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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25-05-30 14:08:21 编辑:www.wenshu999.com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年月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年月日甲方与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
  
  1.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保险,保险金额为: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保险费由方负担,续保由方及时办理。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第七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年月日前向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