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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产年度评估报告范文

更新时间:2023-11-15 02:37:44 编辑:www.wenshu999.com

  最新资产年度评估报告应该如何书写?书写时要注意什么?欢迎大家阅读以下这篇:!

  2016资产评估报告范例【1】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

  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rdquo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05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11年11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11年11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

  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

  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

  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

  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

  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年11月1日至20**年10月31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 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 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 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

  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

  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 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 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

  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十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二〇**年**月**日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范本【2】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 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 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

  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1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

  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6.《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7.《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8.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准则》。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准则》。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准则》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行为依据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2.委托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3.委托单位提供的被评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建筑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6.建设部颁发的[1992]579号《城市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

  7.吉林省2002颁发的建设单位综合收费标准。

  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实物量定额(2000)。

  9.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单位估价表(2004)。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参考价目表(2001)。

  11.集安市201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12.吉林省2011年3月收集到的同时期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13.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14.现场实际考察记录。

  15.建筑物使用年限和最低残值的标准。

  16.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的时间为2011年3月8日-3月10日,分别为接受委托,资产清查,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撰写评估报告,提交报告等。

  1.接受委托: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及对象,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

  2.资产清查:指导产权持有者清查资产,并收集准备资料,检查处置资产与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4.评估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说明与报告,进行内部复核。

  5.提交报告:三级复核无误后,正式向委托方提交报告。

  九、评估假设

  1.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限制等),评估人员按准则要求进行了一般性的调查。

  除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委估资产的权属性良好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2.除本评估报告已有的披露以外,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随时获得更新。

  3.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完全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性有关的法律、法规。

  4.本公司和评估人员对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我们的评估报告。

  5.假设产权持有者对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等方面规定的。

  6.假设本评估目的行为能够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并能够实现。

  7.假设评估报告使用者能详细了解本评估报告假设条件、限制条件和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报告的影响,能够依据本评估报告做出正确的决定。

  8.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

  十、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8日,某某某委托评估的相关资产评估值为 8.16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与被评估的资产、负债相关的资料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应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产权持有者向我们提供了委评资产的产权证明及相关说明。

  按照评估业务约定书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所提供委评资产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仅对委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不对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出实质性判断。

  本报告使用方应自行核对和鉴别委托方的产权证明原件,以确定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

  3、本报告书专供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外,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所不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在公开媒体发表。

  4.本次参评的房屋建筑物,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标明该土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故本次评估对象不包括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书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使用,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无效。

  2.本评估报告专供委托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3.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评估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委托方权力部门确定后发生法律效力。

  5.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即从2011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8日)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进行必要调整。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签发日期为二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