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移动访问 m.wenshu999.com
热搜: 心得体会  合同  年终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财务 > 审计报告

财政预算审计报告

更新时间:2022-12-10 08:12:51 编辑:www.wenshu999.com

  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各专业审计科室齐心协力来完成,才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财政预算的审计报告范本几篇,欢迎借阅。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一

  一、 2010 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 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0 年度全市财政收入 380156 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1.37 %, 比上年增收 80153 万元,增长 26.72%, 其中: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45800 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0.55 %, 比上年增收 33678 万元, 增长 30.04 %。

  市本级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 182115 万元, 实际完成 190276 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4.48 %, 比上年增收 42395 万元, 增长 28.67 %。

  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0 年度全市实际支出 335470 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 98.67 %。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58823 万元, 全市财政总支出 394293 万元。

  2010 年市本级实际支出 260470 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 98.29%。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48023 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 308493 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0年度全市财政当年可用财力 416412 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251525 万元, 基金预算 16488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 22119 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 16809 万元, 年末结余 10 万元, 基金结余 5300 万元。

  2010 年度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 330612 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 165725 万元, 基金预算 16488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 22119 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 16809 万元, 年末结余 10 万元, 基金结余 5300 万元。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0 年度上级对我市的补助收入 80570 万元, 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返还 14683 万元, 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补助 57984 万元, 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 7903 万元, 扣除市财政上解省财政 26462 万元, 上级财政实际补助我市 54108 万元。

  市财政对各镇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4007 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 其中: 原转移支付 2086万元, 农业税免征省市补助 2035 万元, 教师地方津贴 702 万元, 财力缺口补助 3190 万元,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 145 万元, 其他 5849 万元(含开发区、 临港工业集中区奖励政策 4909万元)。

  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资) 金收支情况。

  2010 年市级 13 项政府性基(资) 金(含利息) 年初余额 20884 万元, 当年收入 135145 万元, 支出 134124 万元, 年末余额 21905 万元。

  2.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10 年 9 项社会保障基金年初余额 63067 万元, 当年收入 75508 万元, 其中: 政府补助收入 11348 万元, 支出 57842 万元, 当年结余 17666 万元, 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赤字 1577 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赤字 216 万元。

  年末余额 80733 万元。

  3. 预算外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核算的 47 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非税收入(含暂存款) 年初余额 28896 万元, 当年收入 222747 万元, 支出 210386 万元, 期末结余 41257 万元。

  4.政府集中采购收支情况。

  2010 年, 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24455 万元, 中标价 21323 万元, 节约资金 3132 万元, 资金节约率 12.81%。

  2010 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市人 大的有效监督下, 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财税部门面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双重压力, 深挖财源, 强化征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财政总收入达到 38.02 亿元, 是五年前的 3.8 倍,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4.58 亿元, 是五年前的 3.5 倍。

  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0 年对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 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 比上年增幅分别达到 34.25%、 31.17%、 25.87%; 2010 年新增住房保障支出 2334 万元, 有力地促进了 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对农林水、 交通运输等基础投入增幅分别达到22.22%、 71.78%, 积极发挥融资平台的筹资效应, 适度负债加大“五大板块” 投入力度,明显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 民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真实、 合法、有效。

  但是,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以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 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地方。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审计情况。

  (1) 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 污水费 2987.83 万元滞留市自来水公司。

  (3) 减征、 免征工程建设项目四项基金 3270 万元, 其中: 基础设施配套费 1266 万元、 人防易地建设费 503 万元、 墙改基金 181 万元、 绿化配套费 181 万元。

  审计建议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 落实报建程序中前置性审批的规定,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由市规划部门扎口管理, 凡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的, 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确保应征率, 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

  (4) 财政坐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防洪保安基金。

  2.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 年至 2010 年, 全市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 12089.44 万元, 其中: 上级财政专项 5960.3万元, 本级财政安排 6129.14 万元。

  科技专项资金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方面效果明显。

  但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 科技资金使用分散, 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2) 个别科技项目申报不实, 效益不明显。

  3.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 年我市安排水利专项资金 8968 万元, 其中: 上级水利专项资金 5614 万元。

  市本级配套 2003 万元, 防洪保安资金专项支出 1351 万元。

  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提高了农业防洪、 抗灾能力,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 少数镇采取虚假合同或工程套取水利专项资金。

