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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更新时间:2023-09-27 02:21:50 编辑:www.wenshu999.com

  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本几篇,欢迎借阅。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范文一

  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在省站的精心指导和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政策法规为宗旨,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己任,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从增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角度出发开展工作,查处了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 问题,有效的保障和防止了集体“三资”保本增值和流失浪费,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和有关部门的肯定。

  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六县一区1529个行政村、9136个合作社共计10665个会计核算单位,止二00八年底已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行政村151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9.2%;实现村级会计电算化的村数143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4%。

  市、县(区)、乡(镇)三级已成立审计机构116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46名,其中:持证人员18名。

  一年来,我市上下共抽组11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9个审计组,对全市10565个会计核算单位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以及农村土地征占补偿费、支农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详细的内审外调工作。

  审计资金总额106707万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资金434.2万元,追回贪腐挪用资金120.9万元。

  查处追究任期届满和离任村社干部责任38人,收回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1.10万元,结算移交离任村社干部经济手续223人(次)。

  二、具体工作 (一)财务审计不留死角 二00八年我市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在强化财务混乱村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乡镇自查自审、县区就地复审、市站以县区为单位集中送达核审”办法,计划审计1529个行政村10665个会计核算单位,实际审计1529个行政村10665个会计核算单位,累计审计资金60431万元。

  审计核实全市村社集体固定资产34007.2万元,较上年净增128.72万元;负债总额17506.5万元,较上年减少10021.58万元;所有者权益42942.5万元,较上年净增7418.84万元。

  查处违纪未违规单位348个会计核算单位,清理出不合理开支730笔183万元,不规范条据123张,金额98万元,未入账资金114笔10.8万元,现金白条顶库131张49万元。

  对于审计出的问题,工作组进行了及时处理,对一些记账出现的差错进行了纠正;对部分不合理开支进行了账务注销,票据退还有关当事人员不作报销;对一些不规范条据,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规范手续;对收入没有入账的重新作了入账处理。

  (二)专项审计逐年拓展 1、粮食生产直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

  2008年中央、省财政拨付我市粮食直补资金2522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6513万元,两项合计全市农民人均98.92元。

  分别为崆峒区451万元、3104万元,泾川县339万元、2561万元,灵台县459万元、2687万元,崇信县125万元、991万元,华亭县175万元、1373万元,庄浪县435万元、2493万元,静宁县538万元、3304万元。

  为了补贴公平合理,全市各县区均以2002年核产定税面积和常产为依据,分解到乡、计算到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资金核算中心粮食补贴专户。

  各乡(镇)信用社给每个农户办理存折,由乡(镇)政府、资金中心、信用社共同监督,在各村社设点集中发放存折,农户凭身份证、印章领取存折,然后再到信用社取款。

  从审计监督情况看,全部兑现到42.4户农民手中,兑付率100%。

  2、退耕还林补贴。

  从2004年开始,退耕还林补助由粮、款并用改为全部发放现金,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由所在地信用社采取存折直接发放,由退耕农户直接领取。

  今年我市拨付2007年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3682万元,其中:粮食补助20722万元,现金补助2960万元,全部兑现到29.4户农民手中,兑付率100%,受益农户人均收入191.30元。

  3、良种补贴。

  2008年国家安排我市实施优质专用小麦推广试验示范面积147万亩,亩均补贴标准10元,共计1470万元。

  其中:崆峒区25万亩、250万元,泾川县250万亩、250万元,灵台县250万亩、250万元,崇信县8万亩、80万元,华亭县9万亩、90万元,庄浪县25万亩、250万元,静宁县30万亩、300万元。

  经审计,各县区均严格按示范区农户播种面积核发购种卡、农户凭卡在良种专卖点低价购买良种、种子专卖部门再凭卡与财政部门核兑资金规定落实到农户、地块,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4、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

  2008年国家安排我市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400万元,其中:崆峒区60万 元、泾川县60万元、灵台县100万元、华亭县30万元、静宁县150万元。

  其补贴内容和对象为以农户购买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作业机械为主,兼顾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作业机械;补贴标准为大型农机具买价的10%——30%。

  受益农户9.77万户,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二00八年我市“一 事一议”筹资涉及33个乡(镇)586个个行政村72.4万人,筹资总额679.27万元,人均筹资9.40元;筹劳涉及29个乡(镇)554个行政村50万人,筹劳总数191.2万标准工日,劳均3.8个标准工日,其中收集以资代劳资金589.69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各村级组织都能严格履行农民筹资筹劳项目、数额和事项议事、审批、备案等程序,实行“报审制”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制”,没有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户下达任务和强行以资代劳现象发生。

