-06-16 21:43:36 编辑:www.wenshu999.com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X省XX县XXX镇。

  被申请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略

  此致

  和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吉军军

  20xx年X月25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说明

  上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填写的文书格式。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应经过如下程序:

  (1)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受理。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作出受理决定的,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受案手续;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应向何部门申诉,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后,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①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②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l-2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③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

  ⑤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本人xxx,男,现年42岁。本人于20xx年6月进入弘大康宝利建筑器材搬运有限公司工资,期间与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是每年2万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该公司于20xx年9月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本人工资。直到20xx年10月累计拖欠本人工资2万元左右。

  特此,向贵局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贵局根据我的实际困难,给予公正的仲裁。

  此致!

  申诉人:xxx

  20xx年7月2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银某某,男,出生于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xx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x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法定代表: xxxxxxx 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资计20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此致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负责人:xxx

  电话:822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诉人:李xx,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原xxx公司员工。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l、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ⅹ50%)元,合计975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合计8537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

  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1998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花猫糖烟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协议书》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小莲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书》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96×200%),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10×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协议书》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 ,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广东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请人:广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xx年xx月xx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xx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xx月xx日认定为工伤,xx年xx月xx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xx年xx月xx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xx年xx月直至现在xx年xx月xx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 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