  (2) 水利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4.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 年全市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 6356.5 万元, 其中: 上级环保专项资金 3356.50 万元, 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3000 万元。

  审计发现环保专项资金被滞留、 挤占、 挪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1) 七个镇污水处理厂、 原黄梅镇污水泵站设施闲置。

  (2) 排 污费未实行专款专用。

  (3) 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5.重残人员生活专项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2010 年末全市领取重残金的人员 3112 人, 其中城市居民 158 人, 农村居民 2954 人。

  全年共发放重残金 10692 人次, 合计 780.04 万元。

  通过分析比对, 审计重点调查了全市 120 名领取重残救助金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 发现有51 名重残人员已死亡, 由于镇村基层组织申报不及时, 使 2010 年至 2011 年 6 月底, 多发放财政重残金计 8.73 万元, 其中 26 名已死亡重残人员至审计时尚未取消领取重残救助金资格。

  6.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票据、 资金审计情况。

  2010 年末, 全市在市民政局备案登记成立的社团共有 133 家,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的“官办” 社团 93 家, “民间” 社团 40 家。

  在“官办” 社团中, 2010 年有 35 家尚正常运作, 58 家不运作。

  在市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的社团有 25 家。

  审计调查发现, 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或业务管理权通过社团名义收取会费, 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开支, 在机构、 职能、 人员、 财务方面没有按规定与社团实行“四分开”。

  7. 2008 年以来全市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 年以来, 我市天王镇、 后白镇、 黄梅镇、 茅山镇、 郭庄镇、 宝华镇、 下蜀镇、 华阳镇、茅山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 城投公司(含拆迁办)等 11 家单位实施了政府拆迁安置工程。

  全市共实施 47 个拆迁项目(已完成 43 个, 正在实施 4 个), 拆迁房屋 12774 户, 拆除面积245 万平方米, 协议补偿安置房面积 187 万平方米。

  共建设安置小区 28 个, 建造安置楼 1024栋, 其中: 住宅房 34263 套、 附房 34720 间、 车库 8222 间、 门市房及物业用房 111656 平方米; 已安置住宅房 21018 套、 附房 19370 间、 车库 3595 间、 门市房 16864 平方米; 已对外销售住宅房 184 套、 附房 130 间、 车库 1320 间; 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 13061 套、 附房 15220 间、 车库 3307 间、 门市房及物业用房 94792 平方米。

  2008 年至 2011 年 1 月, 市政府已实际支付拆迁安置工程资金 41.04 亿元。

  其中: 碧桂园项目资金支付天王镇、 后白镇、 黄梅镇、 茅山镇拆迁补偿、 安置房建设费用 13.86 亿元; 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支付郭庄镇、 宝华镇、 下蜀镇、 华阳镇、 茅山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 6 家单位拆迁补偿、 安置房建设费用 23.09 亿元。

  市政府资金支付城投公司拆迁补偿、 安置房建设费用 4.09 亿元。

  审计发现拆迁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 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 安置房建设供求配比不合理, 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较高。

  目 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 套, 平均空房率达 38%。

  大量空置住宅房, 一方面造成现值 40 亿元左右的财政资产 闲置, 一方面政府背负巨额的政府性债务。

  (3) 剩余安置房处置管理不到位, 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由于市政府对剩余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处置、 评估定价、 收益分配及管理维护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使各镇、 各单位对剩余安置房的处置方法不径相同, 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4) 部分拆迁项目程序不合法。

  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聘请的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造成事后监督依据缺失。

  (5) 拆迁、 安置工程管理不严格。

  一是对拆迁资料管理不严。

  二是拆迁残值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拆迁收购资产管理不严。

  (6) 安置房建设质量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 审计建议市政府在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基础上, 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规范拆迁、 安置操作程序, 加强拆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管理, 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确保拆迁、 安置资金专款专用,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 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0 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项工商税收 90852 万元, 同比增收 21384 万元, 增长 30.8%。

  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77175 万元, 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 77100 万元的 100.1%,比上年增收 18175 万元, 增长 30.8%; 教育费附加入库 2525 万元, 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 2600万元的 97.12%, 同比增收 424 万元, 增长 20.2%。

