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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办理

更新时间:2024-03-12 19:23:11 编辑:www.wenshu999.com

  导语:出生证明怎么办理?如果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欢迎阅读下文!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然后再写 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证明

  落款

  年 月 日(盖章)

  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

  申领人向出生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其父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原因等具体情况。

  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复印病案首页及有新生儿身长、体重、健康状况那页,并加盖公章。

  持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到原签发单位或落户机关复印,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已落户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落户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孩子未随父随母落户的户籍证明原件。

  提供现居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证明孩子及其家人居住情况,包括具体门牌号、孩子哪年生以及由谁生等居委会或村委会可以证明的信息。

  登报声明原件作废。

  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母亲。若不是母亲申请,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母亲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