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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合同模板汇编9篇

更新时间:2023-09-15 05:41:55 编辑:www.wenshu999.com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 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 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支弄号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委托售价人民币:元整;租赁情况:抵押情况:附送设施设备有:

  2.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 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上海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LED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LED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LED系列产品;

  3、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

  4、销售区域:

  (1)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批发商,或自行进行工程销售;

  (2)销售甲方规定的LED系列产品及其它授权产品。

  5、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6、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特殊工程客户可由甲方协商处理。

  7、乙方自负盈亏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证书,例如: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确保为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

  (3)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更优质、实惠的产品;

  (4)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5)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个月包换,年免费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

  (6)协助乙方制定其区域内的营销战略、业务模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三、品牌管理费与团队建设

  1、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品牌管理费(年度销售目标的0。1%)。

  2、团队建设:初期成立不少于名专职销售ART产品销售人员,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逐步增强销售服务团队。

  四、订货、退换货程序:

  1、乙方正常情况下提前15个工作日下订单计划,乙方订购产品时,必须先填写由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合同》和《订货单》传真到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发货,《供货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的签约代表人对货款负有个人连带责任;

  2、自出货后3个月内,若退回的产品无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包装的,甲方将重新包装(包装费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重新发货给乙方;

  3、乙方退换货应事前书面申请退换货物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换,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清点的数量为准;

  4、乙方取得授权区域总代理资格后,首批购货万元进行市场拓展。

  五、运输方式验收

  1、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发货到乙方指定的场所;

  2、乙方负责跟进货物的收发情况,并在货到3日内将签收送货单交给甲方;

  3、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少于万元(含万)的,当次运费由乙方负担;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办法:

  1、乙方向甲方付款时,一律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业务代表支付现金或支票,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先付款后发货。

  3、甲方产品单价以结算价为准,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甲方提前20天知会乙方。

  七、价格与市场支持:

  1、甲方执行全国范围区域总代理统一的价格体系;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广告支持:按照进货回款投放,超出部分需经双方协商后根基市场情况投放;

  4、媒体宣传方式:以展示架、展示板、店招广告为主,广告费以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和发票或收据进行核销(用货物或现金方式),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5、乙方进行终端推广时须严格按ART品牌的VI标准执行。

  八、销售目标、合约的终止与续约

  1、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市场现状及发展潜力,制定年度销售目标为万元,乙方在半年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30%,如果在规定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并视情况收回乙方的总代理商权,甲方执行终止合同;

  2、合约期满后,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80%以上的,乙方拥有续签区域独家总代理的优先权,完成100%销售任务的自动续约。

  九、其他

  1、本和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与纠纷提交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机关仲裁。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拟定补充协议或协议副本,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代理采购协议。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宜兴氿滨国际会所相关物品。全权处理甲方在上海地区的采购事宜。特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职责:

  1,甲方所需采购业务由乙方尽责执行督导,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为甲方寻找合格厂商,如实提供工厂生产经营状况,

  3,为甲方寻找所需的样品及物品,为甲方取样、验货、出货事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确认工厂,由乙方全权负责从接单到出货一条龙系列服务,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乙方接到甲方需采购产品款式(比如 家具、窗帘、饰品等)后,须在3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包含上海、宁波、海运,C&F、空运、Fedex等费用。

  第三条:关于交货期与品质:

  1,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乙方有责督促产品生产进度及质量。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

  2,品质,乙方负责监督工厂生产质量与品质,需完全依照样品质量监督生产和出货。(样品确认要双方签名盖章各自封存。)

  第四条:甲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1、活动家具在成品制作完成后,需要甲方直接去工厂验货,甲方需自行承担住宿及差旅费用。

  2、由于工程地点为宜兴,工程期间乙方差旅费用需甲方支付

  第五条, 佣金的索取:

  乙方收取甲方每批次采购总额10%的佣金。支付时间为该批次出货后3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成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品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 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出具成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成品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

  a,如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自担,

  b,如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保密制度:

  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之责任。乙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经甲方查实后有权追究乙方之相关责任。

  第八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在合作期间若发生意见分祈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条,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约签订地点:

