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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承包经营合同范文6篇

更新时间:2023-08-29 19:30:01 编辑:www.wenshu999.com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年上交公斤(元),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时间不超过前后10天)甲方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

  月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 ,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镇村组(户主姓名)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租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租赁时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将亩土地租赁缎带乙方经营,乙方按每亩每年元承包费付给甲方,承包费以现金或实物折价(现时价)每年月日之前付清。租赁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附着物采取方式处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取土、葬坟、建窑、抛荒、开挖,不经甲方及鉴证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2、乙方在生产经营人不得破坏原有水利、电等公效力设施。

  3、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生产、使用、处分收益权。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5、在合同期间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6、履约保证金

  7、必须按约定期限租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现补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势力威胁甲方,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助的情况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赁时间为五年。

  3、五年租赁金额双方协定为保护价格每亩900元,不允下调。

  4、乙方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甲方土地恢复原样,使得甲方的农田作物正常生产。

  5、乙方在五年的租赁期满后场地建筑物不拆除影响甲方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须有政府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村组印章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4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9号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洗车、美容、装潢业务。

  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含房租)为每年人民币8.5万元,乙方全年一次性支付,并付押金伍仟元整,到合约期完无异议归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前将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助于乙方进场之相关工作。

  2、甲方保证场所无任何遗留问题,包括房租、水电,税务,消防,物业管理,员工工资等所有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3、甲方负责提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时定期做好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年审等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承包期满,是否承包需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如违约损失由乙方负责。

  3、承包期间,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得销售年卡。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不得中途违约解除合同,但允许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共同在局面协议上签字方能有效,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逾期十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无故停止营业五天以上。

  3、承包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之前,擅自专卖,转租或者转让该经营场所,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的权力。

  六、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乙方因经营不擅导致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本合同内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七、违约责任

  1、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甲方:杭州临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同意将座落在临安市苕溪南路1号杭州临安国际大酒店整体楼盘(不含临街现出租营业房,皇府酒楼)约6000平方米及酒店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及酒店经营权,房屋由乙方负责部分投资装潢或改造,具体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承包期限为8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八年共计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

  第三条、承包金付款的日期和方式: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天内支付捌拾万元,待酒店交付后一周内支付陆拾万元。至20xx年6月1日前支付后四年租金壹佰肆拾万元,上述合计八年贰佰捌拾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国际大酒店建筑平面示意图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之有效附件(含国际大酒店及内部空地),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保证,该场地的使用、管理权归乙方享有。

  第五条、甲方在20xx年7月1日之前以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承包期内由乙方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因乙方需投资对酒店进行装潢或改造,经双方书面同意:

  1、乙方的总投资约贰佰万元,具体数额以双方认可的决算为准。

  2、在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对乙方投入的金额给予补偿,第一年按87.5%补偿,第二年按75%补偿,第三年按62.5%补偿,以后依次类推。因甲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甲方除退还未使用部分承包金、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外,还应按上述标准赔偿乙方的装修投入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

  3、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征用或有关部门拆迁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当按未使用期限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承包金、利息,并补偿乙方新投入装潢。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甲方原有的财产清单上的物品有变更或更新的,甲方应当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以变更后的状态返还。

  5、甲方对该房产设定了抵押,因第三方为行使抵押权等权限,而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有权转包或承包给第三方经营。

  第八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乙方承包期内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及税金等由乙方承担。如水费、电费、经营税及有关政策性规费等。甲方应承担承包期与房产有关的税费,如房产税等。

  第十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必备证照。

  第十二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三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归甲方所有。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第六条第三款情况除外)。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杭州临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二零xx年六月二日 日期:二零xx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