  此外, 社会保险基金入库 28754 万元,同比增收 3745 万元, 增长 15%, 征缴率达 100%。

  2010 年市地税局在税源紧, 任务重的情况下,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 以税源管理为重点, 克服税源紧张、 调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 一是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控, 突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管理。

  2010 年全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入库 56811 万元, 同比增长 36.7%,占地方税收总量的 62.5%。

  二是强化税基管理, 突出对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征收和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清算; 2010 年三大税种入库 64872 万元, 同比增收13252 万元, 占总收入比重 71.4%, 增幅 25.7%, 拉动收入增长 62 个百分点; 土地增值税入库 9425 万元, 同比增加 5152 万元, 增长 120.6%。

  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 突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 坚持抓大不放小; 取得各类信息 27492 条, 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加工、 利用共增加税收入库 5552 万元, 占总收入 5.8%。

  市地税局通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 大力挖潜增收, 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 基本能够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 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 规范税收征管行为。

  在审计中, 我们也发现一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 需要纠正和加以完善。

  1. 委托代征税款 2240 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缓征税款 1737 万元。

  3.个别企业开具、 异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4.末按规定对建筑业“甲供材” 征收营业税。

  (三) 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充分发挥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市审计局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 施工中跟踪审计、 竣工后决算审计工作, 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将所有概(预)算送审的政府重点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对象, 把 BT 项目确定为跟踪审计的重点, 实施全程监督。

  2010 年市审计局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 135 个, 审计预算金额 44.43 亿元, 审计净核减 2.59 亿元, 平均核减率 5.82%。

  完成竣工决(结) 算审计项目 96 个, 审计资金 13.26 亿元, 审计净核减 2.63 亿元, 平均核减率 12.3%。

  预算与决(结) 算审计共核减资金 5.22 亿元。

  为市政府、 各镇、 各部门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 进一步凸显了审计职能作用。

  但在工程审计中, 还发现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 BT 项目违反招标法规定, 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人。

  2. 部分 BT 项目存在转包现象。

  3. 政府工程项目“甲供材” 管理不规范。

  4.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 2009 年“同级审” 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2009 年“同级审” 查出的有关问题, 市财政、 地税部门及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 采取了 一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 财政方面: 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发〔2009〕 78 号) 规定, 有 8户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取得了申购资格。

  审计要求市房改办按规定撤销已办理对 8 户家庭的申购核准, 会同市城投公司收回已售出的经济适用房。

  市房改办已向人大作专题汇报。

  市政府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 修改完善了《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10]4 号)。

  其它方面财政按审计决定将有关资金收缴入库, 并对其他有关财政账务处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 地税方面: 市建管处工程开票处延缓缴库的税款和已停征的基金(费) 余额已按审计决定解缴入库。

  其他相关部门也都按审计要求整改到位。

  市政府对“同级审” 整改情况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二

  一、 (一)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2595万元,加、省税收返还收入4627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18*万元,县上解收入12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1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3467万元,本级预算收入总计为48*0万元(其中属本级财政可支配财力2*1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48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30万元、市补助县支出3537万元,财政支出总计35650万元。

  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239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度12280万元,净结余110万元。

  (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详见附表)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

  20*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合计172*.5万元,其中:专项预算外资金收入44*.2万元,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1.8万元,其他收入2653.5万元(利息收入9.9万元、罚没收入2643.6万元);支出合计17*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8455.8万元,专项支出1210.2万元,政府调剂支出6239.4万元(调剂作一般预算收入),其他支出(办案费)1125.6万元。

  市直现有执收执罚单位68个,此次审计组调查了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等单位的"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和上级补助(专款)使用情况,上述单位执行情况基本上是好的。

  (三)财政周转金管理情况

  财政周转金帐户反映上级借入周转金35562.9万元,本级周转基金1506.4万元,待处理周转基金13837万元,其他借入周转基金4237万元,其他收入626万元,暂存款631.7万元;借出周转金16369.8万元,借用周转金14785.4万元,待处理周转金2*1.8万元,其他支出3388万元,暂付款1**.6万元,与预算内往来-15300万元(预算内暂存),银行存款12331.2万元(结存)。

