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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人员聘用合同

更新时间:2023-12-14 01:37:02 编辑:www.wenshu999.com

  人员聘用合同【1】

  甲方: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 年(自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0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 月)。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

  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

  (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

  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

  4、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拾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

  在合同期限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 方:xx中学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二XX年 月 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2】

  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日: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省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

  担负工作: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共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共月。

  第二条 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 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

  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

  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

  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2、3、4、5、6、

  第九条 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

  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