  6、村级财政补助。

  二00八年全市各乡镇农经站收到各级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195.4万元,村均1.44万元;村内开支2118.95万元,其中:干部报酬1655万元、办公费用351万元、五保户供养98.5万元、其他支出14.45万元;所有支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但因我市多数村级集体经济欠发展,低收入村及“空壳”村较多、尚有521个行政村正常运转相当困难。

  7、征地补偿费。

  二00八年全市未发生新的农地征占事项,但收回历年补偿费54.44万元,兑付历年应兑付农户土地补偿费1220.76万元、安置补偿费67.59万元;年末集体土地补偿费账户余额3724.02万元。

  账务记载清晰、支付手续齐全。

  8、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

  二00八年我们对全市223个任期届满或离任村,414名村社干部进行了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查处违法违纪干部49名、违法违纪4.5万元,追究经济责任38人,建议当党政部门谈话戒勉15人。

  提出审计建议书1200份,目前已全部采纳。

  三、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二00八年我市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采取重点审计、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在工作方式上,采取分层召开村社干部会、民主理财小组会、村民代表或群众大会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既使农村基层干部消除了思想顾虑,统一了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又使广大农民群众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积极参与审计工作。

  2、严肃审计,依法查处。

  在具体工作中,每个审计组都能抓住干群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不放,从收支环节入手,按照“坚持两个原则”、“十查十看”和“四个结合”的要求,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审查账据、走访农户的办法,做到了乡、村、社、户“四对口”。

  对审计中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做到了宽严适度,秉公执法,彻底处理。

  3、突出重点,强化教育。

  村级财务管理主体是村社干部,在审计工作中,我们把财务审计与基层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除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外,重点进行了政策法规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对班子散、财务乱,存在一定隐患的村班子,建议所在乡镇进行整改,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4、审计公开,民主监管。

  推行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是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解决部分村财务不公开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组对被审计村近几年的财务收支、公益事业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审计结果,除采取张榜、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外,还采取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的形式,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消除了群众疑虑,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从而使农村财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良性轨道。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方向 虽然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审计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审计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审计工作只限于财务审计和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今后我们将根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从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在继续抓好对财务管理混乱村审计的同时,重点拓展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基金、有偿资金等方面的审计,以促进党和政府各项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涉农资金得到科学、完整、高效的使用。

  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

  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

  审计的重点放在“一事一议”筹资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筹资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强行以资代劳的现象,“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挪用、侵占的现象。

  2、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

  农村集体资金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在部分村社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监管,建立农村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

  3、加强农村审计的规范化管理。

  审计质量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不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一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

  二是加强农村审计档案管理。

  三是搞好农村审计结果公开。

  四是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4、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开拓创新。

  要树立“防范胜于纠正”的观念,把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审计相结合,实现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转变。

  要把审计监督与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监督、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要根据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眼于从源头上制约权利,从管理上提高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完善制约和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把农村审计的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结合起来,实现以监督为主向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转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审计工作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保驾护航。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范文二

  板桥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临农发[2016]118号)要求,受板桥镇政府委托,镇经管站成立由宋乾龙任组长、张帅任副组长、闫婕妤、郑晓钰、李扬为成员的审计组,于2016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对你村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的财务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村共有11个村民小组,633户,2246人,劳动力1302人,耕地6345.9亩。

  2015年全村经济总收入6056.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972元。

  本次审计共稽核存根201本,查阅记账凭证111本,账簿6本。

  在本届任期内,村两委班子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引导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多方争取、量力而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其中:2014年衬砌渠道3.5公里,架设葡萄长廊109户;2015年修建污水站1座,架设污水管道3.6公里,架设路灯100盏,硬化道路5公里,衬砌渠道3公里,建设乡村大舞台一处及文化长廊20米;2016年硬化道路8公里,加固直河防洪坝8公里 ,并修建46道截水墙。

  任期内村两委班子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狠抓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为全村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证。

  二、审计主要内容

  (一)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板桥村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总收入4972416.18元。

  主要包括:

  (1)财政拨入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55000元,其中2013年财政拨入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0000元,2014年财政拨入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3500元,2015年财政拨入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8000元,2016年财政拨入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3500元。

  (2)玉米制种劳务费收入347175元,其中2013年玉米制种劳务费收入147500元,2014年玉米制种劳务费收入49000元,2015年玉米制种劳务费收入150675元。