  20*年,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回收周转金工作,将回收周转金的任务下达各科室,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20*年度回收周转金本金3941.9万元,占用费194万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市财政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市财政局办公室20*年度总收入537.25万元,上年结转157万元,经费支出466.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72万元,补助工资50.34万元,其他工资31.41万元,职工福利费8.54万元,社会保障费38.73万元,公务费162.*万元,设备购置费5.26万元,修缮费2.33万元,业务费33.3万元,其他费用18.72万元,接待费35.22万元),拨出经费141.5万元,期末结余86.16万元。

  (五)中央再贷款使用情况

  本级财政借入省财政中央再贷款专项资金总共98286万元;借出专项资金74813万元,其中:陆丰市政府41373万元、*县政府15636万元、陆河县政府1*4万元、市城区政府2690万元、华侨管区5340万元、红海湾200万元、市本级8520万元;结余专项资金23473万元。

  该专项贷款截至20*年12月止已归还省26293万元(省在我市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中扣款),省减负224*万元;累计结欠省财政再贷款资金余额49591万元。

  截止20*年8月31日,市直各信用社(华投)工作组借出中央再贷款合计8520万元,用于兑付个人存款。

  各工作组追收资产收入合计4236万元,利息收入10万元;各工作组经费支出544万元(市法院追收收入8%的提成254.56万元、市法院奖金8万元、各工作组经费支出281.44万元),其他支出2110万元(主要支付对公存款、诉讼费等),华投付还市处置办中央再贷款借款1094万元;结余追收资产资金498万元。

  市财政设立追债专户,由市财政局专人专管。

  (六)市地税局税收完成情况

  20*年度,市地税局由城区征管分局组织本级收入7142万元(含教育附加费),其中:1.市区级地方税收收入4572万元,占年度执行计划的100.83%;2.省级收入1223万元,占年度执行计划的87.23%,;中央级收入1226万元,占年度执行计划的88.*%;教育附加费收入121万元,占年度执行计划的100.83%。

  收取本级社保基金4163万元。

  (七)市地税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1.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收入类合计40*万元,其中:拔入经费3988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支出类合计4186万元,其中:经费支出1242万元(基本工资111万元,补助工资55万元,其他工资89万元,职工福利费42万元,社会保障费48万元,公务费211万元,设备购置费144万元,修缮费8万元,业务费53万元,业务招待费68万元,其他费用413万元);拔出经费2194万元(其中:房屋修建费365万元);结转自筹基建750万元。

  结转本期结余-182.7万元;以前年度结余724.1万元,累计结余541.4万元。

  2.基建经费收支情况:20*年度基建拨款16*万元;银行存款364万元,暂付款100万元,建筑安装投资255万元,待摊投资38万元,预付工程款844万元。

  (八)市公安局看守所专项建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看守所建设项目于*年1月经*市计划委员会汕计[*]11号文批准立项,20*年初开始动工建设。

  看守所建筑面积13659平方米(其中:武警区域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看守所区域建筑面积4830平方米,监仓区域建筑面积3*7平方米,值班预审职工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工程预概算2949万元。

  至20*年12月31日止,基建拨入款21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3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70万元,省拨入政法修缮补助20万元,银行利息10万元。

  基建支出1659万元,结余资金441万元。

  该工程资金管理比较规范,有开设专户,做到专款专用;至审计调查时尚未全部竣工,该工程的地方配套资金尚有730万元未到位。

  据调查,由于市区以前没有看守所,有部分犯人要寄押到外市,每年需要支付费用50多万元;*市看守所的建成,将为财政节省部分资金,改变全市犯人关押场所拥挤、落后的面貌,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发挥积极作用,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20*年度我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运转正常。

  市本级财税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人大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本级财政年度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市财政、地税部门能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和体制创新,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努力组织财政收入。

  过去的一年,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政部门在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步伐、推进依法理财进程、强化收入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一是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确保重点支出。

  在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增资部分如期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障资金及时到位的基础上,重点扶植和服务工业园区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海滨大道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调剂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54%,依然成为保证本级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的积极因素,预算外资金收入构成我市本级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

  本级财政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0万元,解决低保救助对象4000多人,保障了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

  四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

  1、积极推进部门预算试点工作,20*年度有36个单位列入部门预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