  合约签订日期: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互联网基础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服务,具备提供服务的知识,并熟悉乙方的规定、产品、业务流程等信息。

  1.2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1.3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经营色情、、反动网站,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该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该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最新变动。

  1.5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订购的服务,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服务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服务所有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1.6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服务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7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9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帮助客户的网站进行网站备案。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2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相应的技术支持。

  2.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2.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2.7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付款/结算条款

  3.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代理级别是高级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5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该笔费用只能用于域名和主机业务的消费,不得用于服务器租用与托管业务。

  3.2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3乙方的.产品价格折扣清单见附件

  4. 违约责任

  4.1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持有的中国总代理XX系列为浙江省台州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代理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浙江省台州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威兰西斯卡娜啤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持有的中国总代理的威兰西斯卡娜啤酒系列。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五年内,即XXXX年XX月XX日起到XXXX年XX月XX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威兰西斯卡娜啤酒系列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在国内甲方是唯一一家具有中国总代理权利的,不存在其有他第二家由厂家指定的任何级别的代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不能很好地适应销售地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四、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壹佰万元以上时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让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由订货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5%。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3%)。

  2、甲方在取得乙方首批代理货款后,须在15日内将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转给乙方。

  3、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若乙方就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向甲方备案后,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须及时全额补偿给乙方;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5、乙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约定若乙方是甲方合格的总代理商,乙方就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Ⅰ)乙方可以在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XX除的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时,需甲方同意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六、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包括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可能影响到双方利益的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甲方对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的利益各方,同样负有保密义务。

  七、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8、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交付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定时间: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

  一、代理记帐范围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办理客户各项纳税事宜。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并顺利通过税务审计。

  2、乙方在每月2号之前派专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帐资料,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作帐资料,以便乙方能及时作帐。乙方每月8日前为甲方作完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并到税务部门报税,同时通知甲方立即交纳足额的税款到纳税帐户,若甲方没有及时交纳税款所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财务方面咨询及合理化建议并对代理甲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帐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等导致乙方作帐的错误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4、对于甲方以前的帐务(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负责任。

  5、乙方在申报期及时为甲方申报,因乙方作帐出现问题和误时申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二、记帐资料交接

  1、乙方派专人收取甲方记帐资料,每次收取记帐资料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

  2、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帐务的延续、完整。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作帐过程中造成的作帐错误、作帐资料丢失等原因,为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在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代理记账费用及结算

  1、甲方每月按人民币 元支付给乙方作帐费用:(包括:报税、作帐)。

  2、结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预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帐本材料费。

  4、甲方需乙方代买**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五、其 他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派指定人员对代理甲方的帐务查帐。对甲方指派人员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

  3、本协议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工商执照的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理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理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理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

  四、业务收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如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 (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 代 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代理合同模板。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20万以下代理费20~40万30%40万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合同范本《代理合同模板》。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房地产报社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9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税务登记:

  开户银行:

  帐号: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税务登记:

  开户银行:

  帐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为甲方的进货价格,食品代理商合同范本。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 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同范本《食品代理商合同范本》。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国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产地若属以外地区,除向甲方提供当地相关证明、检测报告外,还须向甲方提供进京销售证明及市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商品外包装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乙方因违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承诺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知情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而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追偿的金额包括:

  (1)甲方赔偿给消费者的全部金额

  (2)甲方因赔偿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修理费,退还商品运输费,鉴定部门的鉴定费,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

  (3)甲方所支付资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每一笔资金支出的当天算起,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0%计算。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商业信誉,导致甲方的客流量减少,销售额下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本条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诺,导致其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有权对提供生鲜食品的乙方的卫生情况,运输条件,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等不符合法定以及双方约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所做的承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要携带甲方提交过的订货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乙方送货单。甲方收货部门验货后,向乙方出具“甲方订货单的第四联”,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上述底单备查。如果订货单与送货单的“数量”等项目不一致,则以订货单的为准。尽管甲方收货部门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表明甲方对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而只是对送货单上的“数量”等条款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的依据。送货单上所列商品的单价以与之相对应的订货单价作为该商品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