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是指申请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判这种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
申请书应载明如下事项:
(一)申请书部首。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四)申请书尾部。包括仲裁委员会全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仲裁日期。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