  市财政局已完成国库管理机构设置工作,于20*年1月正式运作;3、政府采购工作得到加强和完善。

  市直采购中心开展政府采购的有185宗,实际采购金额5451万元,采购金额比去年增加1489万元。

  四是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认真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帐务财产清查和债务追收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但从市本级20*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来看,财政还面临着支付风险和收支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一)财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

  由于我市经济基础差,大型企业少,缺乏支柱产业,地方税源有限,税收收入比重不高,只占一般预算收入的46%;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比重过高,削弱了本级财政的可支配财力和宏观调控能力,形成财政支付的潜在风险,加上去年的"非典"疫情和农村税费改革,省对服务行业实行税收减免以及取消了屠宰税和农林特产税,导致市直税收收入受到了冲击。

  因此,财政收入增收的难度大,收入结构性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本级财政收支的良性增长。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吃饭"与"建设"矛盾突出。

  1、财政支出呈刚性增长,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不足。

  20*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1483万元,本级财政可支配的财力只有2*15万元,财政自给率为64.8%,自给率偏低。

  行政管理费支出13268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42.1%,比本年一般预算收入12595万元还要大673万元,行政管理支出弹性为1.*(行政管理支出增长率14.47%÷财政支出增长率13.73%),从以上指标可以看出,行政管理支出增长速度大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导致财政支出增长部分不能用于发展的社会公共事业,本级财政仍然属于"吃饭型"财政;2、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工资性支出占本级预算支出的比重高达36%,占一般预算收入的92%;一般预算收入和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基本用于养人,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导致财政在履行公共职能方面存在严重"缺位"问题。

  一般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13.73%,财政支出压力逐年增大,财政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从"吃饭"到"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级财政的支持(约占60%),间接反映了地方经济总量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经济调控的能力比较差。

  (三)财政资金缺口较大,财政风险有增无减。

  由于财政历史借款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债务风险转移,致使财政债务风险压力增大,上级收回周转金借款和再贷款数额逐年增加,财政债务包袱沉重,加上调资增资等支出呈刚性增长,财政用于建设的财力逐渐减少。

  一般预算收入仅为一般预算支出的40%,收支矛盾相当突出,资金缺口较大,运转更加困难。

  (四)税源匮乏,税收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我市经济结构不够合理,缺乏支柱税源,地方税收基础不牢固,加上税源少、税种零星分散,去年又受"非典"影响和屠宰税减收,因而导致存在单税种和行业税收收入下降;税务部门存在税收执法不够严、漏征漏管税收等问题;基层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税收征管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税收征收管理基层单位在税收征收质量考核工作方面不够健全,税收专管部门对纳税户档案建立、数据存储不完善,导致对个别纳税户的税收征管不够严格,出现偷税、欠税等问题;以及购置设备没有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基建项目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

  1、经审计,市财政局办公室20*年度经费暂存款明细帐反映,原国债服务部收入电视台广告费分红款142914.36元,未纳入本级预算收入,违反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成市财政局将以上收入142914.36元上缴财政专户。

  2、市财政局综合科20*年明细帐反映,*市国土资源局上缴避风塘西护岸征地款3280万元,其中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2300万元(年底已转入本级预算收入),存放于预算外暂存款科目980万元(预留工程款);*土地交易中心等单位缴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的土地契税合计33644.76元。

  违反《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成市财政局将预留工程款980万元及时拨还有关单位,将土地契税33644.76元缴入国库作本级预算收入。

  3、经审计,市地税局于20*年5月向深圳市恒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东南凌DN7161小车一部金额计161518元(含车辆购置费12718元);20*年市城区地税局设备购置费科目反映购业务用车一部金额197500元;红海湾税务分局20*年5月31日银付5号凭证设备购置费科目反映,购置业务用车一部金额135800元,均未纳入政府采购。

  4、20*年城区地税局对*邮政局纳税情况进行稽查,查出少缴营业税5544.17元、城建税388.09元、房产税5542.*元,个人所得税64770.2元.税务处理决定书(汕地税罚字[20*]1号)和缴款书*479295反映只对邮政局处以罚款7**.35元的处理,应缴少缴的税款76244.5元没有补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成城区地税局依法追收少缴税款76244.5元上缴国库,并将执行情况函告我局。