  (3)上级单位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款贷款和利息收入1267971元,其中2013年补助收入135036元,2014年补助收入238285元,2015年补助收入336950元,2016年补助收入557700元,

  (4)发包及上交收入10060.39元,其中2015年发包及上交收入94800.9元,2016年发包及上交收入5803元。

  (5)其他收入3249168.89元,其中2013年其他收入341608.5元,2014年其他收入309320元,2015年其他收入417923.4元,2016年其他收入2180316.99元。

  (6)自筹款收入43040.9元。

  2.板桥村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总支出4831104.65元。

  主要包括:

  (1)管理费用700210.27元,其中2013年管理费用116471.23元,2014年管理费用155265.29元,2015年管理费用367485.66元,2016年管理费用60988.09元。

  (2)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支出106137元,其中2013年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支出49837元,2014年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支出49000元,2015年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支出51400元。

  (3)其他支出4004755.38元,其中2013年其他支出148726.46元,2014年其他支出282580.7元,2015年其他支出812248.2元,2016年其他支出2761200.02元。

  (4)固定资产20002元。

  3.债权无变化,债务新增100000元,新增固定资产20002元,其中2013年购4张办公桌2280元,购装订机一套500元,车棚,棋杆6240元,综合服务站柜台4800元,买锁子费用620元。

  2014年会议室幕布款2782元,照相机费用2600元,鼓800元。

  核销固定资产106635.64元。

  (二)玉米制种款结算与发放情况

  1、2013年张掖玉源公司向板桥村兑付玉米种子款15545244.99元;板桥村向农户发放种子款15552418.4元,其中:转账14818327.8元、亲本526845.6元、农药款75745元、化肥款50960元、地膜58500元、罚款22040元,多发种子款11477.31元。

  2、2014年张掖玉源公司向板桥村兑付玉米种子款10848277.47元;板桥村向农户发放种子款10849511.47元,其中:转账10166173.68元、亲本393856.79元、农药款111016元、地膜155025元、罚款23440元,多发种子款1234元。

  3、2015年张掖绿源公司向板桥村兑付玉米种子款12062854.5元,2015年张掖玉米原种场公司应向板桥村兑付玉米种子款2845366.3元,2015年自交系应向板桥村兑付玉米种子款156820.9元,共计兑付15065041.7元;板桥村向农户发放种子款15065683.51元,其中:转账14582461.18元、亲本483222.33元,多发种子款641.81元。

  (三)玉米制种劳务费管理使用情况

  1、2013年板桥村收到玉源公司玉米制种劳务费147500元,实际发放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49837元,无违规行为发生。

  2、2014年板桥村收到玉源公司玉米制种服务费49000元,实际发放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49000元,无违规行为发生。

  3、2015年板桥村收到绿源种业玉米制种劳务费120675元,玉米原种场制种玉米制种劳务费30000元,实际发放村社干部玉米制种劳务费51400元,无违规行为发生。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经查,板桥村在发包平沙墩荒地时均能按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结果进行,但存在集体与农户没有签定发包合同,发包变更不上报,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处理意见:村集体补签土地承包合同,并公开发包变更情况。

  根据《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拒绝接受审计,或不定期公布账目,重大事项不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的,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对责任人处以其月报酬2倍以下罚款。

  ”之规定,对秦武国,沈自国和许岩给予警告,限期于2017年3月前补签完承包合同,并及时公开发包情况。

  四、审计评价及建议

  经审阅相关单据、账簿及实地调查,该村民主理财制度健全,财务收支规范,资金能够及时存储专户,集体资产处置合法。

  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村委班子任期内,能够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较好履行了岗位经济职责。

  但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公开不及时,形式单一。

  财务公开仅通过公告栏进行公开,群众知晓率低,虽然做到了每季度28号的定期公开,但涉及村民利益的一些需要不定期公开的重大事项还是公开不及时。

  (二)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资源发包不规范等问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村务监督委会成员参与村务监督工作不够主动,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没有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按照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请你村进一步明确责任,从严管理,严格遵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切实提升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农村“三资”科学有序利用,造福全村群众。

  (一)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认真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开支凭证由村两委会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审核后,每月25日到镇经管站报账。

  (二)定期进行资产登记和财务报账,坚持每季度末对新增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和账务核对。

  (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验收决算等环节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涉及本村重大事项必须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到村级事务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透明。

  及时主动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科学,公开程序规范。

  (五)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处置、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协同管好用好村集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