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二、本合同适用于单位自管房或个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转让。
三、本合同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所称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的,需与代理公司另外签定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个人代理并由代理人签定合同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从事委托代理业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为经批准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五、本合同[ ]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
六、本合同为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条款前空格部位打“×&rdquo以示删除。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范合同印刷内容”为由强迫另一方接受。
七、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八、本合同条款由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xx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 ,房屋结构为 ,房屋用途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
4.该房屋租赁情况。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币]
总金额(小写)元,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 。
3.其它方式:
第四条 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利率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
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
逾期交付超过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
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
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九条 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嘉兴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
2.经 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
个人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都要从法律的角度,把该说明的和事先约定的意思表示表达得清楚明确,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并由律师针对个案即每一起二手房转让的特殊问题约定一些特殊的/个性化的条款,这样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发生并规避特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