  5、延伸审计纳税企业--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审计,*移动通信公司20*年出售公有住房七套收入445872.55元,属销售不动产,未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该公司应纳营业税=445872.55元×5%=22293元,城建税=22293×7%=1560.5元,教育费附加=22293×3%=668.79元,以上应缴税费合计24522.29元。

  责成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限期清缴入库,城区地税局负有追缴税款的责任。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的几点建议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我局在各有关的《审计结果报告》中已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审计中涉及的一些问题,加强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经审计,市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中临时批拨和追加较大,造成预算刚性不够。

  财政部门应依照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完整性、可靠性"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阳光预算"实行零基数预算和绩效预算,结合本级财力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规范预算支出追加审批程序,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应全年不变,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复的预算执行;对因重大政策影响等因素确需追加预算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预算监督力度。

  对预算执行实行拨款跟踪问效管理制度,并接受市人大监督,防止改变资金用途现象的发生。

  (二)经审计,20*年度市财政局已对三十六个市直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对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但在本预算年度内,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尚未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结合"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将各单位所有收支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实行预算内外综合拼盘,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增强政府综合财力,进一步加大收支统管力度;以改革部门预算编制为龙头,国库集中支付为中心环节,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重点加强对接待费、医疗费和小汽车等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实现"收入一个口径,支出一个漏斗"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表反映,超预算支出3241万元(包括提高人员岗位津贴、归还历年拖欠工程款、市政府决定的一些项目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31483万元的10.29%。

  市财政局应认真执行*市委《*市本级财政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委办[20*]22号)的规定,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四)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和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的职能部门,积极组织经营性非税收入,如对直接使用政府资源和经营权的河道采沙权、户外广告经营权、出租车牌照、营运客车等客运车辆的线路经营权、加油站经营权、缉私罚没物品拍卖经营权、生猪屠宰经营权、旧机动车交易经营权、道路冠名权等,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拍卖或招投标,所取得收入全额缴入市财政,以拓宽财政的收入渠道,化解本级财政面临的困难。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使用管理,除有规定用途或需补偿征收成本支出外,非税收入原则上不得与有关部门的.支出挂钩,不再实行结转部门下年度使用。

  (五)尽快建立财政预算的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制度。

  财政部门应对重大的支出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要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逐步建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预算跟踪问效责任制,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纠正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中的不合理现象,从而提高预算分配决策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和安全。

  (六)市财政局应按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财政周转金的管理,避免损失浪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追收周转金、管好资金占用费;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往来款项的管理,对暂存暂付款项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追收,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

  (七)要规范城信社(华投)金融资产处置资金的管理。

  市财政局应加强对金融资产处置追收收入的管理,根据《转发关于做好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保全和盘活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45号)的规定,严格将金融资产处置的追收收入纳入本级财政的预算管理,冲转省划扣的预算暂付款项,以弥补省财政对我市的中央再贷款扣款(达26293万元)而形成的财政预算资金缺口,减轻财政负担;对中央再贷款和追债专户的结余资金,财政部门要认真梳理,不要让其形成呆滞资金,要切实用好管好盘活每一笔财政资金。

  (八)财政部门要加强局机关的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控制费用开支,厉行节约;要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尽快提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要全面清理几年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竣工未决算等有问题的基建工程项目,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尽早结算列入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九)市地税局应加强对基层征管人员的税收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推行政治思想和廉政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治税和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增强税务人员自觉征税和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充分发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保证我市地方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十)加强地税稽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防止地税稽查部门存在执法不严、处理从轻,或者对发现问题不反映不处理的现象,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税收专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对纳税户档案的建立、数据存储要保证监控网络管理,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监督的力度,对重点税源要实行跟踪管理,积极开展清查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清理税收征管死角,扫除税收征管盲区,努力挖掘税收新的增长点。

  (十二)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

  计财部门和征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纳税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查补税款处罚率等质量考核工作,以便提高和促进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年终做好税收征管情况的分析,多为政府领导和经济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各位委员:

  今年,适逢市第四届的召开和市委、市政府的换届,在这历史性的时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我市第四次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经济工作中心来开展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的宏观决策,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宏观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我们将全面落实"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拓宽审计领域,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分析,为政府加强财政管理和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机遇意识和强烈的使命感,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为再造一个新*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